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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研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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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研究

《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4期

摘要:

社会养老服务是一项应对老龄化的长期任务,虚拟养老院是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的经验探索。苏州市姑苏区(沧浪)邻里情虚拟养老院和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采用企业化运作和政府运作的方式,代表了不同经济发展状况的两种不同的虚拟养老院模式,发挥了各自的作用。两种虚拟养老院在职责定位、资金来源、队伍建设、加盟企业发展、存在问题、运作方式、标准化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在深入比较的基础上,阐明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的对策措施。养老服务社会化不是单纯依靠某一个部门或个人就能解决的问题,应发挥好包括“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包括子女和老年人自身)”在内的各个方面力量的共同作用,形成发展养老服务的合力。

关键词:

养老服务;社会化;虚拟养老院

引言

在我国,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是一项应对老龄化的长期任务。2006年2月全国老龄委办公室、财政部、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这是国家和政府第一次从发展战略高度对养老服务产业及其有机组成提出具体要求和规划。2011年出台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涉及社会养老服务、老年人的医疗、社会保障、优待、老年组织建设、老年文化等。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里,第一次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专项规划范围,指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仍处于起步阶段,提出了我国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基本原则,即从我国国情出发,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2011年以来,我国政府陆续颁布了很多养老服务方面的政策文件(如图1所示),数量从2011—2014年呈现逐年增长的现象,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2012年也被称为养老事业的“元年”。这些文件对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扩充服务人员队伍、推进老龄服务市场的发展以及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是“十二五”时期加快老龄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部门文件。

一、研究问题

回顾潘鸿雁在《公共服务社会化的三方合作研究———以上海市徐汇区养老服务社会化为例》(2010),[1]提出,养老服务社会化具有两个方面的涵义:(1)养老服务对象的社会化。做好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的老人的生活保障。在此基础上,面向全社会有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务。(2)养老服务提供者的社会化。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养老服务,实行养老服务供给的多元化。实践证明,无论是满足“三无老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还是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都必须坚持政府主导。这不仅是推动老年福利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健全老年福利服务体系的保证。刘贵平(1998)认为社会养老的组织者不仅仅是政府部门,养老责任应该分摊于全社会[2]。阎坤(2000)认为,社会化养老是一种必然趋势,强调家庭养老,是强调其在养老中的精神供养功能[3]。付诚(2010)[4]、杨晓楠(2013)[5]认为,供给与需求之间质和量的失衡问题,主要是厘清社会化养老服务机制中各责任主体的职能,需要政府、市场二者的双向合作,逐渐将养老服务社会化,这是我国养老服务改革的关键。在双向合作基础上,姚东社、翟建军、蔡成浩(2014)[6]等认为社会化养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第一、二、三产业,养老问题不是哪个单一社会主体能完全解决的,需要多方合作,而如何进行多方合作这是本文所要研究的核心问题。虚拟养老院是养老服务社会化建设的经验探索,结合了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以及机构养老的优势,是养老模式的创新,被称为“第四种养老模式”。所谓虚拟养老,就是将政府援助的养老对象根据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并将养老补助按标准转化为服务,通过详细的上门调查,签订协议,落实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人员、服务频次,进而形成强大的、有效的数据库;凭借自主研发的信息化服务系统,进行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流程化的养老服务与管理;在养老对象充分体验并依赖系统养老服务的情况下,拓展养老对象的自费服务和其他老年人的生活服务,实现居家养老的机构化管理和人性化关怀,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发展[7]。

