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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与道德之间的关系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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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与道德之间的关系

《理论学刊杂志》2015年第十期

道德与价值两个概念有着密切联系,道德所指向的首先是善,而从价值形态方面来看,毫无疑问,善又是一种正面的价值判断,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说,道德更多地展示了一种向善的价值追求,道德往往被视为道德价值来认识。正因如此,很多人在讨论科学技术与价值的关系问题时,经常也会把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一并混淆在其中,模糊了价值与道德概念界限。为了更加清晰地分析科学技术的伦理问题,认清科学技术伦理领域的逻辑线索和实践线索两条主线,我们有必要厘清道德概念与价值概念的界限,重新认识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从发生学意义上讲,道德是同人本身、同人的日常生产生活活动、同人的社会属性变迁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道德活动既能从人的各种活动之中分化显现出来,同时道德活动又天然地杂糅于人的各种日常活动之中。因此,道德在本质上是一种人的存在方式,对道德关系的理解不能仅存在于超验之域。而价值在本质上是一种主体对客体需求效应的逻辑关系追问,其概念本身就带有强烈的逻辑理性色彩和超验性。因此,对价值关系的考察更多的是一种从理性角度出发的推演思考。虽然这种推演不可能是完全撇开现实的超验,但是对价值关系的考察不能完全准确的代替对道德关系的考察,所以我们完全有必要回归到人与人的社会本身、回归到人的生产生活等社会日常行为活动本身,即从道德关系层面来考察科学技术和人的一切科学技术实践活动。任何一种科学技术实践行为,实际上都融入了行为者的价值目的性与价值理念,都标识着行为者的道德情感与道德责任的内容。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科学技术活动与道德实践之间根本无法完全分离开来。

一、道德与科学技术活动中的道德

道德一词,最初在中国古汉语典籍中是把“道”与“德”的概念分开使用的,如先秦思想家老子在《道德经》中就曾说:“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器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①其中“道”指自然运行与人世共通的真理,或者说是行事规律;而“德”是指人世的协调适宜的德性和品行。虽然在当时道与德是分开解释的两个概念,但其基本含义与现代道德一词连用时的意义也基本相当。“道德”二字在行文中真正被连用则始于荀子《劝学》篇:“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②,意思是说,假如学习目的达到任何事情都能按“礼”的规定去做,也就算是达到了道德的最高境界。这里的道德也是指人的思想品质、涵养水平及其行为准则和规范。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后来延伸含义也含有准则、标准、品质及善恶评价的意思。可见,古今中外关于道德的解释和理解有相近甚至相通之处。在今天我们一般具体表述为:道德是指以善恶为标准,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和传统习惯来评价人的行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一种特殊的行动规范的总和③。由道德的概念也可以看出,道德是人们一种社会性的行为规范,道德是社会生活的产物,只有在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之中才涉及到道德问题。所以谈到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也是指人在一切科学技术活动过程之中的道德问题,撇开人的活动,静态的科学技术知识本身虽然可能内蕴道德价值,但科学技术知识本身自然无道德问题可言。

现实中每个人的道德观念自然是有差异的,因为道德本来是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所决定,并为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服务的。人类的道德观念是受到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社会舆论的影响而逐渐形成的。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阶级往往具有不同的道德观念,不同的文化中,所重视的道德元素及其优先性、所持的道德标准也常常有所差异。这种差异自然表现于每个具体的现实的人的道德观念的差异之中。如此一来,如何用统一的道德标准来判断“何为正当”呢?如何运用统一的道德意识以协调人际关系,形成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呢?这就需要现实社会中的人理性自律,在一定的历史阶段通过社会舆论、内心信念、文化氛围和传统习惯等一系列的影响形成相对稳定统一的道德规范。这时道德、不道德的判断不是以某个人的观念为依据,而是以整个社会的观念为准,因此,道德此时上升为一种社会意识即社会公德。这种道德主要应用于涉及对社会、集体、组织产生影响的行为活动之中,大多是用在公共场所或公共生活中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相对于公共道德而言,还有一种道德称为私人道德,主要指人们在私生活和私人交往中应具备的品质德行和应遵循的准则规范。当然公德与私德不是截然分开、相互背离的,而应该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论及人类的科学技术实践活动中的道德问题,自然更多的是关乎公共道德。纯粹的满足个人好奇心的科学技术认识实践活动几乎成为不可能,特别是20世纪以来的科学技术活动已经进入大科学高技术时代,科学和技术的界限逐渐模糊,科技一体化成为大势所趋。当前人类的科学技术实践活动必然涉及公共生产与公共生活,涉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个子系统,必然会对社会、集体、组织和其他个体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人类的一切科学技术活动,毫无疑问,都应该是一种具有统一的道德意识、道德规范约束的道德实践活动。

