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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0年来,在高校招生规模迅速扩张的整体态势下,高校创新人才培养与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却相对滞后,进展缓慢。众所周知,法学专业是一个综合性较强的专业,既具有浓厚的理论色彩,又具有极强的应用性。法学院校要培养合格的法学专门人才,就必须努力促成法学专业学生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对于实践教学重要性的认识,目前在理论界已经达成共识。但高校现实的情况是,由于各种各样客观的原因,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开展具有较大的差异性。笔者经过对某省的几所高校的走访后发现,一般地方院校法学专业教学活动中虽然在一定程度上采用了案例教学、模拟法庭、观摩庭审、专业见习和专业实习等方式进行实践教学。但学生普遍反映的情况是,实践教学的形式比较单一,内容比较零散,并没有形成较为系统化的实践教学模式。究其原因,主要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滞后和实践教学环节的的弱化。
(一)法学实践教学方面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高校法学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中国特色法学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截止2009年,年全国的法学类专业校、院、系已发展到630多所,在校法学本科生超过40万人,中国的高等法学教育从“精英教育”快速地进入“大众化教育”阶段。与此同时,法学教学模式改革工作相对滞后,进展缓慢。虽然高校法学教育基础设施和师资力量显著增强,法学专业课程设置日益系统化,但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却并未得到相应的强化和普及,法学教学活动与法律实践、职业发展等联系不够紧密,模拟法庭、案例教学等教学方式没有得到推广和普及。适应社会需求的法律专门人才的匮乏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地方法学教育的生命线。对于广大高校法学院系而言,如何提高法学人才培养质量,在竞争中保持自己的教育特色,以适应日益严峻的大学生就业形势及法学高等教育的内在要求,成为一个函待解决的难题。
同时,由于我国高校普遍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是一种行政化的管理体制,而非教授治校、专家治校等去行政化的大学自治式的管理体制。在这种管理体制下,实践教学效果的好坏首先决定于行政权力享有者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在教学管理的环节,学术权和行政权失衡,教学地位被边缘化的情况并不鲜见。高校教师中普遍存在着“惟科研”论,对实践教学普遍不够重视,罕有人愿意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来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二)模拟法庭方面我国的法学教育因历史背景的影响而起步较晚,法学教学的模式基本为传统的应试教育,教学方法单一。而作为实践教学的辅助场所模拟法庭更是无所适从,究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高校领导层对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需求表现为观念滞后,意识不强。特别是一些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其领导层对工科实验室的建设投入非常重视,但对人文学科却轻描淡写,认为人文学科在综合性的大学教学课程中只是一种辅助性的学科,只是一种理论知识的灌输,而没有工科实验教学的需求,对文科教学没有必要设置实验课堂教学。
2.法学院校之间对模拟法庭审判教学缺乏交流,推广不够。近年来,尽管法学院系的建设有一定的规模和发展,法学学术研究频繁活跃,但对法学教育的研究尤其是实践教学的交流寥寥无几,无人问津,对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更是缺乏推广。
3.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功能的系统研究处于起步时期。据调查初步统计资料显示,对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功能的系统研究只占法学类研究成果的0.03%,实践教学的系统研究只最近一些法学院校的个别教师提上日程,但并没有引起共鸣和足够的重视,该领域的研究还处在一个萌芽阶段和幼稚时期。高校整体的模拟法庭建设率低于10%,而仅限于国内一些著名的法学院校。有鉴于此,国内模拟法庭的建设和设置应提上日程。
二、高校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开展形式
本文所论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指通过精选典型案例,组织学生分别担任不同的法庭角色(如原告、被告、公诉人、律师、审判人员、证人等),仔细研读案例,广泛收集法律依据,反复推敲法庭用语,进行法律推理,全面、完整地模拟法院庭审程序,共同参与案件的模拟审理,从而提高学生素质的一种教学方法。当前,开展模拟法庭实践教学已成为高校实践教学的必然选择,模拟法庭已经成为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形式。高校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开展,具体可有以下流程:
