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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体制下剩余价值论的发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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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体制下剩余价值论的发展

【摘要】意识形态性,它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商品生产的一般性经济规律。在剩余价值论中,剩余价值一般概念指证剩余价值与商品生产的关系的普遍性理念;基础剩余价值则是一个逻辑性的概念,它是剩余价值的计算和再生产成为可能;绝对剩余价值与相对剩余价值则是剩余价值生产的两种基本方式。这四个概念之间存在着内在的逻辑关联,这种逻辑关联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论的有机整体。基于剩余价值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石,它的诞生使人们对资本主义的认识达到了对资本主义经济机体内部结构全面系统的认识。如何坚持剩余价值理论,怎样把剩余价值理论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仍是政治经济学理论工作者需要回答的重要理论问题。

【关键词】剩余价值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特殊价值

剩余价值学说的创立,完成了政治经济学的伟大革命,这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和划时代的贡献。马克思正是依据剩余价值学说,才正确地认识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对立的经济根源,并进一步揭示出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科学地论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发展及其被社会主义所代替的客观必然性,从而使社会主义由空想变成了科学。

一、当前我们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剩余价值理论注意的要点

1.剩余价值理论的基础———劳动价值论。马克思运用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分析入手,揭示了价值是人类社会一定的生产方式所特有的范畴。从唯物主义观点考察,人类物质生产活动是通过人的劳动来实现的,劳动过程是人类发挥自身的劳动能力作用于自然,使之适合人类物质生活需要的过程,劳动过程的结果是为人类物质生活提供所需要的劳动产品。当生产者处于社会分工和由于对生产资料的关系而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条件下,他的劳动产品就成为商品,就取得了一种一般的抽象的社会形式———价值。正因为剩余价值是以价值为基础的,所以,价值的运动规律也适合于剩余价值的运动。

2.剩余价值以生产中雇佣劳动关系为前提。在以自己占有生产资料、自己劳动为基础的商品经济中,生产者的剩余产品虽然也表现为价值,但这并不是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剩余价值,它们只是价值形式的剩余产品。剩余价值之所以成为剩余价值,不只是因为它们是价值形式的剩余产品,而是生产过程特定的生产关系(雇佣劳动关系)使这部分价值与必要劳动产品严格的区分开来,成为一个独立的、明确感触到的经济范畴。剩余价值不仅仅是价值形式的剩余产品,而且,它与生产它的社会成员之间存在着一种明显的异化和对立关系。生产中雇佣劳动关系的存在,使生产条件的占有者控制着生产过程,成为生产的主体,生产过程体现着他的意志,劳动产品归他所有;而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工人则降低为生产要素,处于被支配的地位。这样,价值形式的剩余产品当然也就与劳动者相异化,作为一个独立的范畴由生产的主体所占有。

3.剩余价值是抽象的理论范畴,它借助种种从属关系,以各种具体形态呈现在社会表面。马克思指出,“生产剩余价值即直接从工人身上榨取无酬劳动并把它固定在商品上的资本家,是剩余价值的第一个占有者,但决不是剩余价值的最后占有者。以后他还必须同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执行其他职能的资本家,同土地所有者等等,共同瓜分剩余价值。”但是,剩余价值分配为各种具体形态与工人生产的全部价值产品分配为工资和剩余价值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分配,前者是以后者为前提的,只有把价值产品分为工资和剩余价值两部分,其他形态的资本和土地所有权才有了明确的分配客体。

4.剩余价值生产使生产活动乃至整个经济活动的目的与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一般相异化甚至相违背。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的根本目的是为满足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提供物质产品。但是,商品经济中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使生产目的逐渐背离人类社会生产的根本目的。在简单商品经济中,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取得价值,但最终还是要通过交换获取自己所需要的使用价值。由于获取剩余价值的条件是占有资本,因此,剩余价值生产与资本积累成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转的轴心。这样,它们也就成为理解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律的关键。

二、当前社会人们对剩余价值理论理解的困惑

1.经济学家为什么不愿意抛弃劳动价值论?坚持劳动决定论的经济学家承认供求关系影响甚至“决定”价格,但他们还是不愿意放弃这个理论,因为一旦承认价格由市场决定,那么,由于存在市场需求,资本和土地获得利润、利息和地租就是正当的了,这就违背了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如果把“劳动”理解成全社会范围和历史性的,那么这个“劳动”就已经包括了资本家的贡献,成为广义的劳动了,即包括体力劳动、脑力劳动。现在,劳动价值论已经不是一个可以通过客观观测、最后达成共识的科学规律了,而是成了一种信念。资本主义社会是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社会,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是揭示资本主义剥削本质的理论。劳动价值论是剩余价值论的前提,是揭示资本主义剥削实质的理论基础。它阐明了商品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经济学家甚至我们也不能背弃甚至放弃劳动价值论。

2.供求决定论者认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劳动价值论者也承认价格可以偏离价值、根据供求情况上下波动。既然双方都承认供求变化会引起价格变化,为什么双方不能共同研究价格如何随供求关系变化而变化,如何通过控制价格来有效地利用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这种观念没认识到供求关系能影响价格,但是最终影响价格的仍是价值。商品价格是受供求关系影响围绕价值而变化,这并不是矛盾的两面,而是一个统一体。