二、苏州姑苏区邻里情虚拟养老院的运行机理

苏州市姑苏区(原沧浪区)从2003年开始进行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探索,于2007年10月在全国率先将信息化引入居家养老服务,在国内首先提出了“虚拟养老”的概念。发展到现在,服务对象12000户26000人,累计服务120万人次,这个被称为“虚拟养老院”的服务中心有419位员工服务团队,没有一张床位,却在为2.6万名高龄、空巢老人服务,累计提供上门照料、粮油配送等养老服务148万多人次。实现姑苏区80周岁以上有需求老人全覆盖和姑苏区全区的17个街道171个社区居委会需求地域的全覆盖,并推广到吴中、昆山、太仓、北京顺义、扬州广陵、无锡宜兴、广西柳州、浙江嘉兴等9个地区落地生根,成功打造了虚拟养老院云平台发展模式。苏州市姑苏区“邻里情”虚拟养老院的具体做法:虚拟养老院自主研发的信息管理系统,其功能定位是为解决养老服务中的生活照料,精神关怀、服务协调、计划分配、服务跟踪、质量管控、考核统计、决策管理等日常工作的业务应用操作系统,而非是一个简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求助的公众呼叫平台。

1.政府引领、扶持和监督管理,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将养老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先后制定了全面推广虚拟养老的实施方案、社会养老服务组织资金补贴实施办法等,将虚拟养老纳入养老服务组织,享受政府开办经费补贴和运营经费补贴。政府从场地提供、系统开发等方面支持信息技术平台建设,对虚拟养老院的建设实行优惠扶持政策:一方面对虚拟养老院提供开办经费补贴,另一方面对养老援助对象提供政府团购服务。

2.依托市场化、民营化公司,推行服务社会化。由苏州市十佳物业公司之一的鼎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虚拟养老院的运营,它是一个为老年人日常生活提供照料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而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是其操作和管理的平台。居家乐养老服务中心设立了业务中心、呼叫中心、研发中心、培训中心和综管中心,内设综合管理部、家政服务部、医疗保健部、职业培训部、物业维修部、法律维权部、项目开发部等服务管理职能部门,为老人提供24小时的主动、快捷的服务。该中心还吸收了27家具有一定服务实力、管理水平和良好信誉的社区服务小企业加盟,其中家政便民类21家、医疗保健类2家、物业维修类4家,组建了一个紧密型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共同为居家老人提供全面的生活服务,促进了社区养老服务的产业化发展。

3.依托“居家乐221养老服务系统”,推行信息化。即通过语音程控交换系统、数字化信息传输系统和数据库终端处理系统对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实行会员制客户准入管理,把服务对象的各类信息资料如基本信息、健康信息、配偶信息、社会关系、服务需求等都录入系统数据库,实现服务管理的信息化。居家乐221养老服务系统话务员根据系统生成的客户所需服务项目向自己所负责的街道的老人确认当天的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在确认服务工单后进行工单分配,即把服务的项目、时间、对象进一步具体分配到每位服务员,服务员根据工单提供上门服务。在服务员服务过程中,居家乐221养老服务系统均记录每位服务员的服务状态,即正在服务中、服务已完成等状态。待服务结束,话务员通过系统检查服务任务是否完成,并进行质量回访,即打电话询问老人对服务员所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系统从客户确认服务开始便对服务过程进行全程跟踪,并以客户满意度来考核服务质量。居家乐221养老服务系统凭借预测计划、全程记录、监控管理、收费查询、统计分析、深度开发等功能,有效整合和合理调度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者和提供者的信息,较好地解决了公共服务供给中政府与公民、政府与公共服务提供者、公民与公共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它通过主动获取老人需求,快速编制计划,及时组织服务,有效进行监督,规范实施管理,使虚拟养老院既拥有机构养老所缺乏的个性化管理与服务,又提供了机构养老所具有的专业化服务。

