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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视角下的城市安全发展实践探索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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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视角下的城市安全发展实践探索

《人民公安》2016年第z1期

摘要:城市安全作为考量城市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准,既是城市发展的基石,又是城市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基本愿景,更是城市生产、生活,以及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2017年以来,台州市从公安视角切入,有效组织开展了强势治安警务战略,推动台州城市安全发展实践探索,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新时代下加强城市安全发展,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源头治理,管控安全风险,提升监管效能,谋划综合保障。

关键词:新时代;城市安全发展;社会治理;公安工作;台州市

党的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个重大原则。强调,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安全和发展要同步推进。当前,浙江省台州市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跨越赶超的关键时期,如何认识和把握城市安全发展,改进安全治理方式,构建安全治理体系,提升安全治理能力,已成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命题。

一、城市安全发展的重要意义

安全是经济发展的最重要基石、人民福祉的最根本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安全发展一直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构建系统化、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强调,建立以安全生产为基础的综合性、全方位、系统化的城市安全发展体系,加快建成以中心城区为基础,带动周边、辐射县乡、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型城市,其基本内涵就是要把安全发展作为一种方式,把安全作为一种状态,推进创新城市管理机制,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城市安全发展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工程。现代经济学家认为,经济是两条斜边,安全是底边。没有底边的有力支撑,即使经济发展再快,也难以构成稳定的三角形。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城市安全治理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压舱石,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经济报表“0”前面的“1”,任何一个领域、一个时点没守住,都有可能“100-1=0”。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把城市安全治理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环节各领域,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夯实稳固基石、筑牢坚固防线。

(二)城市安全发展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保障。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比如,人民希望党和政府更加主动作为,更有效地保护他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人民所思所想所盼,加强和改进城市安全治理,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城市安全发展是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务实之举。总体国家安全观强调,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城市安全发展是应有之义。必须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实现城市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着力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台州城市安全发展存在的短板

台州是“全国少有、浙江独有”的组团式城市。近年来,虽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成了全国文明城市,但由于撤地设市较晚,城市功能建设滞后,历史欠账多,城市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一)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存在缺陷。一些地区、部门合力不强,合作、互通、共享理念缺乏,甚至“多个大盖帽管不住一顶草帽”。部分城市安全领域规划建设滞后,与城市发展现状不匹配。特别是台州每年都有大量建筑项目和道路交通建设工程,但相应的消防、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措施配套不足。比如,消防规划制定修订不够及时,落实不够到位,导致消防安全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同步、不协调。

(二)城市安全隐患整治面临压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的安全隐患大量存在,新技术、新业态发展中潜伏着诸多风险,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火灾事故风险源量大面广,道路交通事故数、死亡人数居高不下。台州作为渔业大市、浙东商贸中心,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和工矿商贸领域中的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四类低水平事故重复发生,事故可控性仍然较弱。同时,在互联网、新媒体作用下,犯罪结构比例在调整、方式在转型、手段在升级,维护社会稳定面临更大挑战。

(三)城市安全应急管理联动不够。防灾、救灾往往分灾种、分部门组织,演练不多,共享不足,遇有突发紧急情况,难以迅速精准调配各类应急资源。目前,台州市应急管理部门还未成立,公安、消防、民政、国土、安监、海洋渔业、交通运输、地震、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在防灾救灾方面沟通不畅、衔接不顺等现象依然存在。

(四)城市安全基层基础不够牢固。台州民营经济活跃,小微企业分布广、数量大,一些企业利用落后设备、生产低端产品,大量流动人口租住在出租房屋、出行用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城市安全发展需要解决的重点和难点。安全文化不够浓厚,群众安全素质总体不高,对应急预案认知、协同能力及自救互救技能亟需提升。同时,城市安全执法力量比较薄弱。比如,全市公安机关民警数占户籍人口总数的万分之10.7,居全省倒数第二。