二、科学技术与道德关系的历史之维

道德与一定的历史阶段相适应,科学技术也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科技与道德诚然都处于历史演变之中,两者关系也随着经济文化和社会历史的发展变迁而不断变化。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道德和科学技术就是人类社会历史长河中产生的两朵社会意识形态的美丽浪花,一个求真求用,一个求善求美,时而相随而生,时而相去甚远。

(一)中国古代科技与道德关系的思想考察在古老的东方中国,尽管当时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水平不高,科学技术研究能力水平尚不发达,但中国本土最具代表性的的儒道两家都曾经对科学技术与道德之间关系进行过深入思考。彼时他们都把“求善”或“求道”作为最高使命,认为其它类别的学问都是细枝末节,甚至是旁门左道奇技淫巧。但是,儒道两家在看待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上却存在明显分歧。道家强调遵从自然之道,直接排斥人为技事;而儒家强调德识一体、真善统一,但在根本上还是重德轻技,主张道本技末。中国古代道家思想的代表人物老子认为“智慧出,有大伪”,科学技术的发明创造、文化知识智慧的发展以及人们对物质欲望的追求,是会严重损害人们道德水平提高的。他坚持“人有机巧之利,是生机巧之心”的信条,认为人与人、国与国之间的所产生的矛盾冲突和相互斗争,都是由人类要求享有更好物质生活的欲望引起的,而这种欲望也正是科技发展的原动力。人类的科学技术越发达,社会冲突的程度和范围也会越深刻越广泛。在他看来,“含德之厚,比于赤子”,人类应该“归根复静”、“复归于婴儿”,甚至要返回到不要文化、不要知识、不要智慧的自然原始混沌状态,最好不要看到物质文明的发展,每天闭目塞听,从而才能“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这样才能保持最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水平。庄子借用其著名寓言《抱瓮入井》中道家忠实信徒之口,生动地阐明了“功利技巧必忘乎人之心”的观点。寓言中正在抱瓮汲水劳作的老者面对子贡善意的劝说,忿然表示决不用省时省力的机械技术,其理由是:“吾闻之吾师,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机心存于胸中则纯白不备,纯白不备则神生不定,神生不定者,道之所不载也”①。在他们看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必然会导致道德的滑坡,为了保持道德水平,就必须拒绝一切“机事之心”。道家这一思想认识在我国传统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特别是一些在政治上代表着保守或没落阶级利益的封建统治者,总是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会导致道德败坏为理由,反对科学技术和文化的进步。比如北宋时期、晚清政府都有统治者竭力阻挠和反对变法改革,对人类文化进步、知识技艺发展存在强烈抵触情绪,拒绝学习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闭关锁国自甘落后。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从孔子、孟子和荀子开始,儒家思想体系逐步建立并高度发展,直到汉代以后,儒家成为社会主流思潮。