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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辩证法研究杂志》2015年第八期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生产方式决定人们的价值观,即人们的价值观会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进步而变化。进入21世纪以后,随着知识经济和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它正在深刻地改变我们对劳动价值论的认识和评判。虽然有学者研究了创新劳动价值论,有学者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研究了网络虚拟价值〔3〕,但是将两者结合起来的研究还不多见。对劳动价值论的研究已经不能满足于仅仅确立创新劳动价值论的概念框架,还需要结合时代的要求对创新劳动蕴含的网络价值进行探讨。笔者将创新劳动的价值定义为内在耗费的成本与外在创造的新价值之间的差额,这个价值也可以被理解为生产者和使用者之间的一个让渡价值。这个定义既坚持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同时也兼顾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因为人们之所以愿意从事创新劳动,并不是因为它凝结的人类劳动多,而是因为成本和收益之间的差额大。创新劳动的价值不能再单纯的用劳动时间来衡量,还必须包含对它所产生的市场新价值的认可。基于这个认识,创新劳动的网络价值就是创新劳动在网络中耗费的成本与在网络中创造的新价值之间的差额。这种新价值具有高度的复合性,它不仅包括体现在市场价格中的商品价值,也包含无法在市场中体现的非商品价值;它不仅体现了创新者将智慧转化为财富的能力,还囊括了创新者对社会各种贡献的集合。
一、网络价值的形成
创新劳动的网络价值是通过互联网等各种网络紧密相连,以个人或组织之间的信息交换为手段,通过对人的创新劳动进行有效地配置和整合形成的价值。
1.网络效应的放大创新劳动与一般劳动最大的差别不是凝结其中劳动量的多少,而是在于其“创新性”。正是由于这种特性导致它一般不易得到广泛的传播,并被人们迅速接受和认可。这直接导致创新劳动面临的不仅仅是创新过程中的技术难题,更为艰难的是如何实现其市场价值。由于这一过程的复杂多变,使得诸多创新劳动的成果最后不得不付诸东流。这种局面往往使人们在一方面知道创新劳动具备巨大的价值的同时,另一方面又视创新劳动为畏途,不敢轻易进入。网络的出现使得这一局面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任何创新劳动都可以通过网络寻找其价值归属,而不再苦于无人认知。在这个“要么触网、要么死亡”的时代,每个人都身处无数重网络之中。特别是各类专业和小众网络的迅猛发展,使得任何创新劳动的成果只要和网络连接起来,就可以被迅速识别和发散,从而使得创新劳动形成前所未有的网络价值。关于网络价值的大小,有一个著名的迈特卡尔法则:网络的总价值与网络成员数目的平方成正比。这个貌似简洁的数学陈述,却为创新劳动的网络价值形成提供了最好的注解,即创新劳动的网络价值与网络用户的数量正相关。网络变成了创新劳动的一种催化剂,只要进入网络就能扩大其价值。创新劳动连接到的网络越广、连接越厚,所产生的价值就越大,这是网络效应的基本特征。实证研究也已证实网络密度越大,对创新产出的正向促进作用越大〔4〕,创新劳动的链接量决定它的网络价值。相对于创新劳动有限的网络成本而言,它的网络收益可以随着用户人数的增加呈现几何速度的增加。这就使得网络本身成为价值的倍增器,即使创新劳动投入的成本是固定的,只要使用它的网络用户增加,它的价值就可以得到提升。
2.创新边界的开放传统的创新观念认为,为了保证技术保密和成果独享,创新劳动只能由企业内部完成。企业为了通过创新提升自身的竞争能力,就必须大力投资于内部研发,完全依赖自身完成创新的所有流程。这种谋求对创新劳动拥有高度所有权和控制权的方式可以被称之为“封闭式创新”,这使得创新劳动长期以来被认为是少数研发人员的专利。不过随着创新环境的变化,这一局面逐渐出现了改观。一方面,由于企业内部研发很难面面俱到,即使是世界顶级大公司,面对现代科技的深入发展,仅凭自身的力量单打独斗也常常会感到力不从心;另一方面,即使创新劳动取得了重大突破,也未必适合企业现有的业务。这些使得能最终成功实现商业化的创新活动长期处于少数,大多数创新成果最终都逃脱不了被闲置和浪费的结局。随着知识创造和扩散的加快,封闭式创新的模式逐渐受到挑战,企业越来越需要加快创新速度并最大化创新收益。“开放式创新”的出现和流行正好顺应了这一时代要求,它通过将企业的边界由封闭变为开放,使得创新资源能够在企业内外渗透。