(五)城市安全责任落实有待加强。安全事件的背后大多有责任不落实问题。少数地方党委政府“重发展、轻安全”,抓城市安全治理意识不强、决心不够、力度不足。部分部门监管责任存在盲区,没有完全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履行,漠视法律法规,“要钱不要命”,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落实不到位。

三、强势治安警务战略推动台州城市安全发展的实践探索

2017年以来,台州市公安机关秉承“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平安稳定压倒一切、工作实绩说明一切”的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聚焦“决不让台州成为犯罪洼地,决不让重大恶性案事件夺走百姓生命,决不让黑恶势力带走群众幸福”的目标,保持勇争第一、勇立潮头的锐气,深入实施强势治安战略,着力将强势治安延伸到公安工作各领域,探索城市安全发展之路。截至2018年5月,在2017年案事件断崖式下降的基础上,全市刑事立案数、道路交通事故及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6.91%、50.29%、61.90%,降幅远居全省第一。2018年4月2日,相关城市安全管理实践探索做法被《人民公安报》以“台州公安为现代城市安全发展探路”为题在头版头条刊发。

(一)做强顶层,提升城市安全治理格局。一是建立最强组织体系。成立以市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市县两级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安全工作。明确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常务副县(市、区)长具体抓安全工作。市、县两级抽调相应职能部门人员,在道路交通、消防、防溺水、禁毒等各个安全领域分别成立专班,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安全工作。比如,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共有包括各县(市、区)常务副职在内的百余人实行实体化运作,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建立消防监督管理机构。二是施行最重考核比率。提请市委市政府重视,在市对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大幅度提高安全工作权重,并上升为“一票否决”项,直接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目前,消防、禁毒、交通等安全工作考核分数从9分上升至30分,同比上升23.3%。在市公安局对县(市、区)局综合实绩考核中,将“发生2起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或1起以上较大火灾事故”的列为一票否决项,一旦发生直接取消成绩,列为末位。三是制定最严安全标准。根据当前城市发展中凸显的安全问题,完善高层建筑、道路交通、应急设施等建设和技术标准,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能力。比如,在消防安全领域,出台《台州市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在全市范围全面严禁新建通天房,制定新的建筑安全标准;在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严格实施新建道路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的“五同步”标准;根据产业优化升级需求,按照“彻底告别‘三合一’、小微企业进园区、民房群租旅馆化、职工住进宿舍里”的总体思路,逐一制定标准化建设意见,从源头上保障安全质量。

(二)清底隐患,严控城市安全风险源头。一是挂牌消号严整隐患点。针对安全事故高发的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面排摸隐患,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做到限期整改、消号治理。比如,深化重点车辆管理,对工程车发生事故的,按照责任“连坐”方式,企业、工地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一律关停。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强化对老年人等群体的宣传教育,开展电动自行车驾驶学习、培训,严查电动自行车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对满足扣车条件的一律扣车;对本地驾驶员发生主责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该回炉学习的坚决回炉、该重考驾照的坚决重考;对外地驾驶员,通过业务登记、保险查询等方式,分类严管,淘汰低素质驾驶员。全面整治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隐患,出台电动自行车“三个一律”、居住出租房屋“七个一律”、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十项铁规”、居住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硬隔离”技术措施、十项负面清单等制度。截至目前,行政拘留违反居住出租房屋安全管理规定人员2333人,办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政处罚案件1.65万起,全市2.5万家10人以上、25.5万家10人以下居住出租房屋完成隐患整改,整改率分别达91.2%、83.6%;针对75岁以上尤其是有吸烟习惯的老年人火灾死亡事故多发态势,2018年2月初开始,由村(居)与其子女签订责任状,落实村(居)干部结对联系,劝导戒烟,检修住所,禁止群居,方便逃生,截至目前实现了“零死亡”。二是挂图作战控牢行业线。制定《台州城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事故隐患“日检查、周通报、月会商”,定期汇总分析各类隐患,实行挂图作战工作机制,强化对各行业单位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检查。在企业、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评价制度,比如,对全市4152幢高层建筑实行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制度,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治理。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介,建立全民举报平台,开展安全隐患随手拍行动。目前,共获得群众举报治安、交通、消防等隐患线索近28万起,兑现奖金243万元,形成全民监督氛围。三是挂肠悬胆管好社会面。在保持高压全线严打突出违法犯罪的同时,全面整治“黄赌”违法犯罪,对涉黄涉赌的酒吧、休闲会所、按摩店、棋牌室、游戏厅等场所一律关停。2017年,全市刑拘、行政拘留“黄赌”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8.17%、51.77%,成功侦破台州市历史上打处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高的以徐卫兵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该团伙依托大浪淘沙酒店等场所,2010年以来组织妇女、开设赌场非法所得2.5亿元。严管有前科劣迹的高危人员,从对台州近4万余名前科劣迹流动人口入手,逐一落实管控措施。2017年,全市外省籍盗抢骗毒前科人员较省厅基数下降47.73%,自行离开台州的高危流动人口已达97.54%,极大祛除治安毒瘤,该做法在全省推广。严厉整治基层村居干部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扶持好的、教育不好不差的、打击差的”原则,推动软弱涣散村(居)党组织整治,净化基层政治环境。