4.实施质量管理,实现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虚拟养老院”的重点服务对象为75周岁以上居家空巢、自我生活能力逐步下降的老人群体,从服务收费层面分为政府援助对象和自费服务对象,从服务需求层面分为政府重点援助对象,低偿普惠服务对象和普通自费服务对象。“虚拟养老院”提供家政便民、生活配送、物业维修、医疗保健、人文关怀、娱乐学习6大类共53项菜单式个性化自选服务项目,基本涵盖了居家养老的日常需求。服务质量是居家乐中心取信于民的核心。中心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缴纳各项保险。一线养老服务员,90%以上持有“家政技能专业证”和“养老护理员专业证”双证书,为老人提供职业化、专业化的居家养老服务。“虚拟养老院”还率先在社会化养老服务中引入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其机构的专业化、服务的标准化、管理的规范化于2010年通过ISO9001:2008质量标准认证,从而统一了服务标准,提升了服务品质。

三、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的运行机理

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建立于2009年12月,它是在学习苏州姑苏区邻里情虚拟养老院的基础上,通过一部热线电话、一个指挥平台、一批加盟企业的有机结合,满足了老年人足不出户,便可在家享受到专业化、标准化养老服务的愿望。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0万余名老人注册登记入院,2.7万多名老人长期享受各类贴心服务,已吸纳各类加盟服务企业126家,建成6个街道社区医养融合服务中心,建成虚拟养老餐厅65家,可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援助四大领域150余项服务项目。城关区虚拟养老院的具体做法:以网络通讯平台和服务系统为支撑,采用政府引导、企业运作、专业服务人员服务和社会志愿者、义工服务,社区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可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援助四大领域150余项服务项目。

1.创新虚拟养老运行模式,着力解决可持续发展问题。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围绕建设服务平台、构建服务体系,拓展服务内容,提出了升级平台、强化餐厅管理、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培育养老服务产业等11项具体措施。同时,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模式,从政府补贴项目带动个性化的投放所需商品,联合金融机构研发养老产品和联合银行打造具有消费功能的养老一卡通金融卡等环节,实现自身可创造利益循环供血。

2.加大虚拟养老硬件建设,着力解决容量不足的问题。2015年以来,养老院坚持“虚拟养老院、托养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卫生服务站(中心)”四大工程,按照“一厅六中心”的建设布局,建成了集调度指挥、质量管理、医养融合、教育培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产品展示功能为一体的新型虚拟养老院,不仅解决了容量不足的局限,而且拓展了养老服务领域和内容,助推居家养老服务创新发展。

3.增加虚拟养老服务项目,着力解决内容单一问题。2015年以来,养老院对原有的就餐、生活照料、卫生医疗、保健康复、日常陪护、家政便民、家电维修、心理慰藉、法律咨询、文化娱乐、临终关怀等11大类230多项服务进行了整合,归结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援助四大领域150多项服务项目,重新制定了服务菜单,为老年人提供了多元化、全方位的服务。

4.提高虚拟养老信息化程度,着力解决技术落后问题。养老院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惠民项目,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研发了“一个平台,五个系统”,即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智能调度指挥系统、质量监督管理系统、医养融合养老系统、安全养老援助系统、老年电子商城系统。开展老年人走失查找、外出遇险呼救、远程监管和对老人健康数据进行采集、上传、分析、评估和反馈等服务,解决老年人医、食住、行、乐、游全方位的生活需求,极大方便了老年人的生活。

5.全面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着力解决场地不足的问题。2015年对虚拟养老院进行异地扩建,扩建后的虚拟养老院占地1154平方米,建立了融“调度指挥中心”、“质量管理中心”、“医养融合中心”、“教育培训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志愿服务中心”、“老年产品展示厅”等“一厅六中心”为一体的运营新机制,延伸了服务领域、拓展了服务内容、提升了服务品质,有力推动虚拟养老院可持续发展。6.市场化运行、管理等方面试点改革。如,对政府托底的困难老人居家照料,尝试走完全购买社会服务的路子。对历年由政府出资“托底”的“A类”老人和开展居家托养的“D类”重度残疾人的居家照料服务,打包向市场进行公开招标,政府退出直接管理,把重心放在有效监管方面。将“C类”有收入老人原有的20%服务补贴转为对小微服务组织的扶持发展。以虚拟养老院的管理为试点,政府在购买社会服务的同时,尝试建立以履行监管为主要职责的新模式,逐步将政府对养老服务企业的“输血式”财政补贴措施,转化为对养老服务组织培育的“造血式”资金扶持,充分挖掘养老市场潜力,切实培育养老服务市场体系,构建全覆盖养老服务网络。

