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做好单位核查工作管理规定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单位名录库管理维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杭统147号)和《关于认真做好第四季度基本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杭统137号),经研究决定对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开展一次核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重点
基本单位核查工作是非普查年份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的有效手段之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各街道(镇)和社区(村),要将库中的所有单位及相关信息进行一次全面核查。
重点核查分两部分:一是省里要求核查的准规模单位,具体清单详见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系统“数据查询—准规模单位年需核实清单”节点下的单位;二是在名录库中营业状态为筹建的单位。
二、核查具体内容
(一)库中准规模单位
对于库中在规模(限额)标准附近的单位,要核实其实际规模情况,确认是否上规模(限额)。对于使用临时组织机构代码的单位,要核查是否已经办理正式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获得单位的最新信息后对名录库进行维护。
(二)库中营业状态为筹建的单位
对于筹建单位,各街道(镇)要进行全面重新调查,确认其报告期的营业状态,根据实际营业状态更新维护名录库,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三、核查时间和要求
核查的标准时点为30日。
要求6日前完成准规模单位的核查、并上报反馈表;13日前完成信息更新。
27日前完成其他单位信息的更新和反馈表的上报。
2日前上报核查工作总结(包括组织形式、核查范围、核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