儒家孜孜以求于社会政治道德伦理问题,形成了一种以浓厚的伦理道德关系研究见长的政治型学术思想体系。不同时期的儒家学者也对“知识、技术与道德”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思考。首先,儒家思想并没有明确地把科学技术与道德二者的价值导向加以区分,在他们的理念中,认为知识(智慧)与道德的价值取向基本一致,或者认为有智慧包含有道德的意义存在,他们强调“博学约礼,仁智统一”。儒家奠基人孔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②这里表明孔子既主张广泛习读知识,同时也要以道德之礼约束自己。朱熹曾就此注曰:“君子学欲其博,故于文无不考;守欲其要,故其动必以礼。如此。则可以不背于道矣”③。由此可以看出,儒家强调若要修炼成为君子品质,在理论上必须广泛学习各种知识、技能,在行动上也必须要恪守道德礼法,努力做到有守有为。儒家还强调“知”与“仁”是构成君子人格的两个基本要素。孔子曰:“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④其后荀子曾说:“知而不仁,不可;仁而不知,不可;既知且仁,是人主之宝也,而王霸之佐也”⑤。后来董仲舒也提出“必仁且智”的思想。这些“知仁”关系的论述实际上阐明了求真与求善的统一。既强调知识对于道德的价值,又强调道德对于知识的规约。当然,儒家的这种真善统一论的命题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儒家在不同时期不同人物所讲的“知识”的范围有较大差异,有些甚至比较狭隘。有些儒家人物可能认为知识主要是德性知识而较少包括自然科学知识。而且,在知识与德性、求真与求善问题上,儒家虽然强调统一,但在轻重缓急上儒家显然是把“善”放在“真”的前面来认识的。其次,儒家思想是把“求善成仁”作为首要追求来考量,对科学技术知识的关注颇具实用主义色彩。在先秦诸子之中,儒家对待知识的关注和重视程度虽远不及墨家的知识论传统,但可以肯定的是远超过了法家、道家等学派。汉代儒家知识价值论的代表人物王充,提出的“人有知学,则有力矣”①的观点,成为“世界史上第一个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口号的人”②,这比近代英国启蒙思想家培根提出的“知识就是力量”的命题早了一千多年。由于王充所在的时代自然科学技术有了一定的发展,天文学、数学、农学都取得了一定成就,铁器、瓷器、丝绸等技术得到比较广泛的应用,再加上王充本人也乐于参加生产劳动实践,善于总结生产历史经验,所以他明确提出“知学”是人类力量的充分必要条件,“文儒之知”可“博达疏通”,提出了知识发挥作用必须要通过社会实践,不同知识背景的人才相互配合,可以发挥出重要作用。最后,儒家提出了“求真殉道”和“以道驭技”的学术精神。孔子一生奉行“朝闻道,夕死可矣”的精神来追求人生真谛,“当理不避其难,视死如归”③。孔子做学问还强调“无征不信”的学术道德传统,这其实就是科学实证主义的雏形。传统儒家对真理追求的意志是坚定的,但对技艺的价值评价却是十分谨慎的。儒家虽然重视技术在生产生活中的应用,提出技术“虽小道,必有可观焉”④。但是,儒家思想整体上表现出对技术主体、技术本身和技术方法的鄙薄,强调“道本技末”,即“以义理为本,以技艺为末”。因此,儒家强调技术的应用必须要受到道德规范的引导制约。儒家认为有些技术是“正统”的技术,可以大力发展,有些技术是“非正统”的技术,必须加以禁止和限制。基于此,儒家很早就提出技术规范论,在《礼记》中就提出“工依于法”⑤的思想。后世大儒也特别强调技术工匠的道德责任,提出了遵行度程、勿作淫巧、世守家业、诚实求精等诸多“以道驭技”的技术伦理思想。

