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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
为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使村级动物防疫员明确岗位职责,进一步促进动物防疫工作主动性,调动积极性,根据浦城县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为使我乡动物防疫工作步入科学化、规范化、统一化轨道,特制定考核管理办法: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动物防疫法,在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村级防疫员应在本村责任区内按国家规定强制免疫的畜禽传染病、禽流感、口蹄疫、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的免疫率要达100%,,所有犬实行狂犬病的免疫。免疫标识100%。计划性免疫、鸭瘟、禽霍乱等免疫率要达80%以上,做好档案记录表,填好免疫证发放到养户。
三、认真统计在本村责任区内动物存栏数、出栏数、规模场生产畜牧业生产动态,按照县、乡组织的动物疫情普查、疫病采样,疫情报告及时掌握疫情动态。
四、在本村责任区内,一旦发现动物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疫情,要立即上报兽医站,并积极主动配合动物防疫部门对疫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
五、积极参加专业知识培训和农广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掌握一定的先进畜牧兽医技术及时有效地指导帮助广大养殖户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六、服从安排,村级动物防疫员,每年春、秋季防疫,每季至少要有20天参加防疫,对统一组织防疫的村,每个防疫员在规定防疫时间内不得请假或做其他事情,每缺一天扣防疫员工资50元,连续5天撤换防疫员,在防疫中负责逐户逐禽防疫,如有漏免要及时补免或交待本村动物防疫员以后补免,对在防疫中漏免又不及时说明情况的,在县检查时被发现的要追查责任。村级动物防疫员在春、秋季防疫时,应负责本村在上级规定时间内完成畜禽强制免疫,填好档案记录表和免疫证的发放工作及免疫标识(免疫证填错一处扣发工资十元,免疫标识缺打一个扣发工资十元),迎接上级的抽检,县级检查不合格的要及时补免,扣发工资(每个血清抽检不合格扣发100元,但最高扣发一个季度的工资);省、市级检查不合格,确实没有防疫的,撤换防疫员。如果抽检都合格的相应给予奖励。
七、各村动物防疫员在责任村内,每月要对新补栏畜禽补免,目的是确保真打、真苗、真有效把防疫工作做实。
八、防疫工作由村主干负责,负责所在村动物防疫工作的安排指导和督察。若在省、市、县检查中合格,将给予每人每年300元奖励,否则将视情节扣发有关补贴。
以上规定请各村及村级动物防疫员认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