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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桥杂志》2014年第六期
一、自办文化兴起的成因分析
事出必有因,任何结果的发生都有其必要的原因所推动。农民自办文化的产生与发展也是如此,农民自办文化根源于农民自身的生活,是农民生活的产物,是社会文化中的传统文化。而当下农民自办文化的产生与发展除了这种固有的根源关系以外,还有农民对自己的传统文化的依恋以及农民经济生活水平提高以后对切合自身发展的精神生活的追求。所以,农民自办文化兴起与发展的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内在动力:农民对文化的需求促进农民自办文化的兴起与发展原因很多,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农民对文化的需求。一方面,农民经济条件的改善,农民有经济能力消费和享受精神文化生活。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农民经济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地改善。农民物质生活的丰裕,就必然会对精神生活提出更高的要求。以前,人们物质生活条件落后,整日为吃饭、穿衣、居住等发愁和奔波,无暇顾忌自己的精神生活,所以,那时农民对自己的精神生活没有什么要求。但是,现在却不同以往了,人们经济收入增加了,他们对生活水平的要求不仅仅局限于吃好、穿好、住好等物质条件的改善,他们还对享受更好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出了要求。农民自办文化以其固有的乡土特色满足了农民的文化需求,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另一方面,农民对自己传统文化的依恋。民间传统文化是由民间劳动人民创造并延续下来的一种极具传统色彩的通俗文化,它与农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特别是民俗文化简直就是农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民间传统文化对农民乃至整个民族的文化传承与复兴有着重要作用,著名作家冯骥才对民间文化曾这样描述:“它是民族最重要的精神文化财富之一,是民族历史文化和精神情感之根。”[2]而民间传统文化主要是借助于农民自办文化的形式来延续和发展的,所以,农民对自己民间传统文化的依恋,使得为农民自办文化注入了鲜活的血液,促使了农民自办文化的兴起与发展。
(二)外在动力:政府的扶持和经济效益诱导农民自办文化的兴起与发展离不开一定的外部原因,外在动力是促进农民自办文化发展的有力杠杆。一方面,政府的引导和支持。2005年中央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以来,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日渐重视,将农村文化建设提升到国家发展的战略高度。在此期间,政府不断加强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支持和鼓励,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投入、文化部门服务等措施,使得农村文化建设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展。文化综合站、农村书屋、乡村影院等文化设施大量增加,挖掘并保护了许多农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农村文化各类资源得到应有的开发。当然,农民自办文化的兴起和发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支持,特别是政府降低了农民自办文化准入条件、简化了农民自办文化的审批程序以及对农民自办文化的优秀典型给予了表彰和奖励,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积极性,促使农民自办文化蓬勃发展。另一方面,经济利益的诱导。农民自办文化按是否营利分为:公益性和经营性两类。公益性农民自办文化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由农民中的文化爱好者自己组织进行无偿演出的文化实践活动。经营性农民自办文化是指以赢利为目的,并相应地收取一定费用来进行演出的农民自办文化实践活动。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机制不断渗透到农村文化产业当中,使得大部分农民自办文化市场化,再加上农民自办文化以其固有的特征能够切实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因而,较之于官办文化而言,农民自办文化在农村有更为广阔的市场,所以,在农村越来越多的文艺爱好者投身于农民自办文化事业,促使农民自办文化不断兴起和快速发展。
(三)客观条件:准入条件低,自主灵活农民自办文化最早是源自一种简单而又通俗的农民自娱自乐的文化艺术形式。虽然,历经多年的发展,其规模不断扩大、内容不断丰富、形式趋向于多样,但是,较之于其他文化艺术形式而言,特别是与官办文化相比,农民自办文化依然具有设备简易、自主性强、灵活性大、准入条件低等优势。农民自办文化所需要的设备资源都来源于农民的现实生活中的常用物品,所进行的演出形式也比较灵活自由,演出所需人员条件要求比较低。往往都是几个具有一定表演技能的文化爱好者,以日常生活中的常用物品为设备,在传统节日或者农忙之余的一种即兴表演。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农民自办文化对其从业人员准入条件要较低,人员参与没有过多的条件限制,出身于农民的他们不用将自己捆绑在文化演出之上,他们完全可以做到半农半艺和灵活自主。因此,自主、灵活、准入条件低等特点使得农民自办文化极其容易地扎根于广大农村地区,并以其较高存活率茁壮成长。
二、农民自办文化存在的问题
伴随着农民经济条件的改善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在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政策指引下,农民自办文化获得了很大程度的发展和提高,但是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使得经济较落后的地区农民自办文化发展得不到必要的经济支撑,即使在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农民自办文化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是由于缺少应有的管理和经营经验,农民自办文化很难形成自己的品牌优势,实现健康持续发展。其一,区域发展不平衡。发展不平衡是农民自办文化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而又难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区域间的不平衡发展严重制约着整个农村地区农民自办文化的协调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农村文明建设。由于我国地域广阔且地域差异明显,特别是农村地区经济条件的差异性严重制约各地区文化建设与发展,经济条件较好的农村地区,作为农民自办文化发展主体的农民有较好经济能力去挖掘本地区的传统文化,也有能力组织自办文化团体用于发展和繁荣该地区的文化事业。若是经济条件差的农村地区,农民的基本物质生活都难以保障,文化事业则更无从谈起。其二,建设和发展经费短缺。资金短缺是农民自办文化发展与繁荣的重要瓶颈。农民自办文化是一种农民自己组织的文化娱乐形式,因此,不像官办文化那么容易得到政府的资金补贴。所以,很多情况下,某些地区,虽然传统文化底蕴很深,但是,因为没有充足的资金用于建设和发展传统文化,以至于传统文化只能奄奄一息濒临绝迹的危险,例如:河北省张家口坝上地区的地方曲目“二人台”;另外则部分农民自办文化团体迫于资金问题,导致无人参与,被迫解散,以及某些传统文化由于缺少政府资金的扶持,导致后继无人,被迫中断,走向绝迹。其三,品牌特色尚未形成。近几年来,虽然农民自办文化发展如火如荼,但是大多数是大同小异,在内容和形式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别具特色的农民自办文化相当稀有,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民自办文化团体难以形成自己的优势品牌,导致多数农民自办文化团体缺乏竞争力,难以真正立足于农村文化市场,不能做到求同存异,没有持续发展的动力。CENTURY其四,缺乏经营和管理经验。农民自办文化团队大多数是由农民自发组织而成,往往是以共同的爱好为基础,几个具有表演技能的文艺爱好组织而成,或者是以家庭关系为纽带各家庭成员所组成的团队,他们没有系统的经营和管理经验,因而,常常会因为经营不善或者是管理不严而导致团队发展受阻,走向解散。