网络正好就为开放式创新提供了平台,有力地提高了创新劳动的流动效率。比如企业在研发阶段可以通过网络获得外部的各种支持,在市场化阶段也可以通过网络转移自身的创新成果。借助网络,企业的创新不一定要由自己产生,最终成果也不一定要自己使用。这不仅可以扩大创新劳动的主体,使得其他组织和社会大众也能参与到企业的创新活动之中,从而大大提高创新的效率。同时,长期以来困扰创新者的成果转化问题也迎刃而解,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以把自己的创新成果通过网络进行各种安排,比如许可协议、合伙和售卖等,在其他公司获利的同时,自身的价值也可以得到体现。即使是像开源软件这样通过网络完全公开进行无偿分享的情况,创新者也可以获得提高声誉或参与行业标准制定等益处。总之,网络极大方便了创新边界由封闭走向开放,在降低创新劳动门槛的同时,也加速了创新成果的扩散并增加了创新的收益,最终提高了创新劳动的网络价值。
3.技术、市场和组织的匹配长期以来对创新类型的认识主要集中在产品创新和工艺创新,在第三版《奥斯陆手册》中,专门增加了营销创新和组织创新,这可以被认为是对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提出的五种创新类型的回归。创新劳动决不能仅仅被认为是一种人们在技术变革上的努力,它同时还包含了人们在市场营销和组织管理上的辛勤付出。技术发明不是创新劳动的起始因素,它只是作为在创新过程中一个解决问题的步骤出现。同时,市场化成功也不意味着创新劳动的终止,创新劳动是个相互作用及反馈的循环累积过程。创新劳动要么建立在技术进步的基础上,要么建立在市场需求变化的基础上,但是最终都需要两者的结合。除此之外,还需要组织创新从中协调,创新劳动的本质就是这三者相互匹配过程中的价值创造。网络的出现为三者的结合提供了新的形式,创新不用再遵循由研发、生产、流通、销售和售后等顺序形成的线性过程,而是在网络提供的无数个平行和相互交织的信息网里面,实现一个创新劳动各要素解读、交流和共享的公共空间,成为一个共同创新的动态过程。在这个网络构成的“场”里面,创新劳动不再被割裂成不同的类型。网络所具有的这种聚合性质,使得创新劳动首次有了作为一个整体呈现的可能。比如众筹的发起者有了创意后就可以在互联网上项目并募集资金,在这个过程中不仅可以从一开始就了解市场需求变化,还可以通过不断公布各种技术细节获得网友帮助。这种形式最初是为艺术家和个人创业募集资金,现在已逐步被大公司所重视,作为把新产品推向市场的一个新渠道。不管是侧重融资功能还是营销功能或技术改进功能,这种通过网络整合创新资源的形式未来还会层出不穷,并会逐步为人们所熟悉和认可。网络不仅仅使创新劳动的流程变得更加顺畅,更为重要的是重组了创新劳动的传统结构,使不同的创新劳动类型逐步走向融合和一体化。各种类型的创新劳动在网络平台上可以实现互联互通,从而形成了单一类型创新劳动欠缺的系统价值创造力。
4.分工水平的提升斯密定理表明市场规模决定劳动分工的程度,笔者认为网络对于创新劳动的作用类似于市场:网络规模影响了创新劳动的分工水平,并且现代经济增长应以网络革命作为基础。这是因为随着全球网络的发展,在链式结构中没有交集的创新要素在网络结构中可以紧密地联系起来,这为创新劳动的分工深化奠定了坚实的平台基础。大互联时代的特点是多对多的交互,不仅有人与人之间,还有人机之间以及各种终端的相互链接。由于这种扁平化和多对多的结构解除了科层体系的束缚和排斥,能够实现比传统结构下更多层面和形式的交流和合作,从而可以加深分工的专业化程度,从而增加创新劳动的网络价值创造能力。这可以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网络可以扩大市场的外在规模,实现传统市场无法进行的交易,比如电子商务就刺激了边远地区的消费。这样沿着市场规模扩大的路径,创新劳动的分工必将得到深化;其次网络可以加强市场架构下原有创新要素内在的联系,通过原有分工体系的深化实现网络价值的增加;最后网络的发展还可以超出市场机制的范围,不以商品交易的形式促进创新劳动的分工,实现网络精神层面价值的增加。网络和市场对分工有着类似的促进作用,但是两者的侧重点还是有所区别:市场是通过商品的增加促进分工,网络是通过信息的增加促进分工;市场是通过交换促进分工,网络是通过交流促进分工;市场是通过竞争促进分工,网络是通过合作促进分工。当然网络对市场机制并不排斥,而是在兼容它的同时,进一步拓展了人类劳动的分工范围。这使得网络的扩展与现代经济增长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并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经济发展的方向和速度。
二、网络价值的特点
虽然创新劳动的网络价值是建立在市场价值之上并与之兼容的一种价值,但是创新劳动的网络价值并不是仅仅限于创新劳动的市场价值在网络上的实现,它还具有以下几个与市场价值不同的特点。