四、两种虚拟养老院的异同比较

(一)从虚拟养老院的运行机理分析

无论是苏州沧浪区虚拟养老院,还是兰州城关区虚拟养老院,其运行机理基本上是一致的。[8](见图1和图2)“虚拟养老院”是一种“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其运作机制和服务模式符合“小政府、大社会”的社会转型趋势,是政府机构转变职能的重要探索,也是建立新型政社关系、培育民间组织发展的重要途径。它是地方政府管理社会事务模式的一种创新,成功探索了一种适合中国国情、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养老需求的养老新模式。其重要意义在于,它将政府发现公共偏好和获取资源的优势与市场和社会组织生产及递送服务的优势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在居家养老中建立了财政资金购买服务、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居家老人享受服务的养老服务政策,构建了政府牵头、社区和社会组织承接并吸纳商业组织参与、集合多种服务的老年服务体系,既克服了非公共组织在资源配置上的低效性,又克服了政府在微观管理和激励机制上的低效性。

(二)两种虚拟养老院体现了两种不同经济发展状况的运作模式

他们在职责定位、资金来源、队伍建设、加盟企业发展、存在问题、运作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见表1。

1.沧浪虚拟养老院经过9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以下特色

(1)系统化平台。包括开发和完善日间照料业务系统,助餐、助娱、助学、助洁、助游等服务过程全记录,街道透明化监管。

(2)会员制管理。居家养老会员体验与绿色通道,会员活动免费+非会员活动收费,基础服务免费+增值服务收费,常规有偿服务+志愿无偿服务。

(3)社会化运作。在不增加或降低政府运作成本基础上,依托信息化系统,整合各类资源,开展日间照料服务,并将市场化服务与公益性服务结合,传统服务与健康康复结合,探索自我造血、医养结合的日间照料服务模式。

(4)常态化服务。做到四结合项目———专项活动+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活动+街道社区活动,按系统计划有序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2.城关虚拟养老院经过7年的发展,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1)投入资金成本少。城关区“虚拟养老院”在初建期间仅投资了257.14万元就完成设备购置和软件开发及信息平台建设前期工作,3个月便可以投入试运行,一年内正常工作。2012年享受过服务的老年人达到2.7万人,累计服务10万人次,政府财政投入补贴2062万元,平均每位老人年补贴763元。这种新型养老模式用相对传统养老较少的运营成本,满足了上万人的养老需求,同时满足了老年人在家中养老的意愿,减轻了社会和政府负担,实现了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2)社会收益大。近年来,兰州市老年人进住民办养老院每月的费用在1200~2000元之间,对部分自理和无自理能力的老人每月加收300~600元的护理费。这对大部分退休工资不高的老年人来说,开支较多,很多老人很难承担得起。而“虚拟养老院”的服务费用则是根据需求的服务项目来确定的,服务项目价格较低。兰州市城关区老年人享受“虚拟养老院”的费用一般控制在每月200元左右。近年来,城关区对“三无”老人、五保老人、困难老人及“空巢”老人等,采取了政府“买单”的方式提供养老服务,比传统养老院“三无”老人的养老费用有所减少。

(3)带动能力强。一方面,“虚拟养老院”不受场所和床位的限制,养老服务的人员队伍可以随着服务老人的注册增加而增加,有效强化了虚拟养老服务力量。加之“虚拟养老院”有政府监管做强有力的后盾,老年人从心理上更容易接受这种养老服务方式;另一方面,城关区“虚拟养老院”实现了老年的需求与服务企业之间的链接,政府可以通过各类服务机构为老年人随时提供服务,鼓励培育与此相关的社会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了服务,又增加了社会就业率,促进更新了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产业服务链。

