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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14年第五期
(一)模式化考核容易导致教师个性的消失当前,中学用模式化的指标来量化考核管理师德,让教师按照考核的要求去做,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高他们的敬业精神。但是教师作为教书育人的工作者,做为具有独立个性的个体而言,教师应该具有独特的思想和品行,也就是说教师应当具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品性。而当前师德考核模式化,要求所有教师都一模一样,显然这是不科学的,这样使教师毫无特色,易导致教师丧失了自己的个性,使其成为缺乏独特人格魅力之人,教师不能缺少人格魅力。只有教师具有人格魅力,才能把学生吸引到自己的课堂中去,才能通过自身来影响学生做学问和学做人。师德的核心是热爱学生和热爱教育的事业心,这在不同人身上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个人事业心的强弱并不是简单的几个指标就可以精确衡量出来,而是像陶行知说的那样要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精神。今天我们用模式化的指标来要求教师师德,这就导致教师独特的品性形成的丧失,独特品性是个人独特个性的核心,丧失独特品性必然影响教师独特个性。没有独特个性没有人格魅力的人怎能够去吸引学生,去影响学生做人。因此,当前模式化考核师德存在着教师个性丧失的问题。
(二)师德量化考核问责难“触犯法律的教师已有司法部门处理,而对于一般为师不尊者,主要以批评教育为主”。[3]随着绩效工资的引入,师德被明码标价:分数=奖金。如果一个教师预期从违反师德的行为中获得的收益大于所获得的奖金,即使他抛弃“师德”也不会有任何损失。例如经过考核后,每个人都有了对应的分数,把这一组分数排在一起,就会有高低之分,但是95分与94.5分之间有多大差距?假如后者的绩效工资因此少了5元钱,这5元钱的惩罚又有何价值?又如有些学校明确规定在校主课教师不能办家教和辅导班,向学生收取高额费用这是违背教师师德的行为,但是学校管理者对此只是批评教育顶多是罚款,这些和他违背师德所得到的费用相比这点罚款算不了什么,让人们觉得师德的高低就等于多了那几块钱,因此,当前中学用罚款和奖金来作为教师违反师德的一种问责缺少实际意义,反而亵渎了高尚的师德。如何对师德考核进行合理问责这是当前师德考核面临的难题。
二、中学师德量化考核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混淆“师德”和“师德规范”师德是教师从事教育行业所应该具有的品德,是教师在自己的教学过程中通过自己对教育和学生的爱逐步养成的,它包括道德观念、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当前中学制定的师德量化考核的指标其实是考核教师的行为规范的指标,这只是师德一个组成部分之一。它不能代替教师的整体师德,个人遵守师德行为规范并不意味着他的师德水平高。因此,今天师德量化考核出来的结果,不能体现教师师德水平的高低。今天这种师德考核之所以陷入误区,其实是混淆了师德与师德规范之间的概念,在实际操作中误把师德规范当做师德来制定量化指标,背后隐藏的是对师德规范和师德概念的混淆,误以为遵守了师德规范就意味着师德高。在这种错误思想的认识下,通过制定量化考核师德规范的指标来考核师德,使师德量化考核的效度大打折扣,引起人们的质疑。
(二)缺乏制定量化指标能力和对师德现状的研究进行实证的量化考核管理必须制定好量化考核管理指标,这需要专门的实证研究方面的知识和技巧,制定每项指标都应有一定的理论依据且要有现实意义同时是具体的。对制定标准的相关人员有较高的要求,要求他们掌握较高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目前,中学制定的师德量化管理指标都是由学校的德育主任或德育方面的主要负责人制定的。这些人员几乎都是从教师岗位过来的,缺乏实证研究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制定量化指标的经验,这就必然导致制定的量化管理指标缺乏科学性、不具体、经不起推敲质疑。量化研究是一种研究性的具体方法,要运用这种方法必须掌握一定的技能和技巧,掌握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当前中学制定的师德量化考核管理指标之所以不科学,引起外界的强烈反对,其中,量化指标的制定者本身缺乏制定量化指标的能力是重要原因。另外,师德问题在当前是怎样呈现的?我们怎样研究这种问题?这些都是制定师德指标必须考虑的问题。如果不注意对当前师德问题的研究和把握,那么即使掌握再多的量化指标知识和技能制定的指标也是无效的。缺乏指标制定的能力和对师德问题的深入研究,这是师德量化指标不科学的根本原因。
(三)没有厘清师德与个性养成之间的关系师德属于道德范畴,更多的应表现为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品性,应更多的通过自身自觉反省形成的。人的道德修养和人的品性这是个人道德中最核心的内容,只要教师修养和品性没有出问题,那么他的师德肯定高尚。而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品性都是在个体个性养成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个性的形成过程中,天然的包括个体修养的形成和品性的养成。因此,教师个人的师德与个性养成之间是密不可分的关系。必须认识到个性养成与师德之间深刻的关系,而要养成个人的个性必须有宽松的环境,不可模式化的要求,因为模式化不可能养成个人的个性,也就间接的包含着不可能形成个人较高的师德。中学用模式化的指标来考核师德,对师德进行规范,制定各项量化指标来考核师德,这样固然能够促使教师不敢懈怠,但容易导致教师个性的丧失。这同时也就对教师个人自身修养和品性的养成起到了阻碍作用,也就是说影响了师德的形成和提高。总之,用一种固定的僵化的没有弹性的模式来衡量师德这必然致使教师个性的丧失,影响教师个性的养成。
