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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纵横杂志》2014年第九期
一、社会教育机制
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载体。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必须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和统领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思想内涵,使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第一,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供丰厚的文化土壤。价值观建设是文化建设的根本,文化建设必须在价值观的指导下,并为价值观的延续和传播创造良好的文化条件。精神文明是相对于物质文明而言的,文化建设是相对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而言的。在当代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就其主要内容来说,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贯倡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坚持社会主义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立足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积极吸收世界各民族的优秀成果,大力发展先进文化,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通过先进文化建设与和谐文化建设,在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在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价值观念上形成共识,使人们自觉认同和接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第二,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构筑实践载体。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要求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体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活动,都要围绕这一目标和任务,努力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提供实践途径和群众基础。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突出思想内涵,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把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家庭、文明单位和军民共建、警民共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群众性文化、村镇文化、卫生、体育和科学普及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要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力争使广大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有较大程度提高,整个社会在文明礼仪、公共服务、社会秩序、城乡环境、旅游出行等方面的面貌有显著改观,不断扩大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群众基础,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精神激励机制
“精神激励是运用一定的精神因素或手段调动人的积极性,激发人的行为动力以推动实践活动的过程。”[1]人不但有物质需要,而且也有精神需要,人的精神需要主要表现为充实精神生活、促进精神发展,实现精神追求的需要等,满足人的精神需要不仅可以促进人的精神发展,实现人的精神追求,而且可以产生强大的精神动力。精神需要的满足可以通过精神激励的方式予以实现,精神激励的途径主要有舆论引导、社会奖惩、政策调控等。要加大舆论宣传,通过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在进行舆论引导的过程中,要认真分析和区分现实存在的不同价值取向,分清哪些价值取向是应倡导的、哪些价值取向是可允许的、哪些价值取向是应加以反对和抑制的;哪些价值取向适合这些领域、哪些价值取向适合那些领域、哪些价值取向是各领域都适合的;哪些价值取向是适合现阶段、哪些价值取向是适合未来的等,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循序渐进地加以正面引导。通过社会奖惩使人们从切身利益中深切感受到核心价值观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以及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从而督促人们按照核心价值观去规范、矫正自己的行为。政策具有明显的利益倾向、权威性和强制性,具有鲜明的导向功能。政策一旦注入社会,必然会引起社会利益格局的改变。核心价值观为政策的判定提供了价值取向和道德支撑,同时,政策也体现着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并保证其实现。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过程中,要发挥政策调控的作用,首先,要确立政策的制定与执行,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因为满足、保护、发展人民群众利益是公共政策制定的最基本原则。其次,要推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要充分地听取并深入分析各利益群体的要求,尊重民意,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促进社会公正;要对政策进行科学评估,强化决策责任,以有效地促进核心价值观的实现。
三、利益调节机制
利益,尤其是物质利益,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条件。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和底蕴,功利价值是一切价值的基础。马克思早就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3]列宁则更明确地说,建设社会主义不能直接依靠热情,必须要“依靠个人兴趣,依靠从个人利益上的关心”。[4]可见,人们对社会关系和价值关系的思考无不围绕着利益进行,利益追求构成了人们价值取向的重要内容。在社会转型期,随着所有制结构、经济成分、利益分配方式的变化,形成了多种利益群体,人们的利益关系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利益矛盾也随之凸显出来。为此,应建立健全合理的利益调节机制,确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一是要建立健全利益协调机制。政策决策是在多种选择的冲突中实现的。在多种选择的矛盾冲突中必有一种体现主导性的选择,这种主导性的选择要能够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以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在这方面,我们国家已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调节关系的政策,如开发中西部的战略及相关政策促进了中西部地区的较快发展;培育和完善劳动市场,为劳动者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促进共同富裕;通过制定税收、社会保障等政策对社会成员的个人生活进行调节;将“三农”问题列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等,这些都较好地处理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矛盾,缩小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和社会成员之间的贫富差距,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利益结构,促进了社会公平,为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积极有效地支撑。二是要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实现机制。要尊重和理解各利益群体的利益表达、舆论表达和行为表达,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妥善处置,化解矛盾;要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协商对话机制,减少摩擦,达成共识;要通过完善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合理的利益补偿机制,缩小贫富差距,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要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要理直气壮地明确物质利益的主导地位,以物质利益作为调节各种利益矛盾和社会矛盾的总枢纽,同时与政治的和精神文化的调节手段构成一个有机的调节体系,使人们的各种利益既得到充分的承认和满足,也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
四、德法约束机制
建立健全道德约束机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和根本保证。其一,建立健全道德舆论引导机制。通过塑造道德典型对现实生活中高尚的道德行为和良好的道德现象进行宣传、表彰、赞扬和褒奖,以榜样示范力量和道德鼓舞力量引领社会发展,提升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通过道德批评对假恶丑等不道德行为与偏离核心价值观轨道的行为进行劝诫、鞭挞和谴责,在全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道德舆论氛围;其二,建立健全道德调控的弹性机制。道德调控既是一种外在规范,更是一种内在自觉和自律,这就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保持两者之间必要的弹性和张力,不能“一束就死”、“一放就乱”。建立健全道德约束机制还须做到“三个重视”,即重视道德良心在道德约束中的作用,不断刺激、纯净和强化人们道德良心的发育和支撑;重视道德的“底线价值”,加强职业道德建设;重视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吸取和提升新的道德价值观念,增强新形势下核心价值观的说服力和有效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我国法制体系确立的重要根据,而法律又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捍卫着核心价值观的主导地位,为其实现提供着有效地支撑。我国法律通过一系列的规定,把核心价值观所要求的基本的社会义务用权利的形式确定下来,形成一个分配权利和义务的基本框架和规则,并通过各种组织制度的结合构成社会中的制度调节和法律调节,强化着个体的集体意识和道德意识,保证着核心价值观教育取得实效。
作者:周新亭单位: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