3.制约城关虚拟养老院发展的瓶颈与问题

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受到老人欢迎和社会各界认可,其发展推广却面临着瓶颈制约,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1)地方政府财力有限,难以满足虚拟养老院发展需要。由于虚拟养老服务价格低廉,加盟社会组织的正常运转要靠政府以购买服务形式进行补贴,加重了地方政府财政负担。城关区现有60岁以上老人18.8万人,以2010年为例,享受服务的辖区老人约9000人,不足10%,而城关区财政为此拿出900万元。如果享受服务的老人达到9万人,9000万元的财政支出,对地方财政来说压力将会较大。

(2)缺少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难以吸引民间资本投入。居家养老,政府不可能包揽一切,只能起到协调组织的平台作用,需要社会各方力量的积极参与,特别是社会服务类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大量加盟,才能推动这项事业的持续发展。兰州城关区虚拟养老院目前正卡在这个槛上,由于受到本地区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民间资本不足,社会组织发育缓慢,运行成本压力大,使得加盟机构信心减弱。

(3)虚拟养老院身份不明,无法享受政府对传统养老机构提供的优惠政策,发展壮大受阻。目前,虚拟养老院没有被认定为社会福利机构,加盟机构虽注册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但由于虚拟养老院本身未被定位,使得加盟企业也不能享受政府对传统养老院和社会组织在税收、用电用水和用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很难调动更多的社会企业参与养老事业的积极性。同时,由于老年服务的收费标准普遍较低,许多加盟机构甚至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服务,运行难以为继,更谈不上发展。如果没有长效机制予以保障,虚拟养老院很难动员更多的社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

(4)志愿者队伍比较松散,社会志愿服务资源和制度安排欠缺。“虚拟养老院”义工联盟的建立,使原来完全分散的义工组织到一起,对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保证义工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志愿者队伍时常处于松散状态,缺少相应的制度安排、激励措施及专业培训服务,没有很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总量不足,兰州市从事相关社会工作的人员仅占全市总人口的1.9‰,其中民政系统791人,与服务对象的比例是1:1142,远远不能满足需要。城关虚拟养老院,形式“虚”,内容“实”,是一种符合省情、区情的养老模式,期盼在更大范围内加以推广,应该坚持政府主导、逐步向社会化参与转变的发展思路。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和企业加盟,政府、社会、市场各居其位,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的整体多元化投资格局。[9]

五、构建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对策措施

(一)强化政府的公共价值功能

养老服务具有部分公共服务的属性,政府重点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也就是说,政府必须从贫困的角度考虑老年人,但也不是包揽这几类老人所有的养老服务,只提供基本养老服务。政府在养老服务中要做到科学规划,包括要进行资金规划、进行对社会组织和加盟企业的培育规划、进行养老设施规划、进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扩充规划,还要坚持主体多元化。包括政府、社会、市场、个人共同提供养老服务。政府必须发挥引领作用。一旦社会力量发展起来,就要由社会力量要保证供给,确保最少的投入、更高的效率、更专业的服务。市场主要是满足一部分高端人群的个性化的需求,这部分高端人群大约只占到养老人群的10%。个人和家庭在全部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还不能满足自己养老需求,则由政府和市场以及社会来提供补缺性的养老服务。[10]

(二)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推动养老服务产业升级

作为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准公共产品,养老服务虽然不能全部市场化,但可以在明确公办养老机构“保基本、兜底线”职能定位的同时,健全市场机制,使社会力量参与到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中,推动养老事业实现多元化发展。健康的养老服务业,应积极采取措施,引入市场机制,着力破解养老服务难题,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市场和企业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对养老服务市场进行细分,丰富服务内容,让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现实需求,从机构中购买适合自己的养老服务项目和产品,保持养老服务业的生机与活力;也可以进一步推广虚拟养老院的做法,以政府搭建的虚拟网络通信平台为支撑,将社区老年人的生活需求和加盟企业的专业化服务有机结合,采取政府指导、企业运作、专业人员服务与社会志愿者服务相结合的方式,主动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充分利用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投资等方面的扶持资金以及医疗卫生资金、就业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等,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企业发展的行列中。