(二)西方科技与道德关系的历史考察在西方早期的文化理念中,人们总体上认为知识(智慧)与道德互融互通、基本一致,或者认为智慧包含有道德的意义存在。比如在古希腊人们就曾将“智慧”、“勇敢”、“公正”、“节制”作为四大传统美德。虽然当时形而上的知识(智慧)形态未必是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科学技术,但是显然当时将对知识(智慧)的追求作为道德的重要部分,这对于人类摆脱充斥着巫术等迷信活动的原始宗教社会功不可没。在柏拉图的《美诺篇》中,就记载了苏格拉底与美诺的对话,阐明了苏格拉底美德就是知识的思想。柏拉图继承了其师的观点,他也认为:“善的典型是最高的知识。”⑥由于在这个时期人们对知识的探求主要是对道德知识的探求,他们用求真之德作为重要精神支撑孜孜不倦地探求智能知识,不断促进科学技术的发展。当时,一批哲人包括泰勒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诸多知名学者都以追求知识作为最高的追求和历史使命,他们强调在追求“真”的知识过程中不应有任何外在目的,应该放弃所有的个人财富与权力的得失,这里其实就已经蕴含了求真至上的命题,已经隐喻了科技与道德分离的滥觞。进入中世纪,此时的科学技术沦落为神学的婢女,科学技术成为证明上帝存在和维护宗教统治利益的工具,它与道德的分离非但没有有效弥合,而且走的愈来愈远。近代以后,借助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大潮,自由和理性得到更加充分张扬,特别是以近代实验科学方法与逻辑论证为知识划界标准思想的兴起,进一步巩固了科学知识的纯洁性与独立性,将科学知识与艺术、伦理(道德)知识等非科学知识更加明显地区分开来。最早做出这种区分的当属英国哲学家休谟,他指出在知识体系中存在两种不同判断,即“是”或“不是”的事实判断和“应该”或“不应该”的价值判断。这两种判断是分离的无逻辑联系的,也是不可随意过渡通约的。他曾明确指出:“事实的错误本身不是罪恶,而是非的错误可以成为不道德的一种”。①受到休谟这一思想观点的巨大影响,德国哲学家康德继进一步提出所谓的“事实与价值二分”,他指出自然哲学所探讨的全是“是什么”的问题,而道德哲学所探讨的是“应该怎样”的问题②。康德把人类的理性法则划分为自然法则和道德法则,把科学认识问题的实现归为“纯粹理性”,把艺术、道德和宗教问题的实现归结为“实践理性”。他毕生都在渴望认识“头上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这种区分看似成功地将两个领域做了定位,但实际上这种区分使得事实与价值的鸿沟因此更加扩大,就像仰望星空的康德和沉思道德律的康德,完全被割裂为两个人一样。在启蒙之后,随着西方工业革命的兴起,西方文明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科学技术逐渐获得了社会的尊崇和认同,科学技术逐渐被套上了神圣的外衣接受人们的顶礼膜拜,人类生产生活实践中的科学技术与道德二者之间渐行渐远,甚至走向背离。用牛顿的话说:“科学之所以能够受到人们的高度评价,主要是因为它揭示出了上帝的威力”③。由于现代科学技术不断拓展着我们能够做事情的范围,威力日显强大,科学技术去道德化的倾向开始显露无疑,科技与道德的不平衡发展使得人类文明的“机理”开始失调。这种现象也引发一些思想家的隐忧,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就曾对道德的堕落与科学技术的进步的关系有深刻认识,他指出“随着科学与艺术的光芒在我们的天边上升起,德行也就消逝了。这种现象在各个时代和各个地方都可以观察到”④,“我们的灵魂正随着我们的科学和我们的艺术之臻于完善而越发腐败”⑤。但这种担心并未有效阻止科技与道德分离的脚步,特别是工业化日益深入以后,道德越来越成为科技的外在之物,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大踏步前进,失去了应有的道德规范与道德约束,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生态破坏、环境污染、信仰危机等全球性问题。面对现实问题,人类该如何完成自我救赎,应该如何控制和评价科学技术实践以及后果,越来越多的人对科学技术与道德关系开始重新关注和反思。很多学者开始批判质疑“科学技术与道德分离无涉”的观点,明确提出科学技术不是一种纯粹事实判断的个性工具,而是出现于特殊的社会背景之中的复杂事业,是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统一。人们必须要对科学技术的后果从道德的角度进行比较和衡量。科学技术知识体系本身就渗透着道德和道德判断的因素,科学技术研究实践过程中是不能脱离道德判断的。正如美国科学哲学家普特南认为的:“每一个事实都有价值负载,而我们的每一个价值也都负载事实”⑥。科学技术确实是个复杂事物,要对其进行细致分类梳理才能看清它与道德之间的关系,有些部分可能涉及道德,有些部分可能与道德无关。当今时代背景下,不论如何,科学技术与道德二者不应该是对立的两极,科学技术超脱于道德之外或者科学技术沦陷于道德之中这两种观点都是荒谬的。科学技术具有某种道德取向,道德以特有的方式影响制约科学技术,绝不是笼统的以道德涵盖和决定科学技术。

