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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警察学院学报》2017年第6期
摘要:公安派出所作为我国最基层的行政执法部门,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行政执法属于派出所与群众最直接相关的管理活动,点宽面广,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本文就当前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并探讨解决对策,以期进一步提高派出所行政执法的规范性。
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最基层的实战单位,其行政执法水平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1]。因此,派出所民警必须按照“理性、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进行规范化执法,以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一、派出所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观念不端,法治观念不强
在公安基层队伍中部分民警存在执法观念不端、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未牢牢树立起正确的执法理念,存在特权与本位思想,执法随意性较大。个别民警不能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将法律赋予的权力当作自己谋利的本钱,存在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
(二)执法趋利性严重,经常以罚创收
目前,受地方政府财力限制,派出所的工作经费严重短缺,导致一些派出所不得不以罚款的方式“创收”。在处理赌博、、吸毒等案件时,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劳教的违法犯罪人员,通常作降格罚款处理,以罚代刑、以罚代教。这明显偏离了立法的精神,在群众中产生了不良影响。
(三)程序违法现象比较普遍
在接处警阶段,部分派出所只重视110指挥中心的报案,而往往忽视了群众直接的报警。在受案阶段,受制于办案经费与破案指标,通常对无线索的案件只进行接处警记录,但不立案,也不进行上网登记,从而造成大量“积案”[2]。此外,执法程序与方式尚无统一的规定与法律文书,民警在工作中经常将刑事案件中的搜查、扣押等手段用于治安案件的办理。
(四)部分民警执法素质偏低
目前,国家对警察的录用条件相对偏低,未对法律与公安专业知识做出明确的规定,只要求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同时,公安机关进人的随意性较大,由于“进口”不严,导致民警来源庞杂。一些民警法律素质偏低,缺乏应有的业务知识,加上缺少系统的学习与培训,导致执法素质不高。
二、提高派出所行政执法水平的对策
(一)重视制度建设,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
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行政执法的随意性与不规范性问题,必须加强相关制度建设,把民警执法活动都纳入到规范化的轨道。首先,应尽快修订和完善相关执法制度,确保执法活动的规范性。其次,制定《执法民警资格认证制度》、《治安案件限时办结制度》、《接处警和立案破案回告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制度》。再次,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改进措施。针对不严格执法,存在降格处理、以罚代拘的问题,应及时出台《办理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加大经费投入,以杜绝上述问题的出现。最后,对于裁决后不执行的单位与个人应予以通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这样能有效遏制执法过程中趋利性行为,避免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二)健全执法监督体系,落实民警执法责任
通过构建全方位的执法监督体系,让全体民警增强“法律就是高压线,谁碰谁触电”观念,从而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提高执法的规范性与公正性。首先,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派出所要主动邀请人大、政协与群众参与行政执法工作监督。同时,还可邀请检察机关对年度内的办理案件进行监督,通过检察指导案件侦查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其次,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不仅要充分发挥纪检、督察、控申等部门的监督作用,还要明确各部门的执法监督职责,形成相互配合的监督机制[3]。最后,严格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保证派出所执法行为满足主体明确、责任落实、权责分明、程序规范、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要求。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素质
民警队伍执法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执法水平的高低。因此,必须加强对民警的系统培训与教育。首先,要抓好民警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增强他们的法治理念与民本意识。同时,要在公安派出所内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培养民警的法律信念与法治精神。其次,要结合派出所民警的岗位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职业能力培训。以“三个必训”为抓手,以服务实战为目标,加强执法能力培训。采用案例点评、典型案例旁听庭审、法律辅导等方式,重点提升民警的执法水平与现场处置水平。最后,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提高民警学习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切实提高民警的行政执法水平。
三、结语
总之,针对当前派出所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公安机关应尽快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并加强对基层民警的系统教育,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还应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基层派出所的办公经费。
[参考文献]
[1]黄义.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3):30-33.
[2]邹晨宇.提高公安派出所行政执法能力对策研究[J].今日湖北旬刊,2014(12):204.
[3]孙运利.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研究[J].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08,20(2):94-99.
作者:尤拉吉 单位:青海警官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