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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纵横杂志》2014年第九期
一、农林高职院校学生的就业创业机制
党的十八人报告提出,要“着力促进农民增收,保持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而增加农民收入主要就是要通过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生产率,同时引导农民就业和创业。农林高职教育承担着对将要在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学生和部分农民的技术、技能的培训和教育的任务,而这一任务的完成情况不仅关系到能否向广大农村输送高素质人力资源,也关系到能否将农村丰富的剩余劳动力培养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合格劳动者。农林高职院校应重视打造学生就业或创业的实现机制,从而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尤其是提高农村劳动的就业能力,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帮助农民提高收入。由于农林高职院校自身承担的主要是教育和培训的职能,并不直接负责学生的就业和创业。因此,就业创业机制的打造,还是只能从院校自身入手,形成和发展出一套新型的教育、培养机制。也就是说,院校在培养学生职业技能的同时,还要培养农村劳动力的职业素养,培养良好的职业态度和职业习惯,大力加强农村受教育对象的就业教育和创业教育[4]。从我国农业、农村、农民的实际出发,农林高职院校应建立起“四个结合”的教育、培养机制,即农林高职的院校教育与企业培训相结合;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相结合;长期的学制职业教育和短期的职业培训相结合;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相结合。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时代背景下,农林高职院校需要的是科学的办学体系与灵活的办学、教学模式,以订单式培养来推动教育运行机制改革。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农林高职教育就业创业机制,应通过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来落实:第一,农林高职院校新农村建设对人才的需要设置相关专业。农林高职院校要设置并发展培养高新技术产业中应用型和技能型人才的专业、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技术需要的专业[5]。第二,农林高职院校应注重对在校学生和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的教育和培养。在教学实践中推广工学结合、分层次教学,以行动为导向的教学模式,并通过项目教学、案例教学培养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构建以实训车间、实训基地为重心的教育新路子。第三,农林高职院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创业教育。在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对学生的创业精神、创业意识与创业能力的培养。而且,还应把科研成果转化和学生创业相结合,形成一个全新的———既能服务新农村,又可以帮助学生创业———的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并实现农民与学生共同创业、互惠互利。第四,农林高职院校向农民提供农业生产、经营的咨询与信息服务。受长期的小农意识和传统农业产生方式的影响,农民的整体素质不高、观念落后,农林高职院校应主动向农民提供农业生产知识科普、技术咨询、市场信息等方面的服务。
二、农林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不管是农业发展、农村繁荣,还是工业化、城镇化,科技创新始终都是最直接的动力源。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农林高职院校作为科技创新的重要主体之一,应不断在农业产业、农业经营方面实现创新,并将这些创新转化为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竭动力。这需要农林高职院校打造好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及时将重要科技成果转化为农业生产力,以科学技术服务新农村建设。服务于新农村的农林高职院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人力资源:二是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资源。向人力资源的转化在上文已有论述,主要是尽力将农林高职院校所掌握的专业技术和科技成果传授给处在新农村建设实践中的每一个人。农林高职院校将先进的科技成果转化为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和生活富裕的产业资源,这是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重点工程。目前,各地农村科学技术应用水平远远低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农业科研又大多局限在相关政府部门和高等院校内,且转化为满足农民现实发展需要的实用技术、成果又相对较少。因此,高职院校的科研应该直接面向企业、面向市场、面向地方经济,切实解决企业和地方经济亟待解决的问题[7]。因此,农林高职院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要求,立足所在地农业,了解农民的真实需要,通过“农业、教学、科研”三合一,以所在地农村作为科研实验基地,研究并推广应用促进“二农”问题解决的农业技术。同时,积极寻求相关农业“龙头企业”的支持与“联姻”,促成学校的技术、农村的资源和企业的资金的结合,从而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利益均沾。简言之,使农林高职院校的科研成果进农村、进企业,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支撑。农林高职院校的科研成果向产业资源的转化机制,大致可以分成四种:第一种是突出所在地农业产业特色,集产业、教学和科研及推广为一体,以科学实验研究、科技成果展示和集约化经营方式为主的科技成果示范基地。第二种是以农业、农村发展主要使用技术为重点,以普及相关技术和知识为主,依托重点农业科技项目而建立的科技成果示范型推广基地。第三种是由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出资,农林高职院校提供技术,建立校企合作型科技示范基地或企业。第四种是有实力的农林高职院校依靠自身条件,在农村或运用当地农业资源优势,创办校办工厂或企业,直接将科技成果转化为产业优势。通过推动农业的科技化和产业化,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三、农林高职教育服务新农村配套保障机制
正如前文所述,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高素质人才、农民就业、高科技农业产业等,都是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必要条件。但是要通过农林高职教育将这些条件变为现实,相关的配套保障机制就必不可少,如强劲的师资、持续的教育投入、联合办学等等。因此,农林高职教育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还需要配套保障机制,以促进农林高职教育发展,使其充分履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职能和使命。配套保障机制可能来自于农林高职教育本身,也可能来自于社会的其它部分。但是,我国农林高职教育乃至整个职业教育本身的发展及其职能的履行现在也面临许多困境。有人在对江苏部分农村及农业职业院校进行调查后,把农业职业教育与新农村建设要求的不适应概括为“三化”,即学校名称去农化、专业设置非农化、志愿选择离农化[8]。确实,在不断的院校升格和合并过程中,不少农业职业院校在校名上把“农”字去掉,在专业上脱离实际设置大量非农专业。这将使农林高职教育的使命和目标难以达成,使得新农村建设进程受到来自人才、教育等方面的阻力,而且是致命的阻力。为了能让农林高职教育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方面我们要改变社会甚至农林高职院校自身对“三农”问题的不正确态度,使其认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神圣性。另一方面在教育体制内,除了在农林高职院校设置相关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专业外,还须重点完善两个配套机制:一是发展农林高职教育的财政投入与硬件建设机制。国家及地方政府应完善对农林高职教育的财政投入机制,使农林高职院校的教学设施、教学环境的建设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流入机制做保障。也就是说,对相对落后的农业、农村,国家也应在政策上有所倾斜。国家应把农业职业教育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让那些愿意从事农业的人能够免费进入农业职业院校学习,并在就业方面对其予以必要的扶持,从而吸引大批有识之士学习农业、热爱农业并献身农业[9]。同时,农林高职院校要健全投入资金的管理、利用机制,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完善农林高职院校的教学师资引进与培养机制。师资队伍是农林高职教育最终得以发展的软实力,过硬的师资队伍是进行技术攻关、科研突破的中坚力量,也是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和基础。一方面农林高职院校要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结合实际,从科研单位、重点高校、企业等选聘一些高端技术人才和专家到校任教;另一方面农林高职院校应根据自身条件有计划地选派本校教师到国内外优势高校进修,提升教学和科研能力。而且,在教师的管理、考核上,应鼓励有技术、有成果的教师去农村、下基层、进企业,将自己的技术和知识直接投入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
作者:王翊覃孙欢单位: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中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