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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规定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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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整合规定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以扶持壮大优势主导产业、发挥区域资源优势为重点,完善资金管理,逐步建立起科学、公平、透明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资管理新机制,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机制,充分发挥各类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创造条件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领域;逐步建立农村公共产业投入新机制;创新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机制,促进政府和部门职能转变,完善政府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逐步规范政府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向,优化配置公共财政资源,初步形成分类科学、分工明确、管理规范、运转有序的支农资金运行管理机制,构建投入稳定,项目结构合理,政策反应灵敏的资金支持与保护体系,确保新农村建设取得新成果,农民群众生活质量普遍提高。

三、整合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导、统筹安排的原则。根据全县农村农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坚持整合资金性质不变,资金用途不变,使用范围不变的原则,整合县国土、农发办等单位的资金和项目,实现全县统筹安排,部门通力协作,形成农村农业发展的工作合力。

(二)坚持集中财力、优化结构的原则。遵循“集中连片、项目对接、优势互补”的原则,打破行业区域界限和部门分割,整合省、市和县本级财政国土、农发办等单位专项资金,发挥项目资金的积聚优势,优化投资结构,形成引导效应,集中支持对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撑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优势产业,选择一批对全县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支撑有力、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分期分批集中投入,全力支持,做到投资一项,见效一项。

(四)坚持创新机制、提高效益的原则。按照扶持政策不变,资金来源渠道不变,单位资金管理权限不变的要求,创新投入机制,创新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确保省、市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村,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

(五)坚持强化监管、追踪问效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支农资金申报使用、审批程序,强化对项目工程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体系,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资金筹措及整合方案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2013年计划总投资6437.2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24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240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1200万元,农民群众自筹437.28万元。整合资金17336.95万元(其中国土部门土地整理资金15796.95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资金1540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意见(财农【】36号)》要求,以《县农村水利综合规划》为依据,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创造条件,努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资金整合工作。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计划总投资2147.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400万元,农民群众自筹147.15万元),整合资金7496.95万元(用于小农水3244.38万元)。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2年度计划总投资2156.4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400万元,农民群众自筹156.40万元)。整合资金5150万元(其中土地整理资金38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350万元)。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3年度计划总投资2133.7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8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400万元,农民群众自筹133.73万元),整合资金4690万元(其中土地整理资金45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90万元)。

五、资金整合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成立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和分管的副县长担任,县农办、财政局、水利局、发改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粮食局、审计局、交通运输局、广电局、供电公司、农发办及涉农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和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计划的审定,督促、协调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的具体工作,对项目申报、审批、建设、验收和资金使用制定出详细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同时,建立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事宜。

(二)加强统筹,严格把关。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以项目资金整合为主,通过项目整合来带动资金整合。在整合方式与力度上,重点是把握好项目及资金的申报关、使用关、监督关,推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围绕项目转,形成全县一盘棋的建设资金整合格局。

(三)加强资金监管,提高使用效益。整合项目资金实行统一报账制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合同、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施工进度,提出用款计划并附报账凭证,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县财政部门审批,办理拨款业务。积极推行项目公示制,项目法人负责制,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项目建设监理制,确保整合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