三、对农民自办文化实现繁荣发展的思考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促进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与繁荣对促进我国农村问问建设和“三农问题”的解决有着重大的意义。所以,我们必须“把扶持农民自办文化作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一项长期战略方针,作为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3]来抓。针对当前农村自办文化的发展现状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大政府的引导和扶持力度。文化的发展和繁荣离不开政府的支持,特别是农民自办文化的建设与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积极引导和大力扶持。首先,政府需加大资金投入,解决农民自办文化的资金需求。针对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趋势以及资金短缺对其发展的制约,政府除了加大直接投资以外,还可以通过民间资本参股政府控股的形式吸引民间闲散资金用于农民自办文化的建设与发展。为农民自办文化提供更好的设备、器具,以更好的发展条件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促使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和繁荣。其次,政府需要加大政策的扶持力度。政府的政策的扶持,就是要为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提供一个更好的政策环境。政府可以通过降低农民自办文化的准入条件、简化农民自办文化手续办理程序、提高农民自办文化参与者的待遇等方面入手,为农民自办文化的建设和发展做好必要的政策支持。再次,政府可以加强对农民自办文化人才的教育和培养。农民自办文化人才的教育和培养不仅包括农民自办文化的参与人才还包括农民自办文化团体的管理人才的教育和培养。政府可以通过办理教育培训班和加强城市文化和农民自办文化人才交流与学习的形式来提高农民自办文化人才的素质,强化农民自办文化管理人才的能力,促进农民自办文化的健康持续发展。最后,政府要加强农民自办文化的制度建设,规范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农民自办文化的迅速兴起于发展以及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难免会出现违规、违法经营的现象。比如:有的农民自办文化团体利用流动大篷车的形式,进行迷信活动和色情表演;还有的是虽然打着文化活动场所的名号却进行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这些违法活动不能给农民带来任何的政能量,只能使更多的农民上当受骗,增加农民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使农村社会治安状况更加不稳定,所以,政府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二)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创造者,是实践的主体。”毋庸置疑,农民是农村文化的创造者,是农民自办文化活动的实践主体,所以,在繁荣农民自办文化的进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为此,首先,必须相信农民、依靠农民。同志曾经指出,“人民群众有无限的创造力。”[4]农民自办文化与农民有着天然的联系,农民主体作用发挥的程度直接关系到农民自办文化的兴盛成败。所以,我们要充分相信农民所具有的文化艺术能力、尊重农民的文化需求、挖掘农民的文化潜力。对优秀的民间艺人和民间文化团队要树立典型并给予鼓励和表彰,以激发农民的参与能力和创造能力。其次,要尊重农民对传统文化的热爱。传统文化是农民生活的积淀,是农民的精神血脉,同时又是农民自办文化中极具乡土特色的部分,所以,要发展农民自办文化,保护农民的传统文化是必不可少的措施之一。而要保护农民的传统文化就必须尊重农民对传统文化的热爱,就必须帮助农民去传承和发展传统文化。再次,要维护好农民对文化的享受权力。维护农民对文化的享有权,就是在农民自办文化建设过程中始终做一切为了农民,一切促使农民自办文化发展的措施都是以满足农民的文化需求为目的。要让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符合农民生活的实际需要,激发农民创造文化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文化建设的主体作用,将农民自办文化打造成真正属于农民自己的文化。
(三)合理利用当地优势资源。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除了发挥政府职能和农民的作用,还要注重其他社会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要想促使农民自办文化的持续和协调的发展,就必须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来提高农民自办文化的创造力和生命力。首先,要深挖民间传统文化,将乡土文化的特色转化为优势,最好形成自己相应的品牌,以自己的独特品牌优势走出本土,引领农民自办文化建设之路。例如:经过赵本山等人的不懈努力,具有东北特色的“东北二人转”以自己独特的品牌“刘老根大舞台”走出了白山黑水,走进了千家万户,服务了更多的观众。其次,要引进和学习外来文化的优秀元素,为本土文化注入新鲜的血液,从而提升本土文化的竞争力。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依托民间传统文化固然重要,但向外来文化学习也更加重要,特别要学习城市文化和外国文化的优秀元素,增强农民自办文化的生命力,例如:学习城市文化和西方文化的现代元素,轻音乐、摇滚、现代魔术等。再次,加强农村与农村、城市与农村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共享优势文化资源,促进整个农村地区文化的协调和持续发展。
总之,目前,农民自办文化的兴起于发展,满足了农民的文化需求,提高了农民的文化素质,维护了农村地区的社会稳定,促进了农村文明建设的发展。但是,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不足和缺陷,我们必须着力切实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和繁荣清除障碍,为社会主义农村文明建设拓展道路,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基础。
作者:褚晓明王伯然单位:河北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