(三)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

社会力量是养老服务业中的一个重要主体之一。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养老机构,是发展养老事业、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重要途径之一,有利于缓解政府财力不足与日益增长的老年养老服务需求之间的矛盾。

(1)积极培育和发展养老服务公益慈善组织,使之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2)支持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开发养老用品、提供养老服务等活动,鼓励爱心人士和慈善组织对各类养老机构和养老设施进行捐建。

(3)成立老龄产业协会,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养老服务企业商会、养老服务志愿者协会、基层老年协会、专业人员协会等一批有特色的行业协会来加强政府与养老机构之间的联系和沟通。

(4)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政府向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

(5)落实志愿服务登记制度,积极扶持和发展各类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倡导各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校学生、下岗职工等积极参加养老服务志愿活动,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开展居家养老互助服务活动,支持老年群众组织开展自我管理,鼓励那些低龄健康,有能力的老年人参与到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的各类活动中。

(6)要高度重视和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对从事实际社会工作的人员进行正规化、专业化的理论和技能训练,在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领域加大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比重,制定社工考核办法,适度调整社工薪金水平,提高社会工作者的社会地位。

(四)发挥家庭及个人在养老服务中应有的作用

家庭仍然是养老的第一居所,要改善老人生活的家庭环境,居住环境,家庭成员之家要彼此爱护,相互关心,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巩固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地位,为老人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环境。同时,要更多关注老年人的自身发展,只有努力提高老年人自身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提高其文化素养和生活理念,才能使老年人在经济上自立,在生活上自理,在精神上自娱,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老年人对社会和家庭养老需求的过多依赖,缓解家庭和社会的养老负担和养老压力。因此,要重视加强老年人群体的社会力量,鼓励他们寻找自己的社会角色,拥有自己的组织,倡导老年人之间互相帮助,使老年人能够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实现“老有所用”、“老有所为”的愿望。

六、结语

总之,养老服务不是单纯依靠某一个部门或个人就能解决的问题。甘肃省探索养老服务社会化路径,应发挥好包括“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包括子女和老年人自身)”在内的各个方面力量的共同作用,形成发展养老服务的合力。关键是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减少行政干预,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在政府的引导、培育和扶持下,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使更多的社会力量能够积极主动地投身于养老服务业,最终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老年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能、多元互助”的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增强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承载能力。

参考文献:

[1]潘鸿雁.公共服务社会化的三方合作研究———以上海市徐汇区养老服务社会化为例[J].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10,(2):95-98.

[2]刘贵平.现行农村养老保险方案的优势与不足[J].人口与经济,1998,(2):25-28.

[3]阎坤.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4]付诚,王一.政府与市场的双向增权———社会化养老服务的合作逻辑[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0,(9):24-29.

[5]杨晓楠.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的困境与对策[J].东北师范大学学报,2013,(3):54-57.

[6]姚东社,翟建军,蔡成浩.地方政府应是养老服务社会化的主推手[N].中国人口报,2014-1-31.

[7]高祖林.虚拟养老———居家养老服务的新探索[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2-11-16.

[8]陆怡婷.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居家养老的社区服务平台建设———苏州市沧浪区虚拟养老院的运作机理及其可复制性研究[J].常州工学院学报,2009,(5):98-104.

[9]李丽君.新型养老服务模式的探索———对兰州市城关区虚拟养老院建设的调查与思考[J].改革与战略,2010,(10):177-179.

[10]李丽君.发挥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公共价值功能[N].中国社会报,2015-4-20.

作者:李丽君 单位:甘肃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