3.工人和资本家合作后,使自己的劳动和先进的生产方式相结合,提高了劳动的效率,因此,有了分享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好处、有进一步提高生活水平的可能性。在分析工人的工资时,应该考虑到在工业领域里劳动,已经是专业化分工生产-交换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研究工人工资的性质时,应该注意到它和农民获得的报酬的不同之处。至此得出结论:剩余价值不是资本利润的唯一来源。实际上,资本仅仅是一种工具,既可以用来剥削工人,也可以用来发展经济,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这种观点不合理在于,资本主义国家工人工资水平的缓慢提高并没有减低资本剥削程度,相反,工资水平较高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它的剩余价值也高,而且剩余价值的增长大大地快于工资水平的提高。当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人工资表面看来是高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生产水平也得到改善,但是这并不能改变工人受压迫受剥削的地位,只是在程度上有所缓和。

三、剩余价值理论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特殊价值

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个人消费品根据“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进行分配。社会主义公有制从根本上否定了人对人的剥削,否定了资本家对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无偿占有。社会主义条件下,回避了剩余价值的提法,而代之以社会基金,这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的特殊转化形态,调动了劳动者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超出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仍然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也必然存在剩余劳动。而这种剩余劳动的价值化,就是剩余价值。但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条件下,为了消除剩余价值的革命性的负面影响,用社会财富、社会基金、积累基金或公共积累等概念,取代了剩余价值的提法。这是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转化形态,是对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剩余劳动是指一定时期内劳动者的劳动中超出必要劳动的部分。在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以后,开始有了产品的剩余,相应地,劳动者的劳动便划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两部分。必要劳动是指劳动者用以实现劳动力再生产而付出的劳动。剩余劳动是劳动生产力提高的产物,它在人类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中具有重大意义。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表明,任何社会,只有在为劳动者提供自身所需生活资料的基础上还有剩余,才能进一步解放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开拓新的社会生产领域,以赢得社会的全面发展。也就是说,剩余劳动是社会进步的重要物质基础,这就是剩余劳动的一般性。剩余劳动及其所形成的剩余产品是一切社会生产方式共有的经济范畴,并成为一切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由于不同社会有不同的经济基础,受不同经济基础的制约,剩余劳动在不同社会制度下会以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些不同形式就构成剩余劳动的特殊性。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劳动者是社会的主人,他们既是直接生产者,又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他们的劳动是不受剥削的劳动,因而他们具有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劳动积极性。劳动者为自己的利益进行的不受剥削的劳动,并不意味着每个人的劳动成果都归自己支配和享用。为自己的劳动构成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供劳动者及其家庭享用;为社会的劳动构成社会基金,供社会扩大再生产和社会公共消费之用。从长远来看,劳动者为社会的劳动,也是为自己的利益而进行的,最终它也要用到每个劳动者的身上。为自己的劳动和为社会的劳动,是人类社会发展中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的划分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特殊表现,也可称之为社会主义的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当社会主义制度代替了资本主义制度以后,从根本上否定了人对人的剥削,否定了资本家无偿占有雇佣工人的剩余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但是并没有因此而否定剩余劳动的存在。

四、我国剩余价值理论的现状及对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在理论上出现了形形色色的反映。其中,在政治经济学学科领域,相当多的人面对着矛盾的客观现实,他们无法摆脱其中的矛盾,因此,求助于某些理论的“创新”来摆脱理论上的矛盾。这些“创新”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把剩余价值理论的内容“社会主义化”,把资本范畴及其运动规律“中性化”。然而,这些“创新”常常是抛弃掉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中最为核心的内容:雇佣劳动关系和剩余产品与劳动异化的性质。因此,剩余价值与资本作为独立运动的主体对经济活动的控制等内容被“创新”掉了,剩下的似乎仅仅是可以为社会自由支配用来满足人民物质生活需要的剩余产品和生产手段。这样的创新,只是满足了部分理论家“自圆其说”的需要,而不能真正用来解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存在的矛盾,更不能用来作为政策制定的指导。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如何运用剩余价值理论呢?要科学地运用剩余价值理论,首先必须全面、正确地理解和掌握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在论述工场手工业时指出,“一方面,它表现为社会经济形成过程中的历史进步和必要发展因素,另一方面,它表现为文明的精巧的剥削手段。”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全面地分析和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一方面创立社会劳动的一定组织,发展了新的、社会的劳动生产力的性质,另一方面使新的社会化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从而成为少数人奴役和掠夺多数人的手段的性质。理解和掌握剩余价值理论就是要理解和掌握资本关系下的经济这二重性质的辩证关系和运动规律。这样,才有可能有目的地限制资本关系的消极作用,利用其提供社会产品、增加就业、创新技术等积极一面,同时不使其消极一面发展到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一面。其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特点,决定了社会生产关系的再生产不可能自发地进行,需要社会遵循现代生产力的要求,不断地进行按照社会的利益对生产关系的运动进行调整和纠正。与此相应,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不应再是无视社会生产关系的深层矛盾,只把它们看作是所谓“转型期”“不完善”的结果。政治经济学理论始终应当是批判性和建设性的有机结合,在批判资本关系消极一面的同时,积极研究社会化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客观要求及其实现形式,为科学合理的经济政策提供理论指导。

【参考文献】

[1]华学忠,施修霖.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2]黄仲池.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实践[M].军事谊文出版社,1995

[3]郝敬之.回到整体马克思[M].东方出版社,2004

[4]杨宇超.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制下的剩余价值[J].理论界,2006(10).

作者:刘荷英 单位:江西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