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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区委十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及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促进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提升、科学发展,为实现“振兴崛起、苏北争先”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区人口计生委决定从今年起设立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奖,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精神,通过推行工作创新奖励制度,引导全区人口计生干部职工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投身创新实践,主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理论创新、思路创新、管理创新和机制创新,推动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激发全区人口计生干部创新创优的热情,促进全区人口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申报范围
各乡镇计生办(服务站)、经济开发区计生办、区计生指导站、区城区办,委各科室。
三、申报条件
工作创新奖的申报要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1.必须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符合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律;
2.必须是独创或首创,思路上要有独特性、突破性和创造性,体现创新发展的理念;
3.创新成果对其它地区有较大的借鉴意义,有较高的推广价值,在面上有典型示范的作用;
4.主题要鲜明,内容要实在,可操作性要强,要能推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提升,有利于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展示人口计生部门的良好形象。
四、创新范围
1.工作创新是指在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流动人口、行政执法、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信息化建设、药具发放、队伍和行风建设等各个方面探索出的新思路、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和新“载体”;
2.工作创新既可以是对工作的整体改进和创新,也可以是在人口计生事业的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上取得的重大突破;工作创新必须是富有创造性的成果,且该成果在理论上具有指导性,实践中具有操作性,工作上具有示范性,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
3.创新内容包括理念创新、思路创新、管理创新或者机制创新,经过一段时间实践,确有实效,并且在不断总结、完善和提高的基础上,归纳并总结出的工作经验、工作成果。
五、申报要求
1.创新项目必须有目的、有计划地实施,经过一段时间实践,确有实效,并且在不断总结、完善和提高的基础上,归纳并总结出的工作经验、工作成果。
2.各乡镇计生办(服务站)、区计生指导站、区城区办、开发区计生办,委各科室必须于当年10月底前将工作创新奖申报表和创新奖申报报告书面报至区人口计生委宣传股。创新奖申报报告包括项目目标、创新意义、实施情况、工作效果、创新特色。
六、奖项设置
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创新奖按年度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具体标准为:
1.特等奖:在人口计生工作相关方面探索出了新思路、推行了新举措,在指导和促进工作方面效果显著,其成功经验在全省乃至全国得到推广。
2.一等奖:在人口计生工作相关方面有所探索、有所创新,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取得明显的成效,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3.二等奖:在人口计生工作相关方面有所探索、有所创新,取得一定成效,得到省人口计生委或市委、市政府充分肯定,其经验做法在全省人口计生系统或全市范围内得到推广。
4.三等奖:在人口计生工作相关方面有所探索、有所创新,得到市人口计生委的充分肯定,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得到推广。
年度工作创新奖名额设置视实际情况确定。奖励标准:特等奖10000元;一等奖:6000元;二等奖:3000元;三等奖:2000元。
七、评审办法
区人口计生委设立工作创新奖评选领导小组,对申报的创新项目,依据条件分析筛选,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在区人口计生网站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提请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工作创新奖”,由区人口计生委颁发证书和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