1.免费在以资源稀缺为前提的传统经济学的教条中,创新劳动追求的主要是市场价值,也就是以一定价格体现的商品或服务,并且以最大化收益为目标,追求超额利润。人们之所以愿意从事创新劳动,也是因为它能够带来高额的回报。但是网络的出现改变了这一游戏规则,由于网络资源的无限增长,稀缺性已经被丰饶性所取代。根据摩尔定律等理论,网络技术的进步将极大地拓展网络的发展空间,使得网络资源的获得趋势指向了免费。网络本身并不会排斥创新劳动价值的市场化,但是对创新成果的垄断性研发、生产、销售以及传播将会变得越来越困难。随着可获取资源的无限增加,网络必然改变传统的单一市场收费模式。虽然创新劳动的网络价值趋向免费,但是人们之所以还愿意耗费精力提供创新内容,是因为网络本身所具有的高速传播性可以给创新者带来其他的隐形收益。比如可以提供附加的收费产品和服务;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颠覆竞争对手的产品领先优势;促进跟随者进行资源分享等等。网络中的创新劳动除了追求各种外在的价值之外,还可以体会创新本身的乐趣,追求一种精神的享受。创新劳动本身并不一定非要进入市场才能体现其价值,人们之所以进行创新,也不一定都是受外部利益驱使。劳动作为人的一种内在需求,可以通过其创新性体现人的独特价值。网络价值的免费特点使得创新劳动由物质层面的追求更多地延伸到了精神层面,使之和市场价值形成有益的互补。这不仅有利于创新劳动的价值扩散和增值,而且也能更全面地激发人们的创新潜能。
2.外部性长期以来,主流经济学都将外部性视为市场机制失灵的表现,并力图将其内部化。但是如果从长期的动态发展来看,技术外溢或非市场化收益的增加恰恰能最有效地促进经济发展。比如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就被发达国家认为是促进创新的必要制度安排,但是对于那些处于“追赶”的落后国家和企业来说,知识和技术的扩散才是其创新过程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网络不仅仅是一种整合和传播劳动成果的渠道,它还具有“聚合性”的特质———整体的潜力要大于部分之和。它可以通过互补的知识集、共享信息减少创新风险、标准的形成、提供新的知识源等,将以往分割的创新要素连接起来,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公共知识”创新平台。这种对现有资源进行的二次重组,在降低创新劳动难度的同时,还可以创造新的创新领域,为更多的创新者提供创新的机会。在网络的创新过程中,尽管也有一些参与者受到损失,但是创新者劳动的溢出或互补效应要大于负面效应或替代效应。总体而言,网络强调开放、共享的特点对于创新劳动具有显著的外部性。这使得创新者有时可以不用过分看重自己小蛋糕的全部收益,而是希望通过网络做大蛋糕后分得一小块,因为后者的长期收益有可能超过前者。网络的这种特点使得越来越多的企业不得不考虑,如何从单纯地对市场机制的依赖到顺应网络价值的发展,通过强化网络价值的外部性来获得收益。比如IBM就已将开放专利作为一项长期战略,以刺激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
3.学习系统创新劳动得以进行的前提是创新能力的构建,而创新能力又来自于学习能力的提升。一个人所从事的劳动越具有创新性,他在学习上面临的压力就越大,所以创新劳动也可以理解为一个学习和知识更新的过程。传统的学习方式有三种:学徒关系、在职培训和学校教育,不管是那种形式都需要耗费金钱,并且只能维持一段时间,无法实现自主的终身学习。这是由于人虽然对知识具有强烈的学习欲望,但是在知识和劳动的双向流动中,两者的流动性都不高,从而影响了劳动对知识的获取和吸收。由于劳动本身的流动性很难得到大幅提高,唯一的解决之道只能是提高知识的流动性,进而促进人学习和创新能力的提升。网络的出现使得学习的方式有了改观,它不仅有利于知识的公开传播和隐形知识的编码化,并能提供解决各种问题的方法和途径。而且网络的学习方式不是单向的传授,是不同个人和组织之间的互动学习,不管是从学习的主动性、成本还是最终成效,都有优于传统学习方式的地方。网络在创新劳动中所扮演的学习功能会得到不断强化,将向着一个知识传播和学习系统演变。所有参与到创新的主体都可以从网络中相互学习和获益,通过促进各种知识的充分涌流来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在不远的未来,网络必将进一步凸显学习在市场体系中无法体现的价值,实现创新系统、网络系统和学习系统的三位合一。