三、科学技术与道德关系的现实之维

在人类社会现实实践之中,科技和道德作为两种社会意识虽然有明显的差异性,但是以科学文化为代表的求知探索活动和以技术文化为代表的生产实践活动,与个体的道德观念以及人类社会的整体道德发展水平和道德实践活动也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一方面,科技与道德之间的相互促进及其辩证互动是不言而喻的:科技文明促进了人类道德意识、道德情感、道德认知、道德判断和道德行为的不断发展,这有利于人类道德身心的成熟和整个社会的道德进步,道德水平的提高也推动科技文明不断迈向更高的层次;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工具理性有时可能拒斥道德追求的价值理性,二者也表现为一定的对立冲突。

(一)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双向内蕴科学技术活动是一项特殊的人类实践活动,科学技术知识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之所以说它特殊,就在于科技活动本身蕴含着客观与公正,蕴含着道德扬善。科学技术活动本身要求做到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统一、合客观性和合公正性的统一,而客观和公正恰恰是人类孜孜以求的道德理想。另外,科学技术会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夯实了物质基础,科学技技术所固有的这种工具属性使其天然具有道德意蕴。正如默顿所言:“科学作为改善人类物质条件的力量,在耶稣基督的救世福音教义看来,不仅具有纯属世俗的价值,而且是一种善的力量。”①作为一种知识体系,科学技术是长期的科学技术专家从事研究活动的辛勤劳动结晶,它同样内蕴着道德精神之善,即所谓的科学精神或科技文化。科学的求真精神、创新精神和务实精神启迪人们独立思考,实事求是,开拓进取,都充分体现了科技的道德意蕴。从另一个视角来看,道德中也蕴含了一定的科学技术因素。比如,在原始氏族社会时期,我国古代的氏族内部就有着族外婚的传统,盛行“同性相婚,其生不藩”的道德律令。这一律令不仅体现出古代人类对道德的实践,更体现出古代人淳朴的优生科学思想,反映了人类早期对其自身生产繁殖规律的准确认识。古代与生产生活有关的道德律令和规范并不仅是如此,生态学、环境学方面的知识同样闪烁着科学的光芒。比如孔子曾言道:“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②。显然这里对自然生态保护的思想跃然纸上,无不体现出已经从道德的层面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后来董仲舒也曾提出:“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以为仁?”③这显然也是通过道德层面的教化反映了现代生态学的基本常识。

