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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集体财务监管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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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村集体财务监管制度

为深化和实施“五要”工程,进一步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村级集体财务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使用范围为1000元以下的日常零星支出,超出该范围的支出应通过银行统一账户转账结算。

2、村集体经济组织留存备用金的最高数额核定为3000元,超过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统一账户。

3、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收支业务由报账员办理,其他人员不得办理现金收付和保管业务。收入现金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支付现金应遵守:①不得“坐收坐支”;②不得“白条抵库”;③不得谎报用途套取现金;④不得公款私存;⑤不得设置“小金库”。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支票、印鉴要分别管理。

2、不得出租、出借账户;不得多头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3、村集体经济组织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要有经村主干、财务人员签章、镇会计服务中心财务人员审核、并经分管领导审批。

4、账目日清月结,按时与信用社或银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1、编制年度财务计划,实行预算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按照“五要工程”要求,首先由村委会提出,并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提请村民代表大会或户代表会审议通过,上报镇政府批准行文,由镇会计服务中心监督实施。

2、审批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合法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交村务监督小组集体审核,村务监督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并盖上村务监督专用章,报经村主任审批(300元—1000元的开支需先经村支书审核签字后再报批,1001—5000元的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并有会议记录和支书核签后,村主任审批)。对重大经济事项、经济活动(5000元以上开支)必须按照“五要”工程的程序办理,付诸实施前应将有关经济合同、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报送镇会计服务中心存档备查。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专项资金的支出,必须依照“五要”工程的要求,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户代表会议(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或者联户代表会议,同时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要做好会议记录,通过人员要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盖章,并复印一份会议记录给镇会计服务中心,作为专项资金使用和记账的依据。

2、凡是使用专项资金兴建公益事业的工程项目发包一律进行公开招投标,以招投标方案、中标报告、《合同》为依据进行结算,严格控制超标准支付工程款,做到“事前有预审、事中有审查、事后有监督”。

3、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村集体在使用专项资金时,以专项资金项目的业务部门牵头,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的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各自运行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资金流向的合理。

票据管理制度

1、村集体使用或拥有的票据包括收款收据、有价证券,统一由报账员建立专门的登记簿登记管理。会计应定期核对有价证券是否账实相符,检查收据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2、收款收据由村级报账员向镇会计服务中心申领,并由报账员专人领用,全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统一使用印制《省村集体专用收款票据》的收据,严禁自行购买、印制收款收据及使用已废止的收款收据。

3、村集体领用的收款收据仅限于自己使用,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出借、转让及为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开或办理结算。填写票据时,必须按顺序填写不得套开、跳开,大小写金额必需相同,字迹要工整,不得涂改。若开错内容,不得撕毁,应加盖作废章,全联依次保存。严禁收款不开票据。

4、村集体领用收款收据,应坚持一次一本,用完核销的原则。会计核销收据时,应逐页检查存根是否连号完整,作废的收据是否全联附后,开出收据所收款项是否均已结账,经审核无误后,方可重新领用。

5、村集体若丢失票据,必须在三日内向镇会计服务中心书面报告,镇会计服务中心应将票据丢失情况在本镇范围内通报各村,并报县经管站备案。镇会计服务中心对各村票据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不按规定使用票据的,可暂停该村领用票据。

债权债务管理制度

1、村集体要全面清理核实本村的债权债务构成,由债权债务人签字确认,并在本村“五要”工程议事点张榜公布,锁定债权债务总量,做好清收债权,化解债务基础工作。

2、镇党委、政府分类指导各村制定债务化解方案,把各村的债务化解进度纳入村干部工作绩效指标进行考核。

3、村集体要对债务形成的原因加以区分,按照不同情况,采取一村一策的办法,如收欠还债(村民税费尾欠暂不清收,但自愿归还的除外),减息止债,还本挂息,资产抵债,核销减债等方法,逐步化解债务。

4、不得新增债务,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对村(组)道路、农田水利等公益事业,应按“一事一议”要求筹集资金,并坚持量力而行原则,不得盲目上马,举债运作。

5、压缩非生产性支出,节约资金偿债。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1、公开形式做到流水账公开。将镇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系统自动生成的“村级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公开表”和村报账员制作的“村集体财务收支流水账公开表”,同时向村民公开,对村民关注的重大经济事项单列细化公开,确保村民能及时看到,知道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

2、公开的时间做到按月公开。村集体经济往来统一实行“一月一理财”,“一月一报账”,“一月一公开”的工作流程。

3、公开的地点延伸到“五要”工程议事点。

4、公开的程序要规范。“村级货币资金收支明细公开表”和“村集体财务收支流水账公开表”,要加盖会计服务中心公章,村报账员加盖私章,经村务监督小组组长审核签章并加盖村务监督小组公章后向村民公开。

5、公开的档案要建立健全。农村财务公开有关资料,由村报账员负责收存,保管,年终装订成册,并在“五要”工程档案资料中完整保存。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的制度

一事一议筹资投劳应遵循“五要工程”民主决策有关程序进行,对筹资资金要专款专用,村务监督小组负责对筹资筹劳情况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筹资筹劳的管理使用情况经村务监督小组审核后定期在“五要”工程议事点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并对资金和劳务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村集体报账员管理制度

(一)报账员职责

1、执行国家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2、参加财务计划的编制和有关生产、经营管理会议。

3、拒绝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抵制侵犯村集体财产所有权的行为。

4、及时到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做好报账手续,不得有白条抵库,不得有坐支行为,不得贪污和挪用公款。

5、有责任为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提供有关合同(协议)、工程验收(结算)清单,以及会议记录复印件和上级文件复印件。

6、按时向村民公布当期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情况。

(二)报账员聘用程序

村级报账员首先由村委会提名,同时必须取得省农业厅发给的《农村财会任用证》,经镇经管站业务考核合格,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报县农业局、镇人民政府备案。

(三)报账员的管理

1、村级报账员一经聘任,不得任意撤换,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撤换的,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委会报镇经管站审核,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县农业局批准,方可撤换,确保农村报账员队伍的稳定。

2、村集体主要负责人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本村集体报账员。

3、村级报账员离职,应当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交接清单需经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后存档,未办妥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