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市政办生活区物业管理制度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为适应州政府住宅小区发展的需要,给州政府生活区的居民创建一个安全、舒适、优美、便利的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一、州政府机关后勤成立物业管理中心,对州委、州政府各生活区实行物业管理,有偿服务。
二、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由业主推荐的人员组成。负责大院物业管理的有关事宜。
三、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生活区各住户自来水、电、暖气的正常供应及设备和室外管网、线路的管理、维护室内设施的有偿维修工作。
四、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生活区楼外区域的卫生保洁管理及垃圾清运和区内绿化管理工作。保持区内生活环境的整洁优美。
五、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对生活区屋顶、雨漏、道路、路灯、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
六、物业管理申心负责区内治安保卫工作。
七、住户必须缴纳水费、电费和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暂定为每月每平方米0·20元(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以后随市场价浮动。
八、住户室内各项设施需要维修,按维修项目单独缴费,收费项目包括材料费和维修费(材料费按市场零售价收取,维修费按成本收取)。
九、住户所需各项服务可自行与物业管理中心联系。物业管理中心在住户缴费后,必须满足住户要求。
十、住户和区内来往人员、车辆必须严格服从管理,认真遵守《生活区治安管理制度》《生活区园林绿化管理制度》等制度。
十一、住户必须按期交纳各项费用,物业管理费每年交纳一次。逾期不交者,收取滞纳金。
十二、本制度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