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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工作规范;服务承诺;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联动,充分发挥假日指挥中心职能,健全和完善黄金周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黄金周实现“安全周、满意周、效益周”的目标;进行讲述。其中包括:维护国家形象、维护国家形象,尊重旅游者人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依法诚信经营、严格履行旅游合同,让游客明白消费、规范旅游广告宣传,不提供虚假服务信息、坚持文明服务、规范操作,亮证挂牌上岗、公开服务内容,不随意增减旅游项目、不参与低价恶性竞争,维护旅游市场公信力、积极配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员工仪容仪表、导游员讲解、导游员带团、签订旅游合同、投诉受理等,具体材料详见:
(一)工作规范
(1)维护国家形象,尊重旅游者人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依法诚信经营。
(3)严格履行旅游合同,让游客明白消费。
(4)规范旅游广告宣传,不提供虚假服务信息。
(5)坚持文明服务、规范操作,亮证挂牌上岗。
(6)公开服务内容,不随意增减旅游项目。
(7)不参与低价恶性竞争,维护旅游市场公信力。
(8)积极配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服务承诺
(1)员工仪容仪表:服装得体、仪表整洁、大方得体;服务过程中表情自然、热情适度、微笑待客。
(2)导游员讲解:进行导游活动时,佩戴导游证(IC卡);在用中文讲解时,必须使用普通话;不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新晨
(3)导游员带团:遵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客;不得私自承揽导游业务;按照旅游合同和旅游团队运行计划书提供相应的服务,不得擅自改变旅游合同或者擅自改变团队运行计划;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不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游客索要小费;不欺骗、胁迫游客或者与其他旅游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消费;不强制游客参加合同约定之外的游览活动。
(4)签订旅游合同:接受游客咨询、进行旅游线路宣传、产品报价、签订合同以时,使用普通话或外语;阳光宣传、阳光报价、阳光履约,为游客提供真实、对称的旅游产品信息;与游客订立规范的书面旅游合同;明确服务项目、费用标准和违约责任;旅游合同中注明游客自理自费项目,由游客自愿选择;为游客提供根据旅游合同制定的旅游团队运行计划书。合同签订后,未经游客同意,不得单方面转(并)旅游团队。
(5)投诉受理:店堂、门市显著位置,公布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受理电话;建立投诉档案,及时受理游客投诉;接待投诉有礼有节,处理投诉注重时效。
(三)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和联动,充分发挥假日指挥中心职能,健全和完善黄金周工作运行机制,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确保黄金周实现“安全周、满意周、效益周”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