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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林业绿化会议精神,掀起冬春植树造林新高潮,确保2014年绿化任务的圆满完成,努力实现森林覆盖率20%以上的小康目标,现制定我镇2014年林业绿化工作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镇党政负责人,各工作区正副区长、联村镇干、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
二、考核内容和评分依据
1、完成任务指标(30分)。重点新建和完善本村河道、路道和农田林网绿化,全面完成新造林面积得满分,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2、成活率和保存率(30分)。新植树木成活率在90%以上得1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新植树木保存率在90%以上得15分,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3、林权改制(40分)。宜林地必须由村统一收回,公开招标造林,林权招标承包规模化,承包林班可以跨组、跨区,承包人林地总面积应大于10亩。林权改制率100%得满分,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三、考核奖励办法
1、2014年林业绿化考核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4年4月份主要考核绿化任务和林权改制完成情况;第二阶段2014年6月份主要考核新植树木成活率;第三阶段2014年9月份主要考核新植树木保存率。由镇党委、政府成立考核验收的领导小组,对照标准现场考核打分,检查组成员和被检查村支书、主任共同签字认可。
2、联村镇干与所在分工村捆绑考核,正副区长与所负责工作区捆绑考核,党政负责人考核挂钩的一个重点绿化工程。
3、2014年林业绿化实行百分责任考核,总得分90分以上的村,苗木款由镇实行以奖代补;总得分90分以下的村,苗木款按相应扣分比例由村自负,在年终镇财政转移支付中扣除。同时镇设立林业绿化单项考核奖,按积分从高到低取前10位,分别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分别给予一定的奖励。
4、各村在全面完成镇交绿化任务指标的基础上,小康绿化创建成果显著的村实行以下特别奖:
⑴森林覆盖率2014年度达20%以上小康目标的村,按村实际人口人平1.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⑵森林覆盖率2014年度增加3%以上的村,按村实际人口人平1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⑶全面完成路网、河网、林网的“三创”合格的村,按村实际人口人平0.8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⑷每块连片造林面积30亩以上,每亩补助50元。
⑸流转土地建立苗圃10亩以上,每亩补助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