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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监狱源流考析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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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部监狱源流考析

清代刑部作为中央刑狱机关,不仅具有听审断狱职能,而且还直接管理内部南监和北监,实行封建时代特有的提牢制度,成为封建时代监狱管理的典型缩影。刑部南北二监虽押犯规模不大,建筑简陋,但因处于北京皇城根边、刑部衙门内部,经历了数百年历史风云,见证了明代杨继盛弹劾奸臣瘐毙狱中、清代方苞文字狱、戊戌六君子变法喋血、民国刺杀摄政王等历史事件,成为近代监狱发展历程的重要见证。特别是近百年来,伴随着清末宪政运动、监狱改良及民国时期的新监建设,刑部南北二监到底经历了怎样的存亡兴废,在后来还发挥了怎样的作用,值得仔细分析、深入研究。

一、清朝时期刑部南北二监建设管理情况

清代刑部衙门位置并非明代刑部旧址,而是明代锦衣卫管理的北镇抚司旧址,比较明清两代中央衙署布局图,可以确定清代刑部衙门就在大清门(面朝天安门方向)左侧,大约就在今天人民大会堂背后的位置,此地正是明代北镇抚司所在地,刑部监狱就在刑部衙署背后,亦即天安门的西南方位,与《大清会典事例》记载完全相符,也符合古人建造监狱的风水选择。具体到南北二监的具体地理位置,因是刑部直属,内设于刑部衙署内,古人监狱设置一般在城镇西南方向,南北二监即在清代刑部衙署西南面。刑部北监建设较早,约在明代已经存在,清初刑部只有北监一处。雍正初年添建南监,以后又多次整修,提牢厅设于北监头门外。“康熙三年,重修刑部大堂五闲,南肃纪左司、肃纪后司、北肃纪前司、肃纪右司各三闲,后堂三闲,仪门一闲,大门三闲,案卷房三闲,司狱司署正房五闲,厢房一闲,大门一闲,监狱在城西南隅。”①且据清乾隆年间官修的《日下旧闻考》载:“刑部公署,国朝即明锦衣卫故址移建……西南西北二隅合置狱,曰南北所,北所围垣东大榆树一株,传为明杨继盛手植云。”刑部监狱直属刑部提牢厅和司狱司管理。“提牢掌检狱圄,司狱掌督狱卒……提牢主事,满、汉各一人。由额外及试俸主事引见补授。司狱,从九品。满洲四人,汉军、汉各一人……”②主事任期1年,司狱任期3年。刑部南北两监主要拘系外省送京秋审死囚、京师死囚和现审重犯,“南北监羁禁人犯,以现审新收及秋后旧管为两大宗。”①两监各有监舍4座,每座5间牢房,每房设有4床,最多关押20余人,以此计之,二监的关押规模为800人左右。官犯一般关押在北监,蒙古族等寄监人犯一般关押在南监。此外,二监的内监主要关押强盗和斩、绞重犯,外监关押军流以下轻犯,并设有病监,北监还设有女监。