4.非均衡相对于传统经济学所追求的均衡状态,网络带给创新劳动的始终是一种非均衡的状态。一方面网络不是一个层级结构,由于没有固定的边界,它突破了创新劳动的地理、部门或产业边界,是一种全球性的超边界分布。虽然不同的节点有不同的权重,但是没有绝对的中心,网络的结构是去中心化的分散式分布。另一方面,网络中的创新行为也没有固定的模式,从固定的结盟都松散的合作,网络可以包容任何一种创新模式,同时也在层出不穷地创造新的创新模式。这些使得网络的创新内容具有离散型和随机性,无法像传统的创新模式形成一个稳定的封闭循环。网络是以一种非均衡的方式组织和改变当前创新劳动的产生及最终的运用,它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发生在各种领域的交界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种知识和技能的框架内。这虽然会给创新理论的诠释和实际的管理带来一定困难,但是创新劳动本身就是一个非稳态的破坏性过程,网络恰好为创新提供了最适宜的土壤。
三、网络价值的意蕴
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说过:“每一代人都需要新的革命”。网络对于创新劳动而言,其意义绝不仅仅是多了一种传播的渠道或载体,而是一场关于创新劳动价值的革命。因为它本身就蕴含着创新劳动,并且有着加速创新劳动价值创造的强大能量和趋势。
1.网络本身是一种组织创新劳动随着互联网和相应的各种网络组织的蓬勃发展,创新劳动的组织形式正在发生显著的改变。这是创新劳动组织关联日益加深的必然结果,也是一个创新环境的根本性变革。在创新劳动的竞争中,只有先进的技术是不够的,因为技术只是创新劳动的一方面,有时甚至只是一个不太重要的方面。组织创新对于创新劳动的意义丝毫不亚于技术创新,甚至能决定最后创新劳动的绩效。网络通过对各种创新资源的连接和重新组合,不仅创造了很多新的组织形式,比如项目网络、行业网络、地域性网络、商业网络和社交网络等类型,而且未来也还将继续衍生出其它新的组织形式。这些网络组织创新需要凝聚人的劳动,任何组织都不可能凭空产生,它的背后无不是在受着人的支配和操控,这些劳动同样可以具有创新性并产生新的价值。网络组织本身不仅是创新劳动的工具或手段,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创新,它本身也是创新劳动的一部分。
2.网络为创新劳动提供支持成功的创新依赖于有效的内外部联系,只有在支持性的组织环境中才能产生。网络为创新劳动提供了获取更多信息的途径,这些渠道增加了创新劳动的产出水平。在IBM公司最近对全世界750位CEO的调查中,有76%将商业合作伙伴和顾客的合作列为首要的创新来源,而内部研发的重要性只排在第八位〔5〕。在网络中处于强链接或居于中心节点的创新者会有更多的产出,而且还可以通过网络分散其风险。网络不仅仅是用来提高创新劳动效率的工具,更为重要的是它还可以决定创新的种类及其随后的诠释和应用,从而影响了创新劳动的最终发展方向。那些善于利用网络的企业或国家会发现这是他们的一项竞争优势,网络链接的发达程度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企业或国家创新劳动的绩效。这使得网络正在像水电一样,成为现代社会的必备的基础设施之一。
3.网络促进了创新劳动的全民化没有网络之前,创新劳动在个体之间呈现“碎片化”分布,受到地理、专业或产业边界的限制。网络出现以后,在各种不同网络的相互连接和交织之下,不仅仅是方便了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更是将创新劳动从企业家职能中拓展出来,也不再是属于科技精英的专利,而是成为每个人都可以触手可及的事情。由于网络资源的无限丰富和机会的无限可能,使得创新劳动的门槛大为降低,每个人都有可能把它融入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之中。比如维基百科的出现,就使得原先百科全书的编撰从专家学者的繁重工作,变为普通百姓的业余爱好。在网络中创新不一定是一种压力,劳动也不一定是为了工作,人们可以充分地展现自我的爱好来挖掘创新潜能,实现个人的自由发展和价值创造。由于平等、开放、合作和分享等理念成为支撑网络发展的精神主流,网络给予每一个创新主体以相对平等的地位和机会,极大解除了人们在现实世界中所收到的各种束缚,第一次使得全民创新成为可能。
四、结语
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创新是经济增长的不竭动力,所以整个经济学的发展主线或者首要任务就应是促进人们开展全方位的创新劳动。只有通过创新劳动,我们才能充分展现生命的独特价值并实现持续的经济增长。在这个过程中,作为时代热点的网络对于创新劳动的影响才刚刚开始,其价值不可估量。正如彼得•德鲁克所言:成功的创新者专注于机遇。网络就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大的机遇,它不仅仅是用来增加创新劳动价值的一种手段,更应该从思维方式上进行转变,把它变成我们进行一切创新劳动的起点和中心。
作者:严海宁 单位:南昌航空大学 经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