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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教育所特有的国家“上层建筑”属性和鲜明的应用性特点,决定了公安院校侦查学专业内涵建设与特色发展必须把握和遵循三重维度与规律,即服务国家上层建筑属性的规律、普通高等教育规律和犯罪侦查的规律。公安院校侦查学专业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打击犯罪特殊形势对侦查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结合自身的优势资源与制约性条件等因素,构建形成自身不同的特色发展之路。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以下简称刑警学院)依据隶属公安部的国家政治属性和应用型大学的定位,确立了“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素质优良的应用创新型公安专业人才”的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在此基础上,侦查学专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中“应用创新型”的定位,依据专业内涵与特色发展的三重维度,对侦查学专业人才培养特色体系进行了理论研究和实践。本文旨在就这一过程中的一些具体实践和经验进行系统的梳理、分析和总结,并就教于全国同行。
一、培养体系化结构(大侦查)视域的侦查专业人才
警种分散、资源壁垒是当前制约侦查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打击犯罪新机制中“合成作战”是破解这一现实问题的钥匙。依托体系化的侦查专业群优势,培养结构化(大侦查)视域的侦查专业人才,是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人才培养具有的优势和特色。刑警学院以国家打击犯罪需求为导向构建学科专业体系的思路,依托传统优势刑事侦查专业,同时开展与公安部相关业务局合作,通过联合进行“订单式培养”等形式,灵活设置专业方向,设置了技术侦查、网络犯罪侦查、涉外警务、警务反恐等专业方向群,培养国家打击犯罪急需的侦查专业人才。在此基础上不断孵化出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公安情报、涉外警务和技术侦查等专业及相关教学系部,形成了目前公安院校中体系最为完整的“大侦查”学科专业“生态体系”。根据全国公安机关急需警务反恐专业人才的需要,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在侦查学专业下设置“警务反恐”专业方向。分为“3+1”模式和“1+3”四年制两种模式,“侦查+反恐”复合型警务反恐专门人才的培养,及时回应了国家反恐人才的需求。学生通过四年的培养得到“体系化”、结构化的侦查专业教育,为学生适应新形势下侦查活动中多手段支撑和多要素“合成作战”的现实需要,奠定了“侦查+新技术手段”的可持续发展基础,同时为学生形成“刑侦+N”警种协作与跨界发展的大侦查专业视域、素质和相关能力提供了高水平平台。
二、培养与刑事科学技术深度融合型“特质”侦查专业人才
依托刑警学院刑事科学技术的传统优势资源,侦查学与刑事科学技术的全面和深度融合,构成了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的特质,而且在全国公安院校中具有无可替代性和不可复制性。刑警学院具有我国公安院校中最全的刑事科学技术类专业,至今在全国无可替代,刑警学院从1982年招收第一届四年制侦查专业本科生开始就系统地设置了所有能开出的刑事科学技术类和法医学课程,36年来虽然几次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但是这一传统优势不但没有减弱,而且一直被传承,并且与时俱进地从实战需求出发不断增加微量物证、电子物证等新的技术类课程。这也正是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毕业生在工作中表现出“上手快、侦查和技术可跨界”优势的重要原因,成为了如今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人才培养的优良基因。在刑警学院《2017侦查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公安情报与大数据应用、痕迹检验、法医学、刑事摄影与视频检验、文件检验、微量物证与毒物分析、电子数据取证等8门技术类课程,共计272学时,占侦查学专业必修课总学时648学时的42%。这种与刑事科学技术全面深度复合的侦查专业人才,一是适应了多种技术手段支撑侦查活动,合成作战的趋势;二是适应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司法改革中技术转化为证据的诉讼要求,无疑符合了学院预设的“上手快”和“后劲足”的培养目标,为侦查学专业人才“可跨界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实战化的侦查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遵循
国家上层建筑属性规律、普通高等教育规律和侦查活动规律的公安教育,应用性、实战化人才的培养是其要实现的重要目标之一。实践教学是侦查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特色和质量保证,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的职业能力培养体系,是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能否实现的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制约因素。经过多年不断的努力探索,侦查学专业的实践教学体系已经相对成熟。
(一)实践教学的传统与“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建院70年来,侦查学教学始终坚持实战需求导向,围绕实战、融入实战、服务实战、引领实战。侦查学专业从创立初期以警种业务培训为主的教学训练模式开始,便将实践教学写入“基因”,并不断推进模式、内容、方法的创新,逐步形成了见习实习、实验实训、创新实践项目、社会服务(大型安保活动)和第二课堂等“五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同时坚持“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办学模式和“教、学、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实践教学作为人才培养的鲜明特色传承至今。