(三)科技围城,夯实城市安全发展基础。一是盘活大数据,提升安全监测水平。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云视频等技术,将全市120家机关企事业单位340亿余条数据及5.4万路视频数据纳入情指联勤中心数据库,将房管通、流管通、平安通等接入同一平台,建立“科技围城”城市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平台,常态开展“红、橙、黄、蓝”四色预警。比如,开发“高空瞭望”视频系统,实行“24小时全方位智能监管”;开发“智慧消防”自动预警系统,应用于全市近3000个重点消防单位等。二是创新物联网,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大力推进城市物联网建设,开展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工作,以防盗、防火、防溺水等为主题,设计发放一批美观、实用的反光贴,并赠送200万顶安全头盔,吸引群众主动安装电动自行车防盗装置,力争2018年电动自行车防盗装置安装率达到90%以上。同步推进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桩建设,以3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屋、企业、商场、超市、专业市场、居住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居)等为重点,目前已投用3万套,计划7月底前投用5万套。推广应用自主研发的物联网火警快速推送系统,智能监控火警,第一时间在周围关联建筑内发送声、光报警信号,唤醒云端编组内所有报警系统,提醒相关人员及时撤离。三是运用高科技,提升应急救灾水平。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警医联动”平台构建伤员救治绿色通道,配备高科技安全技术装备,设立市公安局警务航空队,利用无人机采集紧急搜救信息,提高社会面管控能力。引入救援直升机,推出“空中120”应急救援,最大限度缩短救援时间。

(四)精准宣传,培育城市安全主流文化。一是唤醒群众安全意识。组织系列面向全社会的安全宣誓活动,释放抓安全的强烈信号,确定每月5号为安全教育日,增强全民讲安全“仪式感”。通过制作事故视频向全市进行“一案一警示”宣传,发放致每一名市民的防火、防道路交通事故、防溺水安全公开信,组织百万师生开展“开学第一课”消防安全大体验,为近70万师生呈现全方位消防安全宣传,普及全民安全知识。建设具有台州特色的公共安全教育馆,推广阮林根“预防犯罪厅”,举办安全知识大讲堂,真正把安全元素融入城市文化。二是浓厚安全法治氛围。协调公检法出台涵盖打击“黄赌毒恶”、道路交通和消防治理等公共安全隐患的一系列铁规铁纪,不断将“强势治安”的措施拓展到公安工作各个领域,向全民释放严管严治的强烈信号。比如,针对电动自行车成为火灾、交通、盗窃重灾区的实际,出台严惩不戴头盔“四个一律”、严禁居住出租房屋违规充电“七个一律”等规定,共处罚各类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22.73万例,行政拘留563人,涉电动自行车事故实现断崖式下降。三是提升全民安全技能。推进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推广普及安全常识。建立三级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培训机制,按照“一有火警,全镇警示教育培训;一有火灾,全县警示教育培训;一有伤亡,全市警示教育培训”的原则,组织人员分级分类开展定向培训,有效提高隐患整改针对性。建设专职安全应急队伍,按照“1分钟响应启动、3分钟到场扑救、5分钟协同作战”要求,联合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微型消防站等联合演练,各县(市、区)每季度组织一次,各乡镇(街道)政府每月组织一次。目前,已建成以网格员为骨干的交通安全专业人员7000余名,街道(社区)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村居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3783支25179人,村级、居住出租房屋和企业夜巡打更防火防盗队伍8602支28044人。