至于南北二监的内部结构,除监舍、虎头大门、官舍等,北监还有狱神庙、祭祠等建筑。赵舒翘的《提牢备考》对此有详细记载:“现在此树势作龙掌,枝皆北指,望之生气凛然,文诗表章先贤遗迹,故录之。树旁有小祠,祀椒山先生神牌,并附祀刑部尚书王公世贞、郎中史公朝宾、司狱刘公时守。翘到任见其屋瓦敝漏,旁垣倾圮,禁卒多遗不洁,因集资新之,常锁其户以昭静肃。再按今之刑部并非前明刑部旧址,乃锦衣卫所属北镇抚司也。原只有北监一所,本朝雍正初年始添建南监。北监旧有狱神庙一座,中龛祀皋陶,旁龛祀关帝、瘟部、火部诸神,素著灵异。年久岌侧,屡欲重葺,均以监狱重地不敢妄兴土木中止。翘察吏役等心甚诚切,爰请发款,督令兴工终事,平安落成时,六堂亲临拈香,亦圜扉中一盛事也,附记之。”②北监内至少有一庙二祠。一庙即狱神庙,里面供奉着皋陶、关公、瘟部、火部等诸多神像。当时刑部北监小院内有棵百年老榆树,相传为明朝名臣杨继盛亲自栽下的,狱神庙在老榆树的西北方向。二祠的规模不能与狱神庙相比。大榆树旁边的小祠是祭祀杨继盛的,配祀明代文学家、官至南京刑部尚书的王世贞,曾任刑部郎中的史朝宾、刑部司狱的刘时守;另一祠为阿公祠,是祭祀刑部司狱世图的。③ 世事沧桑,风云变化,清代刑部监狱在外强入侵中屡遭毁损,特别是经历了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城的浩劫,大清门两侧的衙署区房屋几成废墟,刑部及其所属监狱也未能避免。据庚子年10月任汉提牢主事正职的白曾焯所著《庚辛提牢笔记》记载,由于八国联军强盗式劫掠,刑部南北两监门扇、床铺、锅灶、栅栏、镣铐、链锁都有损伤,“差役所居房屋、值更房舍门窗、器用多半损失,内外厅家俱全数无存,而南监情形较北监为重,急需修补完善。”④白曾焯在提牢主事任上主要募款复建了南北两监监房,收押各国数月来留存案犯,按照英、美、德三国要求,在北监增建黑屋子16间,作为禁闭新入监囚犯之用。在清末宪政运动中,刑部自1906年改为法部,清廷大力推进监狱改良运动,全国上下也积极筹建西式监狱,刑部南北二监改为管守所,性质为之一变。1909年,京师模范监狱开始筹建,民国元年北洋政府将法部改为司法部,将原来的管守所裁撤,全力来筹办京师模范监狱,1912年草草竣工。⑤至此,清代刑部南北二监在历史转换中完成了其使命,以另一姿态步入民国时期。

二、民国时期刑部南北二监变迁情况

1912年管守所被撤销后南北二监到底是否还存在呢?是否继续发挥监狱职能呢?民国三年9月23日《司法公报》曾刊载了两幅旧刑部监狱的照片,一张是监狱大门,一张是监房。据照片可以判断:一是刑部南北二监在民国时期继续存在,从监房保存的完整性来看,还继续发挥着监禁囚犯作用;二是经历了诸多变乱浩劫,南北二监到民国初期已破败不堪,尤其是监狱大门,虽然虎头彩绘依稀可见,但大门已毁损甚至无法通行,门前乱石堆积、杂草丛生,生动反映了朝代更替的悲凉;三是监房都是简单木质框架平房,房门和窗户都是木质结构,牢房前还有木柱撑顶走廊,与《提牢备考》记载一致,关押条件可谓较为恶劣,与新式监狱要求相去甚远。那么,民国时期刑部南北二监到底是怎样存续发展的呢?民国之后,并无有关南北二监的直接记载,只能从零星史料拼接佐证。首先是南监,因建设时间稍晚,规模较大、条件稍好,所以民国时期还继续发挥着看守所和监狱的作用。如《北京监狱纪实》记载:“初五日,呈请司法部饬管守所先送人犯十名,以充打扫监狱及搬运器物之用。”①即民国元年,刑部南北二监作为管守所还未被撤,仍在继续收押人犯。这点在北京监狱假释贾丫头即贾万和的有关史料中得到了进一步印证。民国元年11月10日,北京监狱开始收押人犯,管守所关押人犯整体转入北京监狱:“本监狱虽开办未久,然由司法部管守所转入之人犯,其中条件完备者,非无其人……理合将身份簿一册及前提牢官弼敬、前管守所总管守长傅绍儒等,所填该犯行状录一纸呈送。”② 从以上记载可以得知,民国北京政府建立之后,南北二监作为管守所还继续收押人犯,首任总管守长为傅绍儒。北京监狱11月10日正式开始收押人犯后,总管守所人犯应全部移押北京监狱,贾万和即是于11月14日从管守所转押北京监狱。司法部裁撤管守所后,刑部南北二监存废如何?《京师第一监狱报告》中有关于南监的记载:“分监即前清之刑部南监,民国二年改为京师第三看守所,三年改为宛平第二分监,收容轻罪人犯暨在上诉中之刑事被告人,五月改为北京分监。及本监改称京师第一监狱后,随改为京师分监,是为名称之沿革。”“现设分监长一人,候补看守长一人,主任看守四人,看守四十人,预备看守十人,经常费每年二万余元,人犯三百四十名。”③至此,刑部南监的变迁轨迹基本清晰,它作为京师分监究竟存在了多长时间?随着监狱改良运动不断深入,新式监狱不断建造,京师分监作为监狱的使命也在不断变化,毕竟在内枢重地存在一所监狱与改良时势不符。

