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海商法协会;大连海事大学 主管单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ISSN:2096-028X CN:21-1584/D
《中国海商法研究》由司玉琢担任主编,由中国海商法协会;大连海事大学主办的一本政法类统计源期刊。该刊创刊于1990年。主要刊登政法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季刊,A5开本,全年定价¥180.00元。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中国海商法研究》是一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管,中国海商法协会;大连海事大学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政法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政法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统计源期刊。 影响因子为1.11 《中国海商法研究》主要内容栏目有特稿、极地专题、海事诉讼专题、论文。
《中国海商法研究》主要发文机构有:大连海事大学(发文量14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律;商法;海商;海商法;合同”;上海海事大学(发文量58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律;合同;海商;商法;海商法”;华东政法大学(发文量35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法律;公约;航运;融资;商法”。
《中国海商法研究》主要发文主题有海商、商法、海商法、法律、中国海商法、合同、船舶、赔偿、诉讼、保险。其中又以”海商(169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商法”(166篇),发文量第三的是“海商法”(163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保险”,仅发文61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政法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政法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政法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大连海事大学 | 147 | 法律;商法;海商;海商法;合同 |
上海海事大学 | 58 | 法律;合同;海商;商法;海商法 |
华东政法大学 | 35 | 法律;公约;航运;融资;商法 |
清华大学 | 28 | 法律;管辖;合同;承运人;船舶 |
武汉大学 | 28 | 法律;请求;请求权;公约;海洋法 |
广州海事法院 | 22 | 纠纷;法院;司法;诉讼;赔偿 |
厦门海事法院 | 19 | 诉讼;司法;法律;船舶;优先权 |
厦门大学 | 15 | 商法;海商;海商法;法律;保险 |
集美大学 | 12 | 法律;规制;国际海运;海运;法律地位 |
中国政法大学 | 12 | 管辖;船舶;油污损害;鱼雷;登记对抗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114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29 |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 | 18 |
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一般课题 | 11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11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 11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 | 8 |
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 6 |
国家留学基金 | 4 |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