(五)过程严管,压实城市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全面推行领导到场制度。对道路交通、消防以及其他人员伤亡案事件,建立领导第一时间到场制度,确保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第一时间参与处置、第一时间强化指挥。比如,在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中,发生伤人事故的,交警中队长、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必须到场;发生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交警大队长、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场;发生2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县(市、区)分管领导、公安局局长、市交警局局长、道路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领导必须到现场;发生3人以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市分管领导、县(市、区)主要领导、市公安局分管局长必须到场,同一路段连续发生死亡的,按上述标准执行。二是建立事故预防等级响应机制。全面分析一定时期内人员伤亡案事件警情,明确响应等级,集中警力,持续整治,做到“什么隐患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哪里隐患多发就集中整治哪里”。比如,全市一周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5人以上的,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启动市级一级响应,取消节假日休息,全警上路集中整治,直至事故发案情况好转再取消响应。三是建立最严责任倒查机制。建立涵盖党政领导、职能部门、社会企业等“三位一体”的强力问责追责机制,开展制度示范月活动,明确各种情形追责标准,并将各有关领导执行制度情况予以公开。比如,企业发生火灾事故的,一律停业1个月,予以挂牌整治,追究企业主体责任,依法顶格处理;因消防隐患未排查发现,或者隐患没有督促整改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从严追究所在地乡镇(街道)、监管部门和联系包干单位的责任;一个季度内同一隐患引发3起火灾事故的,对乡镇(街道)挂牌整治1年,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在整治期内不得提拔和重用等。目前,已纪律处分137人,诫勉谈话251人,约谈1983人,全市上下抓消防安全氛围空前浓厚。

四、新时代加强城市安全发展的对策思考

虽然台州市通过实施强势治安警务战略,解决了城市安全发展中的许多难题,但要推动城市安全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和更优质量发展,仍需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城市安全治理体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一)大视野加强顶层设计。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城市安全发展统筹领导,在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工作,将城市安全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制定并严格实施专项规划,注重示范引领,加大巡查力度、考核比重,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监督。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推进城市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大决心推进源头治理。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加强体现城市安全区域特点的地方性法规建设,严格安全准入制度,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增强抵御事故风险、保障安全运行能力。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因地制宜深化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比如,台州市要按照“彻底告别‘三合一’、小微企业进园区、民房群租旅馆化、职工住进宿舍里”的总体思路,加快低小散、厂中厂、老旧工业点、老旧市场改造等专项整治,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源头消除安全隐患。

(三)大力气管控安全风险。依托平安建设等载体,健全落实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加强城市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排查治理、联防联控。积极适应犯罪形势新发展,推进打击模式转型升级,严打突出违法犯罪,严密高危人口管控,织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做到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加快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健全城市安全应急救援管理体系,提升应急管理和救援能力。

(四)大幅度提升监管效能。严格落实城市安全发展责任,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无空挡、监督管理无盲区。抓住机构改革契机,充实基层城市安全执法力量,密切职责部门联合执法,进一步提升监管实效。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深化城市安全执法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推动数据流、业务流、管理流有机融合,以机器换人力、以智能补效能。

(五)大手笔谋划综合保障。加大城市安全资金投入,积极推广先进生产工艺、安全技术,推进政府购买城市安全服务。深化城市安全职能部门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城市安全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建立智库、知识库、案例库,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开展城市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行城市安全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强化失信惩戒、守信激励。依托公共安全教育馆等阵地,推进城市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作者:伍建利 单位:台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