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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大樱桃苗木正常生长,农户早日受益,根据大樱桃生产技术规程相关要求,特制订农户日常管护规定。
一、间作。
在不影响苗木正常生长的前提下,可以适当间作,但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以苗木为中心,必须预留不少于0.75―1平方米的生长空间;
2、对于2013年在原有农作物中间栽种的,也必须遵守上述规定,将苗木周围作物清理出规定范围;
3、对于间作种类,要保证种植不影响苗木正常生长的低矮作物。严禁种植的种类有:树木、玉米等高杆作物、小麦等影响通风的密植作物、大豆等影响苗木生长的作物。
二、排涝。
大樱桃苗木不耐涝,如果积水长时间浸泡,苗木将出现大面积缺损。要求在果园每隔2―4行挖一条排水沟,且行间再开浅沟。雨后,农户要检查地里是否存在积水,要及时排水,防止雨水泛根。
三、日常管理
栽植农户要负起对苗木日常管理、看护的责任。在2014年10月前,如果出现病虫害、旱情等情况要及时反映,绿化公司负责防治。2014年10月以后,农户要自己及时防治各类灾害,保证苗木正常生长。
四、罚则
根据《荒佃庄镇绿化管理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涉及上级政策性补贴的专项绿化,农户负有对栽种苗木管理看护的责任,每亩补贴按照第一年的栽种棵树计算,实行按棵补贴。如果因为农户间作、排涝等原因造成苗木死亡、缺失的,对死亡、缺失苗木将不给予补贴,按实际剩余成活棵树补贴。
五、本规定的执行权和解释权归荒佃庄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站负责。
六、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