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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转变法治理念,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需要从思想引领、制度设计,执法带动,普法夯实,领导带头等方面加强建设,从而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法治观,使法治成为人们的内在自觉,外化为行为规范。
关键词: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路径
党的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1]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除了物质基础,更需要文化理念上的根本性改革。因此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法治文化建设可以将群众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纳入法治的轨道,实现社会生活与法治的相融,进而使法治精神、法治观念成为人们的内在自觉,外化为行为规范,从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应当采取的路径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思想引领
党的报告指出:“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2]法治只有被人们尊重和信仰,才能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为人们的行为规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治的价值体现为自由、平等、公正等,而这也正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贯彻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在法治文化的各项建设中全面落实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价值理念,让法治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信仰。任何人的活动都是有目的的活动,为了实现目的,人们会采取自己认为是合理的手段,这个过程体现的就是人们的价值思维。领导干部的价值思维表现就是政绩观,人民群众的价值思维是追求自由和公平正义。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实现良法善治,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文化氛围,使法治理念真正深入人心,使学法成为人们的自觉要求,使守法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学法、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才会有坚实的根基,才会得到进一步深化。
二、必须以良好的法律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制度前提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必须以制定良好的法律制度为前提。因为法律具有普遍性、强制性,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必须遵守。人们在遵守法律的过程中,他们的观念和行为被不断改变和塑造,良好的法律制度与人们的观念、行为之间是一个互动的促进过程。一个法律制度如果与人们的利益诉求高度统一起来,人们就会形成一种法律自觉,自觉维护这种法律制度,也就真正实现了良法善治,这就要求法律要以人为本,体现人民的利益。指出:“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做到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体现人民意志。”[3]这也是以习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法治领域的具体体现,也就是要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制定的法律要体现人民意志。比如刑法中关于特殊防卫的规定,就充分体现了人民意志,也就化为了人们的自觉行动。当然,也有很多良法与传统的社会习俗相背,在法律实施过程中通过最初的强制性的遵守,逐步改变传统的不良风俗,在全社会树立起良好的行为习惯。用良法来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比如,醉驾入刑,酒驾扣分罚款,对于遏制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的行为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也在逐步改变人们的观念和行为习惯,在全社会逐渐形成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社会氛围。好的做法、好的习俗,法律一定要吸收,但是对于不好的行为和习俗,我们应该通过法律的方式予以纠正。通过制度来影响人们的观念和行为。
三、必须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执法引领
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的要求,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明确了国家机关的普法主体责任,使执法和普法一体化,并且使普法更有针对性、更加专业化,从而使普法工作范围更广、效果更好,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极大支持。普法理念上:深入开展“交互式”普法。“交互式”普法就是在执法普法的过程中,注意充分听取执法对象的意见建议,给他们充分陈述的机会和时间,在此基础上,针对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在注重证据的前提下,准确判断事件性质,并给出充分的法律说理。改变过去那种管理思维、单向灌输思维,多和当事人交流,有针对性地回应人们的疑虑。普法方法上:深入推进“以案释法”。“以案释法”的主体是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法律条文具有抽象性、概括性、普遍性的特点,要使抽象的法律条文活起来,通过“以案释法”,对当事人及社会公众讲清楚执法依据和理由,就是普法的重要和管用的方面。一是注重边执法边普法。在法治实践活动中,充分利用立法、执法、司法活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立法活动中,充分听取广大公众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对那些关注度高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在执法、司法活动中,要对执法、司法依据和理由进行充分的说理并告知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同时律师及其他法律工作者也要注重对法律的解释与说理,这样的普法更具有针对性。二是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比如前段时间发生的“昆山砍人案”,执法部门第一时间就处理意见向社会公开,并就什么是正当防卫及特殊防卫做了详细的说明,给全国人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时,如何进行正当防卫,如何把握防卫的度,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以案释法”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正确引导舆论。
四、必须以扎实、灵活和广泛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坚实基础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今年已经是“七五”普法的第三年,普法教育至今已经搞了30多年,但是法治精神的弘扬,法治文化的建设,仍然需要这种方式,多年的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通过普法,全民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今后重点加强宣传教育的效果,在做实有效上下工夫。宣传教育的内容要扎实。所谓扎实,就是宣传教育的内容要有针对性,比如对政府工作人员,主要是宣讲与他们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法治思维的养成。对农民,主要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与拆迁有关的法律法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对青少年学生,我们要重点宣传与校园暴力、校园贷、网络购物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要有针对性,不能不看对象,都一个内容,这样就起不到应有的效果。宣传教育的形式要灵活。宣传教育要形式多样,充分发挥传统媒体、现代媒体的宣传作用,同时还要举行各种各样的主题活动,让群众在参与当中受到教育,所谓形式活,实际也就是实,是管用,不能搞形式上的花架子。有些媒体的宣传就是很好的形式,比如CCTV年度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在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也愿意为法治建设尽一份力,这就是很好的宣传教育形式。再如,各地有不同的法治资源也可充分挖掘,比如淄博市的名人管子的法治思想,以此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活动,也会使普法更生动,群众更易于接受。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要广泛。普法宣传要覆盖各个层面、各个领域,而不能仅仅是针对一部分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民普法的要求,同时提出普法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既要全覆盖,又要有重点对象,使普法更有效。
五、必须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守法作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示范引领
让党的领导干部普遍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并非易事。法治理念能否树立、法治精神能否得以弘扬,并成为多数社会成员的自觉追求,固然要看能否有效地宣传,但最关键的是看法治文化的大力倡导者是否同时也是法治文化的真诚信奉者和坚定的践行者。法治文化并不仅仅存在于物质载体中,当法治文化不在人心中存在的时候,即便它依然在物中存在,也只能是休眠式存在;只有当它在人心中存在的时候,它才会在各类物的载体中苏醒,才会在法治文化的现实生活中真实地发挥功能。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之后,中央专门下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以主要负责人为责任重点,这对于带动一方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11月总理在回答复旦大学葛剑雄教授尽快落实“两孩”政策的提问时说:“落实中央两孩政策,首先需要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相关法规,我不能在这里‘以言代法’。”2017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回答记者提问如何看待一些地方15年免费教育时,指出某些省15年“免费”教育,不是义务教育,义务教育要立法,地方是不能自己定的。总理、陈宝生部长带头遵守法律,不以言代法,这为党员干部树立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参考文献:
[1][2].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3]谈治国理政(第二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
作者:崔文华 单位:中共淄博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