(四)缺乏对师德问责的重视和师德问责机制的不完善师德是教师应该从事教育事业应该具有的品德,孔子曾经说:“人而无德,不知其可也”。杨雄曾经说“师者人之示范也”。教师作为一名承担教书育人神圣使命的专业人员,必须要有高尚的师德。目前,对于那些触犯法律的教师自然有法律制裁。但是对于那些违背师德没有触犯法律的教师却缺乏问责,更别说有明确的问责机制建立。这是由于疏于对师德问责的研究,和师德问责机制不完善造成的。笔者以为必须加强对师德问责的重视,如果对师德不进行问责、或者问责不合理那么势必影响师德量化考核今后的执行。要将师德考核继续推行下去,就必须重视师德考核的问责,还必须研究如何进一步健全师德的问责机制。只有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实践中研究探索建立一套师德问责机制,这样才能推进师德考核。当前中学就是缺乏对师德问责的重视和问责机制不完善,造成师德问责难的重要原因。
三、中学师德量化考核管理的对策
(一)澄清师德与规范,同时必须制定具体的师德底线古语:“知人知面不知心,画龙画虎难画骨”。个人的内心是很难被把握住的,师德虽然包含着行为规范,但是更侧重于道德观念和道德品质,这些是很难被精确测量出来的。今天的学校对教师师德的量化考核,其实考核出来的只是教师遵守师德规范的程度,也就是师德中的行为规范的程度。师德与师德规范是不同的概念。如前所述,个人遵守了制定的行为规范并不一定是师德高,因此必须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但是如何制定师德量化指标笔者认为应该设定一条底线,也就是做教师这行应该最起码遵守的职业道德。这条底线应该是具体的,制定师德考核的量化指标必须以师德底线为依据。因为师德底线是任何教师都不能跨越的,跨越了就是个不称职的教师。在制定底线时要具体,例如,教师对学生进行了什么行为算歧视侮辱等都要明确清楚的界定,教师怎样做才算是体罚学生,体罚学生的程度是怎样,这些界定都应该是明确的,因为这些都是衡量教师师德的依据。不能够制定师德高标的具体指标,但是完全可以制定具体的师德底线,然后按照这些标准对其逐项细化赋分,这就便于对师德的考核和评价。
(二)加强制定量化指标能力方面的训练和培训,同时加强对师德问题研究量化指标的科学性是量化考核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直接关系到量化指标的可行性及信度和效度等问题。为了能够合理的把量化指标运用于师德考核管理过程中,必须给相关制定人员进行制定量化指标能力的相关训练和培训,让制定者掌握如何制定量化指标,如何分析和应用量化指标,保证制定的量化指标是科学的,同时经过量化指标能力的培训也能使制定者明确如何正确运用量化,从而使量化这一手段更好为师德管理服务,这是保证制定指标科学的一个重要举措。另外也应该让这些制定师德量化指标的管理人员加强对师德问题的深入研究。只有这些制定者加强对师德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才能够对当前师德有一个全面的把握。这就为他们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提供了现实方向依据,而且他们具备科学制定指标的能力,这样就能制定出更为科学的量化考核指标体系。总之,把制定量化指标的能力和师德问题的研究这两点牢牢加强,那么制定的指标科学性才更高。
(三)只要不和师德底线冲突对教师个性发展适当放宽对师德量化考核不应该限制其个性发展。因为,人都有自己的个性特点和品性,教师亦是如此。师德量化应当侧重于教师的师德底线,也就是对师德的底线加强具体规范。因为师德更侧重的是一种内在的自身修养,这是很难制定指标逐项细化,如果仅靠外在的行为对其评价可靠度不高。例如有的教师经常说教师应当怎样热爱学生、应当这样做、应当那样做,但是现实中他说的多做的很少。如果通过其外在的表现这对一些务实注重实干,但是比较内敛不善于表达的教师显然不公。因为,师德的高度和教师的外在的行为表现并不完全一致,这是由于个性不同,表现不同造成的。另外,在不违背师德底线的情况下,适当放宽教师个性的发展,让教师个性发展能够促进教师师德提高。因为教师个性养成过程中包含了自身个性修养和人品修养,这些都是师德的核心。这些提高了,师德自然而然就提高了。因此,只要教师本人不触犯这些底线,就应该允许教师适当发展自身的个性。
(四)加强对师德问责的重视还要建立建全师德问责机制在实践中,对师德考核如何合理问责是很难界定的,这是师德考核中存在的难题,笔者以为应该高度重视师德问责,才能够克服这一难题。具体来说,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建立从上到下的师德问责机构,从教育管理的最高机构到学校都应当设立专门的师德问责机构,这些机构要用来专门研究师德问责和执行师德问责制,这些机构应把师德问责作为本职工作尽职尽责的去落到实处,只有建立专门的问责机构才能有利的推进师德问责工作的深入开展;其次,要制定师德的问责标准。对教师违背哪项师德,程度如何应当受到何种处罚,都要有具体的标准。制定这些标准是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的,不能一蹴而就。只有建立具体的、可操作的量化指标标准,才符合量化考核指标科学易操作的特征,从而促进师德问责的实施;最后要建立师德问责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师德评价是一项严谨而复杂的工作,需要各级教育部门加强通过让学校、学生、家长、社会等部门和群体联动。”[4]动员学生、教师、家长都参与到师德问责机制的监督中来保证问责公正、公开进行,通过问责的实施,利用教师对问责的反馈也是推进健全师德问责机制的有效途径。只有大家都参与到师德问责机制的建设中去,建言献策,师德这很难被问责的问题就能够迎刃而解。
作者:王争录单位: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