1.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的主要工作是制定实践教学规划、规章制度,把握实践教学环节的全局;指导精选典型案例;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并解答疑难问题,鼓励学生通过参与实践活动完成“认识—实践—再认识”的飞跃。实践教学对师资的要求甚高,除要求具有系统的法学理论知识外,还应具有一定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或办案的实践经验。
2.精选典型案例。选择的案例适当与否直接影响到整个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过程和效果。选用的案例应明确、典型,有一定的可辩性。可从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单位收集、借阅已审结的案例;不过,指导教师提供案件材料时,仅确定案件目标和各方当事人信息,案件进展、最终结果则都由学生把握。当然,案情不宜太复杂、争议太大,否则庭审过程可能难以控制,影响教学效果。
3.划分小组、择定角色。根据选定的案情组成原告组、被告组、审判组、诉讼参与人组等,将所有学生分入各组,由各组在充分讨论案情的基础上推荐参加模拟庭审的学生,参加的学生应专业知识扎实、心理素质稳定、有一定的言语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学生可以寻求指导教师、法务部门工作人员的一般性指导,融入所扮演的角色。
4.准备诉讼材料。参加的学生通过收集证据、探知法律事实,根据各自的角色形成角色意见,撰写各自的法庭文件,包括起诉书、公诉书、答辩状、词、辩护词、审判书、结案总结等等,自行设计出庭策略。正式庭审前,学生可进行多次预演,“真刀真枪”地体验庭审过程;指导教师可统一安排学生观看法庭资料片,熟悉法庭的审理程序;指导教师提醒学生注意法言法语的应用。
5.正式模拟庭审。该过程应当力求真实、与现实的司法实践相一致。在硬件配置方面,也应营造真实场景、庄严氛围,或建设专门的模拟法庭场所,或利用教室、会议室、学生活动场馆等场地,按照司法审判庭的布置要求和标准来配备模拟法庭实践教学所需器材、物品,如相关服装、徽章、设施均要求专业,条件许可的话,还应具有一些先进设备如电脑、投影仪、录放机等。
6.审后分析、总结。庭审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对模拟庭审的整个过程和各个角色的表现进行评议,对案件中所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相关讲解,使学生明确、巩固相关认识;保存相关资料,以供以后教学参考。所有学生对教学过程应认真分析、如实评价、总结心得,并撰写实习报告。
三、模拟法庭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意义
模拟法庭教学法促进了教师和学生将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有机地结合,极大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由被动学习转入主动思考状态,并能使学生以一种更为生动活泼的形式学法、知法、用法。这种方法对培养同学们综合素质方面的作用是不可低估的,意义重大。
(一)有利于地方高校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对于21世纪的地方高校法学教育来说,如何通过正规的培训途径,造就为社会所需要的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教育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更新教育观念,高度重视法律实践课程;转变教育方法,对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进行改革,强化学生的实践能力的培养。通过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改革,地方高校既能培养通晓法律知识的人才,又使这些人才具备对复杂事务的洞察力、敏锐的思辨能力以及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
(二)有利于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模拟法庭教学不同于一般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并非传统的课堂上的讲解和传授过程,而是一种实践化的师生互动式教学过程。模拟法庭实践教学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让位于学生,强调学生的主体性和参与性。通过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改革,突出学生的主体性,教师只是活动的策划者、指导者,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学生从被动学习变为主动学习,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
(三)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通过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的改革,在仿真的环境中要求学生必须像律师那样处理案件,像检察官那样提起公诉,像法官那样组织案件的审理,像当事人那样关注案件的审理结果。这样就能训练学生像律师、检察官和法官那样思考,切实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操作能力。总之,模拟法庭应该成为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的重要方面,高校应加强迷你法庭上午建设与应用力度,不断总结模拟法庭课程教学的经验,对其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探讨,不断完善模拟法庭实践教学环节,以弥补传统的法学教育中能力训练和技能培养的不足,培养全面发展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作者:李维乐单位:商丘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