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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种生产方式的讨论
物质产品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类要生存就必须进行生产,而要进行生产就必须把各种生产要素结合起来。马克思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生产要素的结合方式大体可以分为两种:直接结合和间接结合。实行直接结合的生产方式体现于原始社会经济、个体经济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中,在现实经济讨论中主要专指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生产方式。实行间接结合的生产方式主要是指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生产方式。从原始社会开始,随着经济的发展与技术的进步,人类在生产中逐渐形成了分工,分工是经济发展的结果,同时又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在现代社会化太生产中,分工已相当细化,分工的细化就要求社会生产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共同来进行。生产要素的两种不同结合方式就是人们在全社会范围内组织社会生产而采取的两种不同的方法。
按照我国传统经济思想的观点,直接结合的生产方式消除了通过占有生产资料而无偿占有他人劳动成果的现象,使劳动成果全部归于劳动者,从而极大地激发了生产者的积极性,可以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时,国家还可以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安排生产,从而避免了经济危机的发生。所以说,直接结合的生产方式要优于间接结合的生产方式。但是,实践证明这种认识是不全面的。
在现实世界中,相对于人类需求,各种生产要素总是稀缺的。人类从事社会生产就必须把相对稀缺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合理配置,以生产出能使人类需求得到最大满足的产品,这就是生产要素的配置问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生产要素的配置是通过价格机制来完成的。但是,市场经济的价格机制并不完美,市场经济本身的缺陷(如垄断、信息不完全、外部性等)限制了价格机制对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使价格形成不完全,使价格产生滞后性和自发性,从而使市场对经济的调节要以周期性的巨大的经济波动为代价。正是出于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缺点的认识,马克思主义提出了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来取代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以消除周期性经济危机和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的其它一系列矛盾。
在生产要素的配置问题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区别就好比是一个城市的交通问题。对市场经济体制来说,市场上的各种生产要素就相当于一个城市中不停流动的人,他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目的地,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目的地各自选择自己的最优路线。在这种情况下,个别街路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人流拥挤的现象,交通可能产生堵塞,严重时还可能会使整个城市的交通陷于瘫痪。计划经济体制的原理就好比计划当局为每个在城市中流动的人都设计出各自的通行路线,这样就可以使整个城市的交通系统得到最充分的利用而不会出现交通堵塞。但是,很明显,计划经济体制也存在不可克服的缺陷:首先,每个人的个人偏好是不同的,计划当局设计出的路线对每个人来说并不一定是最合意的路线;其次,要为每个人设计出通行路线,计划者需要收集和处理大量的信息;最后,为了使计划得以实施,还需要对每个流动的人进行监督。所以,在现有的技术水平下,即使花费巨大的成本,计划当局的工作也是很难圆满完成的。
由此可见,虽然市场经济体制并非十全十美,但是在现有的条件下,发挥它在配置生产要素上的基础性作用,同时用经济计划来克服其缺陷,把两种生产方式的优势有效结合起来应该是发展经济的最佳方式。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衷就在于此。
二、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品分配
产品生产的方式决定了产品分配的方式,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产品分配是通过价格来实现的。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的就是要让价格形成经济主体的收入,使追求价格收入成为经济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动力,同时让价格反映市场的供求状况,从而使各种生产要素在生产中得到合理配置,促进国民经济高效协调发展。各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通过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取得收入是合情合理的。
有人认为,各种生产要素在产品生产中做出了各自的贡献,根据它们的贡献大小进行产品分配应该是既简单又顺理成章的。但是,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大小具体如何计量呢?边际主义认为,各种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决定了它们各自的价格,也决定了它们在生产中的贡献,从而价格就形成了各种生产要素的收入。其实,在商品生产中,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发挥作用,每种生产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具体到每种要素做出的贡献大小是根本无法测量的。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要素的价格只是反映了生产要素的供求状况,并不具有决定基础。马克思在分析资本的有机构成时指出,“劳动生产率的增长,表现为劳动的量比它所推动的生产资料的量相对减少。”一定的生产力水平决定了生产过程中各种投入的物质比例关系,商品的社会需求最终会决定各种生产要素的需求量,进而影响到要素的价格和供给。
