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卫生监督协会 主管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ISSN:1004-6607 CN:11-3044/D
《中国卫生法制》由王北京担任主编,由中国卫生监督协会主办的一本政法类部级期刊。该刊创刊于1992年。主要刊登政法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双月刊,A4开本,全年定价¥280.00元。邮发代号:80-415,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中国卫生法制》是一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中国卫生监督协会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法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法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部级期刊。 影响因子为0.6 《中国卫生法制》主要内容栏目有理论研究、卫生法学教育、他山之石、执法与稽查、法治讲堂。
《中国卫生法制》主要发文机构有:卫生部(发文量14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行政;卫生监督;卫生法;食品;生行”;北京中医药大学(发文量101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律;中医;中医药;知情;同意权”;北京大学(发文量100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律;统计分析;卫生法;医患;法律问题”。
《中国卫生法制》主要发文主题有行政、法律、卫生监督、卫生法、生行、卫生行政、执法、食品、处罚、行政处罚。其中又以”行政(747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法律”(663篇),发文量第三的是“卫生监督”(439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行政处罚”,仅发文272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法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法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法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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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卫生部 | 146 | 行政;卫生监督;卫生法;食品;生行 |
北京中医药大学 | 101 | 法律;中医;中医药;知情;同意权 |
北京大学 | 100 | 法律;统计分析;卫生法;医患;法律问题 |
首都医科大学 | 95 | 法律;卫生法;法律问题;食品;侵权 |
中国政法大学 | 72 | 法律;医疗纠纷;侵权;纠纷;行政 |
复旦大学 | 46 | 法律;侵权;后勤;卫生法;卫生立法 |
上海市卫生局 | 44 | 行政;生行;卫生监督;卫生行政;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30 |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诉讼法 |
潍坊医学院 | 29 | 卫生法;法律;法学;卫生法学;生行 |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局 | 28 | 卫生监督;行政;餐饮;行政处罚;处罚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39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28 |
四川医事卫生法治研究中心立项资助项目 | 12 |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 | 11 |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 | 8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7 |
首都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基地开放性课题 | 6 |
北京市社科基金 | 5 |
上海卫生监督科研课题 | 5 |
云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