(二)构建基于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在侦查学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上着力与侦查工作对接,以基于侦查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构建课程体系,并与实战部门联合研发课程与编写教材,研发实战训练系统,推行理论讲授与实训演练紧密结合课堂教学模式创新,促进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的紧密衔接,培养和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实践教官制度依托公安部“双千教官”制度等,根据刑警学院“同城一体化”的战略布局,在沈阳市公安局选派优秀实战教官进行一年实战化教学的基础上,建立起了动态化、灵活有效的实践教官参与日常教学的机制,提升侦查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的能力。(四)升级信息化、智能化背景下的专业实习针对新形势下公安实战部门在信息化、智能化背景下的新技术、新方法方面超前于公安院校的实际情况,为提升学生的信息化和智能化侦查的能力,《2017侦查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将专业实习从12周延长至20周,旨在通过专业实习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新技术,印证与在校学习的侦查结构性体系,切身体会和感受新技术应用的样态,升华侦查理论的应用与创新。
四、团队与品牌师资建设:
特色战略性资源与优势教师是专业建设的战略性资源与核心竞争力,专业发展与特色构建、人才培养目标能否实现的关键就在于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教师团队。相比于全国公安院校,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的师资队伍具有明显的优势与特点。
(一)师资力量与品牌教师方面侦查学专业目前共有专任教师36人,高级职称21人,其中,二级教授2人(全院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8人,拥有省部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1人,享受公安部特殊津贴教师4人。侦查学专业“犯罪现场勘查”和“预审与侦查理论”2个教学团队被评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全院4个),这些在全国公安院校侦查类教学系部(学院)师资队伍中应该是一个亮点与优势。品牌教师教学团队建设是一种十分重要的资源,青年教师一旦进入这样的团队,就会在上进 全国公安院校中具有独特的研究资源和平台,形成了提升教学独特的机制,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引领性。刑警学院通过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分会(秘书处)、公安部与刑警学院联合建立的“刑事犯罪对策研究中心”(办公室),刑警学院首批2个非在编科研机构警务反恐研究中心和电信网络诈骗防治研究中心,主持立项在研和完成的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专项1项(科技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公安部和辽宁省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项目10余项,与各级公安机关联合开展的横向课题10余项,总计科研经费近3000余万元,探索形成了通过科研推动专业内涵建设和提升教学的特色路径。一是打造全国侦查学学术研究的平台——侦查学学术年会。2015年以来,全国一级研究会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会侦查学分会落户刑警学院,秘书处每年根据全国侦查实务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侦查学教学的需要面向全国征集成果,召开研讨会,出版《侦查论坛》(第13、14、15卷)。目前侦查学学术年会是唯一全国性侦查学学术交流的平台,也是最高的侦查学术研究和侦查学专业教育成果交流平台。二是结合公安部相关业务局的定向任务开展研究,回应实战需求,反哺教学。在完成公安部专项任务的同时,直接推动课程内容与新的规则和侦查实践的对接。三是通过不定期与实战单位、企业联合举办侦查协作研讨会,打通实战部门、科技公司和侦查学专业教育的壁垒,实现侦查学的氛围中高标准地寻找并确立自己的定位,明确努力的参照目标,形成上进的动力。例如,在刑警学院组织的“2017年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中,6名中青年教师参加了高级、中级和初级组全部项目的比赛,除了参赛教师个人全部获奖外,还获得“教学基本功团体优胜奖”和“实战化教学团体优胜奖”两项集体奖。张德智教授在公安部举办的“第二届全国公安院校教学技能大赛”中荣获“刑事侦查类专业教师竞赛一等奖”。此外,2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国家级项目的申报成功体现了团队所具有高水平的科研能力,显示出了在全国同行中具有比较明显的可持续发展的团队优势。
(二)“双师双能”型教师方面在全国公安院校中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教师的另一个亮点在于,目前拥有一批(约占侦查学专业专任教师人数的1/2)受在职培训民警认可和赞誉的优秀培训教师,一批能够为实战部门侦查办案提供有效帮助的实战型教师。目前,侦查学专业教师团队中,公安部预审办案专家组成员等公安部刑侦局聘任专家3人次,应各地市公安机关聘请的“特邀刑侦专家”多人。这些双师双能型人才,跳跃于教学和实战之间,构成了侦查学专业教师团队的一个优势和亮点。
五、构建国家质量工程与教研提升教学的路径