(二)科学技术与道德的良性促动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道德作为社会意识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道德自然要同当时的社会经济基础相适应。虽然科学技术也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但它却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科学技术应用导致的物质文明成果必然会使公道原则、人道主义等道德规范得到新的落实,必然促进整个人类社会道德水平的不断提高。同时科学技术知识深化人们对自然、社会和人身本质的认识,从而会进一步促进道德观念的变化,要求人们重新调整关于人才、风险、时间、人际关系等的道德规范。道德是用一定评价标准来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相互关系,来规范和调整人的行为的。人的科学技术活动自然也不例外,它必然属于道德规范和调整的范畴。通常意义上谈及道德对科技的制约调节作用一般表现在“真”、“善”和“美”三种意义的道德向度:在“真”意义上表现为道德制约着科技对自然规律性与真理性的探索进程;在“善”意义上表现为道德对现代科技的开发、研制与应用过程给予合理的“善性”目的的方向规导制约,使其发展融入更广的人类理性认识空间,力求人类的最大长远福祉;在“美”意义上表现为道德对科技的发展提供最高的审美价值追求,使客观现实世界在科技表达上实现人美的享受。在具体实践上,道德对科技的促进主要表现为道德对科技行为的规范和对科技创新发展的精神文化支持。科学工作者思想上的道德约束,必然产生行为上对真理的追求和对良知的敬畏。道德不仅会为科技发展指出价值目标、提供价值判断,也为科技工作者提供人文和价值准则。人们的道德水平一旦提高,积极进步的社会道德风尚一旦形成,就会推动经济的发展,直接或间接地促进科技的发展。

(三)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冲突对立科学技术与道德属于人类的两种不同认识类型和社会意识领域,它们之间除了相互的良性促动之外,有时也会表现为激烈的冲突对立。这是因为科学技术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对象性的自然物,而科学技术研究的目的是追求自然事物的客观规律,并将其用之于改造对象,进而使人们获得物质财富或者精神享受;而道德是一种在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经过长期生产生活实践形成的优良德行品质和标准行为规范,它“是在利益和诱惑面前仍能以原则、规则处事,是不趋利、不悖理的品质的体现”①,它更侧重于追求善的价值目标实现。显而易见,客观的求真与主观的求善之间在特殊的时间空间和社会历史条件下还是存在会一定的差异冲突的。特别是在当下,现代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和飞速发展,往往使得人的欲望也随之不断膨胀,但核心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工具理性的有限性都注定了两者之间的矛盾冲突不可避免。由于市场和商品经济的推动,伴随着高新科技的兴起,似乎使得一切皆有可能,人们的各种欲望得到了空前的释放和调整。面对科学技术火山爆发式的进步和发展,有时道德观念与道德规范相对来说显得调整进化的过于缓慢、过于保守,有时人类利用科学技术获取利益的欲望又好像脱离了道德缰绳的野马肆意驰骋、任意妄为,于是科学技术与道德之间的平衡很容易丧失,结果难免导致的尖锐冲突对立,甚至给人类社会带来不可想象的灾难。

四、结论

人们激烈探讨并论争科学技术与道德关系,无非是当下科技时代背景下道德焦虑的一种明确表达,人们真诚地渴望具有强大社会影响力和改造力的科学技术能沿着道德的指挥棒前行,甚至期望以道德来矫正科学技术已经或可能带来的恐惧和恶的未知。但遗憾的是,道德先在的善如何保证?道德是否有能力和资格去预知科学技术未知的善恶呢?假如答案是否定的,我们是否就可以用道德的名义挥舞道德的大棒扼杀科学技术成果的孕育和萌动呢?这都是我们必须正视和深思的问题。从科学技术与道德关系的历史维度看,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重德轻理、道本技末思想倾向已经严重影响了近代科学在东方世界的孕育和发展;近代西方科学至上、工具主义的思潮也已经给全人类带来意想不到的伤害和危机。从科学技术与道德关系的现实维度看,二者双向内蕴,既有良性促动,也有冲突背离。科学技术和道德都有各自担当的限度和范围,二者都需要在各自合适的尺度内影响并调整对方,唯有如此才能实现良性互动的双赢局面。发达的科学技术无法量度道德的善,但当前的科学技术实践活动必须融入道德的向善态度和善的目的性;善的道德可以帮助科学技术确立其价值目的的合理性、使用的正当性与严谨性,但它不能定义科学技术探索的疆域,不能解决科技本身的局限,不能用道德来判断和仲裁科学技术本身的合理性及其真的程度。

作者:陈彬 单位: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哲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