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 主管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ISSN:1002-4751 CN:11-2750/J
《中国电视》由李跃森担任主编,由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主办的一本艺术类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该刊创刊于1982年。主要刊登艺术学科方面有创见的学术论文,介绍有特色的科研成果,探讨有新意的学术观点提供交流平台,扩大国内外同行学术交流。本刊为月刊,A4开本,全年定价¥340.00元。邮发代号:2-870,欢迎广大读者订阅或投稿。
《中国电视》是一本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主管,中国电视艺术委员会主办的一本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艺术类期刊,该刊主要报道艺术相关领域的研究成果与实践。该刊已入选CSSCI南大期刊、北大期刊。 影响因子为0.81 《中国电视》主要内容栏目有专论、专稿、评论聚焦、评论空间、理论前沿、媒介研究、融合创新、纪录时代、动漫艺苑、荧屏谈艺、环球视窗、业界视线。
《中国电视》主要发文机构有:中国传媒大学(发文量86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电视;电视剧;纪录片;文化;节目”;北京师范大学(发文量177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电视剧;电视;节目;叙事;文化”;中央电视台(发文量166篇),该机构主要研究主题为“电视;节目;电视剧;纪录片;文化”。
《中国电视》主要发文主题有电视、电视剧、节目、文化、艺术、纪录片、题材、叙事、连续剧、电视台。其中又以”电视(3098篇)”居于榜首,发文量第二的是“电视剧”(2583篇),发文量第三的是“节目”(1210篇),发文主题最少的是“电视台”,仅发文541篇。
1、来稿要求:
本刊欢迎下列来稿:艺术及相关学科领域的研究方面的论著,反映国内外艺术学术动态的述评、论著、综述、讲座、学术争鸣的文稿,以及有指导意义的艺术书刊评价等。文稿应具科学性、先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内容翔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数据务求准确,层次清楚,标点符号准确,图表规范,书写规范。本刊不接受已公开发表的文章,严禁一稿两投。对于有涉嫌学术不端行为的稿件,编辑部将一律退稿,来稿确保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文责自负。
2、作者简介:
述评、专家论坛、指南解读栏目来稿请附第一作者及通信作者的个人简介及近照。个人简介内容包括职称、职务、学术兼职、主要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成果、所获重大荣誉奖项等,字数以 100~300 字为宜。近照以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为宜,格式为“.jpg”,像素不得低于 300 dpi。
3、文题:
文题力求简明、醒目,反映文稿主题,中文文题控制在 20 个汉字以内。题名中应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缩略语、字符、代号以及结构式和公式。有英文摘要者同时给出英文文题,中英文文题含义应一致。
4、图表:
文中所有图表均需为作者自行制作而非引用他人文献中的图表。图表力求简明,设计应科学,避免与正文重复。凡能用少量文字说明的数据资料尽量不用图表。正文与表中数据应认真核对,准确无误,表内数据同一指标的有效位数应一致。
机构名称 | 发文量 | 主要研究主题 |
中国传媒大学 | 866 | 电视;电视剧;纪录片;文化;节目 |
北京师范大学 | 177 | 电视剧;电视;节目;叙事;文化 |
中央电视台 | 166 | 电视;节目;电视剧;纪录片;文化 |
南京师范大学 | 160 | 电视;电视剧;纪录片;叙事;题材 |
苏州大学 | 158 | 纪录片;电视剧;电视;节目;文化 |
四川大学 | 82 | 电视;电视剧;题材;媒介;媒体 |
湖南师范大学 | 79 | 电视;电视剧;叙事;纪录片;节目 |
北京大学 | 67 | 电视;电视剧;艺术;节目;文化 |
中国人民大学 | 64 | 电视;文化;节目;纪录片;电视剧 |
北京交通大学 | 57 | 节目;综艺;综艺节目;电视;文化 |
资助项目 | 涉及文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 393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 | 110 |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 75 |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 | 36 |
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28 |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 | 27 |
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 | 24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 20 |
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 19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度重大研究项目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