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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决定开展年5‰人口变动、劳动力和“平安”调查工作。为切实做好三项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5‰人口变动、劳动力和“平安”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是国务院、省、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及时了解和掌握人口变动、劳动力就业、社会治安等方面情况而部署的三个专项性调查,对于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共享生活品质之城,具有十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为此,各街道(镇)要充分认识“三项调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切实做好年的“三项调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保障有力
5‰人口变动等三项抽样调查,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需要各级政府大力支持、需要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为此,各街道(镇)要将5‰人口变动等三项抽样调查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落实好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本街道(镇)的调查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工作责任制,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积极组织街道(镇)和社区(村)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切实解除调查对象的思想顾虑,如实申报调查数据,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各街道(镇)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密切与财政、计生、公安、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整个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密切协作。
三、明确要求,做好工作
一是选好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各街道(镇)按要求选配和培训必要数量和质量的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要明确调查内容、指标含义、调查技巧与调查纪律;要加强对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工作的检查、指导与日常管理,确保调查表登记质量和调查数据真实可信。
二是抓好各阶段工作落实。高度重视调查小区示意图绘制、调查摸底、入户登记、质量复查、调查表编码等工作。要严格执行全省统一调查方案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调查各阶段的工作质量;要在认真完成调查小区示意图绘制、在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调查员进行入户登记。调查员入户登记任务完成后,调查指导员要组织调查员进行调查表登记质量的自查、互查、议查;如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查询、核实、更正,真正做到“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错填”;要认真做好调查表的编码工作。
三是建立数据质量负责制。各街道(镇)要对本区域的调查质量负责,加强对基层调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基层上报的调查表登记质量要进行全面检查、审核与验收;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要对本调查小区的调查质量负责。各级调查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如遇不明问题,必须逐级请示汇报,不得擅作处理。
四是严格按照时间调查。年度5‰人口变动和群众安全感抽样调查的标准时点为1日零时;入户调查时间为1日至10日,清查摸底时间为22日至27日。各地要严格按照调查的标准时点和调查时间进行调查。
四、依法调查,保质保量
人口变动情况、劳动力调查的重点仍然是查准总人口、出生、死亡和流动人口以及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群众安全感调查的重点是如实反映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感受。按照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统计调查制度规定,调查表登记后,申报人必须签名;调查表审核无误后调查员和调查指导员必须签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干扰调查工作的正常开展;各级调查机构和调查人员不得授意被调查人弄虚作假,也不得篡改、编造和泄漏调查结果。对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调查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市、区两级统计部门将严肃查处;对完成质量不符合标准的调查小区一律要求返工重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