国家质量工程建设是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关于专业、课程、教学团队等方面出台的国家级标准,参加申报并获得批准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其现实意义和直接价值在于,使作为行业院校的侦查学专业及课程等构成要素直接对接到国家级标准。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根据公安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的要求,积极参加并且成功获得批准多项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标志性项目有:笔者主持的侦查学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犯罪现场勘查”“刑事案件侦查”和“预审学”三门核心专业课被评为公安部、辽宁省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犯罪现场勘查、预审与侦查理论两个教学团队被批准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教学团队;六项教学成果获得公安部和辽宁省教学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这些项目建设和成果,跨越式地使侦查学专业、课程等指标“国家标准化”,侦查学专业内涵建设得到极大地提升,并且孕育出两个省级教学团队,一批中青年教师迅速成长,成为专业教育的骨干,进入公安部教学名师、优秀教师的行列。同时为日后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特色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5年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又被批准为“公安部重点专业”。通过几年的建设,将使专业课程等要素符合公安部关于侦查学专业建设的行业标准和要求,使侦查学专业的发展既符合普通高等教育规律的要求,又适应行业标准和侦查规律的要求。
六、构建科研回应、引领实战与促进教学的体系与机制
科研成果和水平是侦查学学科和专业内涵建设的重要内容,科研提升和推动教学是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建设的一个特色。在2018/11XUEKEJIANSHE学科建设专业教学与新技术的结合,推动侦查学专业教学内容的与时俱进。四是通过与具有代表性的实战单位开展项目式、精准式对接,联合开展科学与教学研究,推动实战需求与教学之间的良好互动。例如,自2006年以来,通过与东莞市公安局联合开展横向课题研究,联合开展侦查前沿性问题实证研究,目前已经联合出版《侦查前沿》7辑(中国方正出版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使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在广东乃至全国侦查实务领域和公安院校中具有一定的首创性和示范性。上述几个科研机制性建设,实现了服务实战、引领实战与促进教学方面的双赢,就提升教学方面而言:一是培育了团队协作的能力和精神,直接培养了一批青年教师的成长;二是直接推动了教学内容的改进;三是直接催生出了新的课程,如错案剖析等。
七、构建立体多元的服务实战与反哺教学的体系与机制构建
服务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体系与机制是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特色发展的传统优势与持续发展战略。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在面向全国公安机关服务中发展是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发展的重要特色与路径,并且逐步形成机制,在制度的轨道上健康发展。一是平台交流与推广。近几年来,刑警学院在侦查学专业建三是依托利用刑警学院部属公安院校的平台,侦查学专业教师团队积极为全国侦查专业骨干队伍提供专业培训,完成服务实战。同时构建协助办理疑难案件机制,每年接受公安部调遣和指派或应各地公安机关邀请赴全国各地办理和指导重大疑难案件数十起,服务实战。经过三十多年的不断发展和努力探索,公安教育特别是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侦查学专业已经形成相对完善和成熟的学科理论体系与人才培养体系,为我国公安事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但同时不可否认的是,从全国范围来看,侦查学专业正逐渐形成固化的模式,其发展陷入了“同质化”与低水平重复的瓶颈。我国新时代的历史定位对于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破解侦查学专业发展与人才培养体系的这种“同质化”与低水平重复的现实问题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的内涵建设与人才培养特色体系构建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为全国公安院校提供了一个实证样本,以求教于学界同仁,推动侦查学专业不断发展。设中通过打造三个平台推动交流与成果推广,其基本思路是:“问题来自于应用前沿,研究资源和成果在全国,研究中枢在刑警学院侦查学专业,交流辐射全国侦查工作”。首先,是与公安部刑侦局召开主题研讨会,通过与刑侦局联合确定选题,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征集成果,联合召开研讨会交流成果,同时选取全国有代表性的实战单位进行典型交流,例如,2017年研讨会上杭州江干、西安市公安局及广东关于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做法的交流,有效地实现了通过公安院校的研究平台服务实战的作用。其次,是中国行为法学研究会侦查学分会年会暨学术研讨会,通过对电信网络诈骗、侦查权适用、犯罪治理等前沿性问题的设置与交流,推动了相关成果理论界、实务界及科技公司之间的交流和成果推广。再次,是两年一届的“侦查协作会议”,依托全国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出于破解侦查协作难题自发形成的“侦查协作”组织,搭建起覆盖全国各省的工作交流平台,服务实战,跨界交流。二是联合共建点对点服务。2006年以来,与东莞市公安局、重庆渝中区公安局、沈阳市公安局刑侦局、贵州黔东南州公安局等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的联合共建,针对实践中急需破解的课题,联合开展研究,成果共享,有效推动了实战部门相关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相关业务能力和素质。
作者:许昆 刘红琳 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事犯罪侦查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