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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党员在财政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和调动广大党员更好的“诚信做人、规范管理、优质服务”。增强党总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对每位党员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进一步完善财政局党建工作长效管理机制,为海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本党总支部特制定共产党员公开承诺制度。
一、承诺原则:
以建立党建教育活动长效机制为基础,密切党同群众的血肉关系,拓宽党员联系群众的途径,充分调动广大党员更好地“诚信做人、规范管理、优质服务”,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承诺内容: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章,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提高服务理念,拓展创新思路,提升综合素质,争当先锋模范的领头人。
2、规范管理,诚信做人。服从党员标准化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财政工作,主动联系身边干部群众,争创优质服务窗口建设、党员文明示范岗,争当文明创建的带头人。
三、实施步骤:
1、党总支部拟定承诺事项,党员讨论签字;
2、交支部党员大会、群众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3、党总支部制作承诺书,一式两份,归档一份、党总支部公示一份,接受组织、党员、群众监督。
四、监督与考评:
党总支部制定党员考评制,对党员履诺情况进行监督、考评。实行定期督查、指导和考评,原则上半年一考评、一通报。年度考评按照半年考评总结,再进行自评、互评、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程序进行,考评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评结果予以公开,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