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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好信息的工作情况反映、提供决策依据的平台作用,进而拓展政务信息资源,提高信息的编发质量,促进秘书队伍研究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提高公文写作水平的提高,根椐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编写的内容与要求
必须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州委、州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依照年度信息编发要点,按照“谁协调谁负责、谁服务谁办理、谁的职责谁编发”的原则,秘书科、督查科、法制科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挖掘各类信息资源,精心编写,送信息科编发。
二、编发稿件的审核
由办公室信息科对各文秘人员送达的稿件进行分类登记、分件审核。对于符合年度信息编发要点的、能够准确反映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可在《信息》、《每日情况反映》等载体上采用,并将科室作为稿件提供人,对编写本人做好登记。
三、编发稿件的数量要求
各文秘人员(指秘书科、督查科、法制科各工作人员)每人每月编发的稿件必须达到采用2件以上(主要在《信息》上采用),全年编发数量不少于30件。信息科年度编写任务要达到500期以上,由信息科具体分解落实。对行财科工作人员信息采编不作要求,但可以进行信息编发,编发信息数量达到10件以上的,可以纳入年度信息考评范围,达不到年度数量的,可按采用件进行奖励。信息科可对其他科室文秘人员进行信息约稿,约稿编发的信息可视为与其他文秘人员和信息科采编人员的共同信息稿件,分别计入个人编发采用数量,但年度合编信息不得高于10件。
四、编发信息的考核
考核以信息科为主。信息科信息审核负责人员要对各文秘人员(包括信息科信息编发人员)送稿情况和采编情况进行登记,于每季度末进行一次考核,并作信息质量评比。每季度可分别评比优秀信息3篇、良好5篇(优秀和良好评比可以空缺),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并将信息采用情况、考核情况、评比情况在办公室内部进行通报。
五、编发信息的奖惩
保质保量完成信息编发任务的文秘人员,年底奖励500元。其中,被省政府采用1条动态加10元,采用1条快讯加20元,采用1条调研信息加50元,被国办采用1条动态加50元,采用1条信息加100元。以上奖励可累计计算。合编的信息奖励按照合编人员数量平均奖励。
信息编写任务纳入公务员年度目标考核中。对于没有按照本办法保质保量完成信息采编任务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六、附则
本办法自年月1日起执行,由办公室信息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