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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局党委制度范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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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局党委制度范文

第一章职责和任务

第二条: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在我局贯彻执行。

保证监督是局党委的重要政治责任。局内各级组织应当以积极的态度把保证监督贯穿于局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服务于我局的改革与发展。

局党委要组织全局党员和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上级机关有关文件,提高保证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我局各项任务的完成。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实施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要加强纪律检查和监督工作,对违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情况,党组织应旗帜鲜明地给予制止和纠正。

要协调好局内部党、政、工的关系,从大局出发,分工协作,团结拼搏,共同搞好我局的安全生产和两个文明建设。

第三条:支持局长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和完善局长负责制。

支持局长独立负责处理企业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和技术开发中的问题,依法行使生产经营决策权和指挥权以及《企业法》、《公司法》、《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支持局长按我局党委规定的程序提名副职和聘任中层行政干部;支持局长按国家规定和企业制度对职工进行奖惩。

支持局长提出的企业改革、转换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实现企业目标的方案和措施,经一定程序获得通过后组织发动党员和职工努力实施。

支持局长在企业经营实践中,创造性地工作,不断完善局长负责制,并逐步探索一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电力企业制度。

第四条: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作阶级,团结带领全体职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完成企业各项任务,为实现我局争创一流供电企业而奋斗。

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企业重大事情让职工知道,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由职代会讨论决定。坚持由职工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并提出奖惩和任免(或聘任、解聘)建议。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党委应经常研究工会、共青团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工人的政治和生活待遇,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第五条: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章赋予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的重要途径。

1、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主要是:

(1)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企业内部改革方案,多种经营发展方案和收入分配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

(2)局中层干部的任免(聘任、解聘)和奖惩,副职领导干部的提名和奖惩。企业人员编制和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3)制订、修改和废除重要规章制度方案;

(4)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2、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1)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决策议题;

(2)党组织对将要决策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3)召开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对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形成决策意见;

(4)重大问题决策后,党组织发动党员,团结带领职工,保证决策的实施。

3、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工作程序:

(1)有关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由局长负责提出方案,提交党委或党、政、工联席会讨论提出意见,最后由局长作出决策;需经职代会的,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2)中层行政干部任免程序是:先由局长提名党委推荐,或由局长、党委书记共同提名(实行公开竞争上岗的,用竞聘办法)由人劳部门考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将考察结果向党政工领导汇报,经党政工领导集体研究后,由局长根据研究意见聘任或解聘。

(3)党群干部任免程序是:党务干部由党组织考察任免,任免前听取局长意见。党组织的领导干部,按照党的有关制度规定,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或同级党委负责考察,征求局长和上级工会、团委的意见,经上级党组织或本单位党组织讨论同意后,按各自的章程民主选举产生。

(4)在集体讨论行政干部中出现不同意见时,只要局长提名的人选符合德才标准和任职条件,党委尊重局长的意见。多数人不同意的应暂缓决定聘任。

第二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企业经济体制改革和双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章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

第六条:局党委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原则,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战斗力。

第七条: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党的思想建设要坚持用马列主义、思想及邓小平理论武装全体党员。坚持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团组织的学习制度。坚持定期对党员进行培训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水平、思想水平和领导水平,提高执行党和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第八条: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1、必须坚决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局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者要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党委成员要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党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会议主要讨论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和企业重大问题等。党委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应充分发表意见,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讨论有关行政、工会、共青团工作时,必要时可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党委书记要善于当“班长”,抓好班子成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注意发挥委员的作用,委员要对自己分管的工作高度负责,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工作,并向书记汇报。

2、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关键是按照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选好用好人。根据“党管干部”的原则,党组织要对所有干部担负起培养教育、考察监督的职责。要切实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拨、增减和教育工作。积极推行干部定期交流制度和进行党政干部交叉任职的有益探索。

3、加强基层党支部的建设。基层党支部是企业党的工作的基础,基础稳固才能保证党的整体有强大的战斗力。局党委要加强党支部工作的领导,选配好支部书记。定期召开支部书记会议,安排、检查工作。坚持和改进“”制度。认真贯彻党员目标责任制。抓好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和“争先创优”工作。做好在生产第一线发展党员工作,重点发展无党员班站的优秀分子。逐步改善党员结构。支部党员大会一般应每季度召开一次,总结报告工作,听取党员意见,讨论决定支部的重大问题。党支部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监督党员履行义务,团结带领职工圆满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第九条: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党的作风建设要坚持以教育为主,健全制度,加强监督。要组织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关于端正党风,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等上级精神,提高对党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免疫能力。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作出表率。要健全工作制度和监督制度。加强纪律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违纪案件。要认真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和改进工作的目的。深入开展“人民电业为人民”和优质服务活动端正行业作风,树立电业职工的良好形象。

第四章搞好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第十条:局党委必须发挥党的政治优势,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者要硬”和“召之即来、来之即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企业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扬新时期的创业精神,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电业职工队伍。

第十一条:确定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加强政工队伍建设,选拔、培训政工干部,提高其政治和业务素质。本着精干、高效、协调、有利于党的工作,有利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原则,理顺党务部门的机构设置,企业党务工作人员,政工人员的职级待遇,应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一视同仁。

第十三条:从企业实际出发,把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生产经营和改革之中,把生产经营和改革中的难点、职工心中的疑点和生产中热点,当作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做到思想政治工作与企业的中心任务紧密结合,以调动和发挥全局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四条: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和发扬企业精神,增强职工开拓进取精神和争创一流的心理素质。增强企业凝聚力,树立企业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继续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不断提高我局文明单位建设的水平。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之日起试行,如上级党组织有新的规定,以上级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