据1925年调查法权委员会报告书记载,到1925年为止北京共设有两所分监,京师第一分监在京城彰仪门外,押犯250人,京师第二分监在河北涿州,押犯150人。彰仪门外的京师第一分监显然不是西交民巷的京师分监,彰仪门外与正阳门内相隔甚远,因此,京师分监此时已经不在监狱体系了。④此外,京师第一监狱后任典狱长吴峙沅在所著《河北第一监狱报告书》中并无有关京师分监的记载。①民国三十五年行政院新闻局印行的《监狱改良》一书中亦无京师分监记载,只有涿县分监恢复重建记载,可见京师分监只是在历史上存在一段有限时间。至少在民国十四年之前,京师分监应该是改为京师看守所了,隶属于法院体系直接管理。至于刑部北监,《北京监狱纪实》也有记载,王元增于民国元年10月31日呈请司法部改前清法部北监为女监,于监狱官制草案添入女监狱官条款,并筹设其养成法,《呈文》云:“查前清法部北监房屋虽不可用,然以其砖木,就其地段改筑新监,所费尚属无几。若因其同在司法部楼内,出入不便,不妨划为一区,另立门户。如是则女犯有独立收容之处,而元增此后得专为幼年监之筹设矣。”② 依照王元增意见,是呈请司法部用北监砖木在原来基础上建筑新监以收押女犯。司法部批复如下:“……女监狱亟应筹设,惟拟将北监改筑,究竟有无窒疑,并女监狱学校或讲习所应否设立,候饬监狱司迅速调查妥议,仰即遵照此批折存。”③可见,司法部并未同意北监改建为女监,只是饬令监狱司详细调查妥议后报批,此后再无下文。而在《京师第一监狱报告》中记载:“本监女犯,向在宛平第一分监(前第二看守所)拘禁,民国三年五月,第一分监裁撤,解送七十名至保定清苑监狱,其余四十名送入本监。维时女监尚未建筑,不得已暂划杂居病监十一间以拘禁之。一面规画幼年监地势,准备建筑。”④ 从此段记载分析,司法部最终并未批准王元增将北监改建为女监的建议,而是将女犯羁押于宛平县的第一分监,即第二看守所。民国三年后裁撤第一分监成立京师分监(即刑部南北二监),将女犯40名调入京师第一监狱本部收押。为收押女犯,王元增在原来预留建设幼年监地址上筹建女监,至年末女监工程完成大部即将女犯全部迁入。因此,北监命运可能有三种:一是房屋因不可用而被废弃不用,二是后来维修后作为司法部办公用房,三是房屋维修后与南监一起作为京师分监及之后的京师看守所的一部分。国都南迁后,刑部南北二监或一直被作为看守所使用,或被弃做他用,则难以稽考了。

三、建国后刑部南北二监的变迁略考

百余年来,天安门前左右两侧的衙署区已发生了巨大变化,建于明代的千步廊因扩修天安门广场不复存在,大清门也在1959年被拆除。按照今天的地理位置,大清门在纪念堂右侧附近位置,人民大会堂在西千步廊区域,再往西是国家大剧院,其所在地应是清代刑部和大理寺旧址,继续往西即西交民巷到东绒线胡同至大、小六部口胡同一带,就是刑部南北二监的旧址所在地。建国后刑部南北二监旧址一直存在,只是到了1999年为修建国家大剧院而被拆除,南北二监至此也就消逝殆尽,已难寻刑部监狱影踪了。

 作者:曹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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