在商品生产中,各种生产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很难区分各个要素具体做出的贡献大小,更不可能根据其贡献大小来决定它们的价格。生产要素的价格只是反映了各种生产要素的相对稀缺程度,如果某种生产要素供过于求,其价格就下降;供不应求,其价格就上升。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当某种生产要素供求平衡时,它的价格又由什么来决定呢?例如,某种生产要素在供求平衡时价格为3,为什么不会是5呢?这是由于各种生产要素在商品生产中具有一定的相互替代性,如果这种生产要素的价格定为5,社会对这种生产要素的需求量就会下降,它的价格就会降低;与此同时,其它要素的社会需求量会上升,价格会提高。由此,各种生产要素的供求状况都会发生变化,相对价格会做出进一步调整,从理论上讲,最后的价格将会恢复到原来的水平。在一定时点上,我们假设社会对每种商品的需求是一定的,并假设社会的物质生产技术是不变的,则社会对每种生产要素的需求也将是一定的,相对于一定生产力水平下不变的生产要素的供给,生产要素就会具有一个不变的价格向量。根据宏观经济学的国民经济统计原理,货币需求量乘以货币流通速度应该正好等于社会商品的货币价值总额。如果货币供给量比货币需求量大,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就会上升,上例中的生产要素的价格可能就会变成5,而不是3。按照比较静态理论的观点,货币供给量的大小只会影响各种生产要素价格和商品价格的数值变化,而不会对市场经济的运行产生影响,各种生产要素和商品的相对价格将不会改变。但是,按照动态经济学的观点,各种生产要素对价格的敏感度是不同的,根据价格的变化进行调整所需要的时间千差万别,货币供给量的非正常变化必然会扭曲要素的相对稀缺程度,从而引起经济的波动。不过,从长期来看,各种生产要素的价格还是会趋向于达到一个稳定的向量,这个向量是作为趋势而存在的,各种生产要素通过这一价格向量进行产品的分配。
三、市场经济发展与贫富分化
在市场经济中,产品的分配是通过生产要素的价格来实现的,由于每个人对生产要素的占有数量不同,所分得的产品数量必然就会不相等,从而会出现贫富分化,这是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
其实,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同样会出现贫富分化。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分配的对象是个人消费品,分配的方式是按劳分配。按劳分配就是根据每个劳动者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参加劳动就不能参与分配。对于每个劳动者,由于个人的自然禀赋不同,后天的努力也相差较远,他们提供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必然不相同。“劳动者的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所以,个人分得消费品的数量必然不相等,从而在社会中会出现贫富差距。不过,也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激励每个劳动者努力从事生产活动。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没有出现明显的贫富分化,国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小,一般认为当时的GINI系数低于0.3。其中的原因只不过是因为当时并没有实行真正的按劳分配。在我国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于准确计量每个劳动者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存在着极大的困难,按劳分配中的“劳”无法得到体现,所以当时执行的分配方式是平均主义的分配方式,每个人所分得的消费品基本上是相等的,社会中当然没有明显的贫富差距。从另一方面讲,即使假设信息技术高度发达,每个劳动者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可以计量,按劳分配所形成的贫富差距也是有限的。在按劳分配的分配制度下,分配的依据是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取决于每个劳动者的自然天赋、个人努力度和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可以统一认为是取决于个人的人力资本。人力资本的特点决定其本身是很难迅速积累的,并且也很难进行代际之间的遗赠,所以按人力资本分配所形成的贫富差距不会太大。与此相反,在市场经济中,各种生产要素共同参与分配,特别是资本参与分配,所导致的贫富分化可能要大得多。首先,资本参与收入分配使资本可以进行自我积累;其次,资本可以通过资本集中使自己迅速壮大;再次,资本可以在代际之间进行遗赠。所以,每个经济个体之间在资本的占有量上形成的差距可能很大,从而在产品分配上所形成的差距也必然很大,出现明显的贫富分化,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差距还有可能越来越大。
美国经济学家库兹尼茨(Kuznets,1955)对市场经济中的贫富分化现象进行了数理统计分析,认为贫富差距的趋势随着经济的发展呈现倒U型。也就是说,在经济发展的初期,贫富差距会越来越大,但是当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差距就会逐渐变小。库兹尼茨认为,在经济发展中存在着使收入不平等程度增加的因素。其中一个因素是农村地区分配的平等程度要远高于城市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会在整体上提高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另一个因素是社会的积累和储蓄主要集中在少数高收入者手中。这些储蓄又成为高收入者获得收入的手段,导致下一个时期收入更加不平等。如果没有抑制因素,社会收入分配的不平等程度会越来越大。但是,库兹尼茨认为,社会中的确存在一些因素抑制了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的扩大。首先,是法律和政府的干预。收入分配差距的扩大会带来社会的不稳定,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政府产生压力。政府会通过收取累进所得税和遗产税,以及采取多种形式的转移支付来缓解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的趋势。其次,由于城市中农村移民后代对都市经济更强的适应能力以及维护自身利益的低收入阶层政治力量的壮大,城市地区收入不平等程度逐渐下降,抑制了整个社会不平等程度的扩大。再次,是产业结构调整的因素。由于科学技术迅速发展,新兴产业不断出现并高速增长,新兴产业资产的持有者所获得收入的增长速度要远远高于旧产业资产的持有者。由于以上因素的作用,抑制了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进一步扩大,使社会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先扩大后缓和呈现出倒U型。
本文认为,收入差距随着经济发展之所以会呈现倒U型,一方面可归因于政府的再分配政策的调整,另一方面,我认为更主要的原因是由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各种生产要素相对重要程度(即稀缺程度)的不同所造成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商品生产的技术水平较低,劳动力相对于自然资源和资本比较丰富,劳动所取得的收人相对就较少;自然资源,特别是资本相对来说较为稀缺,分得的收入也就较多,整个社会的贫富差距会逐渐扩大。随着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劳动力逐渐变得相对稀缺,在产品分配中所占的份额也变得越来越大,成为收入分配不平等程度扩大的抑制因素,如上文所分析,贫富差距自然会逐渐缩小。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社会中出现贫富分化现象应该说有一定的必然性。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各种生产要素开始共同参与收入分配,私营经济迅速崛起,贫富差距越来越大。贫富差距过大对我国社会的潜在危害是巨大的。调节社会分配、杜绝不平等分配、减小收入差距是我们面临的、必须认真对待和解决的严峻课题。应通过收入的再分配手段调节收入水平,通过税收、转移支付、社会保障体系等政策措施努力缩小贫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