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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药法律法规的宣传与培训是前提
利用系统工作会和印发《法律法规知识手册》等形式,对农业系统农业技术人员的宣传培训,目的是让系统农技人员了解掌握有关农药法律法规和有关农药管理知识,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员和讲解员,推广普及好农药使用技术,为农民群众正确使用做好引导和指导;三是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进行宣传,目的是让他们了解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的维权能力,掌握农药使用技术和安全知识,达到正确、安全使用农药的目的。据统计,年投入宣传经费1万余元,出动宣传车10辆次,开展大型培训会2次,办电视专题讲座3期,印发宣传材料1.2万余份,不仅宣传了法律法规、培训了农药安全使用技术,而且为管理工作的开展也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农药管理队伍和执法硬件建设是基础
为了搞好包括农药市场管理在内的农业综合执法,我县农业部门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择优录取的选拔模式,选拔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的执法人员,组建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成立西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队伍成立后采取集中培训、外出学习等形式,不断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近年来,又投资20余万元,配备了执法专用车辆,安装了执法专用电话,购买了照相、摄像等取证器材,购置了电脑及办公设施。同时制订了相应的工作职责及工作规范。为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市场监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农药经营资格审查是关键
农药经营资格审查是农药市场管理的关键性工作,为落实好这项工作。一是严格实行农药经营资格审查制。凡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在从事经营活动之前必须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经营资格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方可经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说明原因,不允许其经营;二是实行许可公示制。利用公示栏等形式,对从事农药经营的法定条件、要求等内容进行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三是加强实地考察。对申请从事农药经营的单位,派专人到实地考察,对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技术水平、经营主体资格、经营场地、安全措施、经营制度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看是否符合农药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和标准。通过经营资格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确保农药经营门店资格合法、农药经营安全、从业人员能力符合要求。
四、规范农药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是重点
经营单位必须按要求严把进货关,确保经营的农药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督促经营单位按规定建立好经营台账,台账上要全面反映货物的来源和销售去向,要把经营的农药品种、从哪个单位购进、购进的数量、生产单位名称及销售给谁、销售的品种、数量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机制。同时经营者要为购买者提供技术服务,正确指导购买者使用,并向购买者出具发票,为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通过这些工作,为农药正确、安全使用奠定了基础。
五、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是保障
为加强农药市场监管,我们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有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紧紧结合西峡工作实际,在制订工作方案的基础上,采取农业部门单独执法和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形式,严格市场管理。在具体执法工作中,开展农药登记证号真实性和标签合法性检查工作,并加强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监管,查处违法经营虚假标注登记证号、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等行为。以高毒农药为监管重点,强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限用高毒农药的行为。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高毒农药等隐性成分和无证生产经营、一证多用、套证或冒证等违法行为。加强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农业生产用药的监管,并对其生产的农产品开展农药残留监测。据统计,每年开展大型市场检查4次,检查经营门店400余个次,取缔非法经营户20个,查处违法案件10起,处理生产事故纠纷6起,近年来,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从而规范了市场秩序,维护了农民利益,保护了农业生产安全,促进了县域经济的发展。(本文来自于《现代农业》杂志。《现代农业》杂志简介详见.)
作者:任晋单位:河南省西峡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