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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股(以下简称“期股”)是公司约定被授予人将其薪酬的一部分按约定价格(行权价格)购买本公司股的行为,被授予人在公司规定的期限以后可将其持有的期股逐步变现。期股计划机理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分析。
(一)期股数量上的激励-约束机制分析
期股欲要达到约束和激励被授予人、减低委托成本的目的,根据产权理论和契约理论,就必须让被授予人拥有公司剩余价值索取权和承担相应风险。因此期股资金来源应与公司利润相联系。期股所用资金是被授予人薪酬的组成部分,所以该部分费用应从税前利润支付。假设公司在未支付期股费用前利润总额为Πb,期股费用占Πb的比例为α,则公司在t年执行期股可支配费用额(Wr)t为
(Wr)t=(Πb)t•α
公司在t年实现的利润总额(Π)t为
(Π)t=(Πb)t-(Wr)t=(Πb)t•(1-α)
设期股行权价格为PP,则可提供的期股数量为
(Wr)t(Πb)t
PSPS
期权是被授予人薪酬的组成部分,其在被授予人薪酬中所占比重越大,则激励-约束效果就越显著,可见公司实行年薪制是期股计划的前提条件。而设计的期股方案具有可变现性则提供了期股在被授予人薪酬中所占比重较大的可能性。因此,期股在薪酬中所占比例及其流动性以及行权价格等是期股方案设计中关键问题。期股在被授予人薪酬中所占比重大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决定。
设i先生年薪为Wi,现金在薪酬中所占比例为k,个人所得税率为r,则i先生在t年得到的现金薪酬(W0)i为
(W0)i=W0)i•k•(1-r)
期股数量为
(θ•Φ)i
(θ•Φ)i
式中θ为被授予人综合测评系数,由岗位重要性、学历(职称)、工龄和司龄综合确定,φ为被授予人考评系数。从(1-3)和(1-4)可以看出,由于公司利润的不确定性以及被授予人工作努力程度的差异,导致了被授予人获得期股数量的动态、不确定性,通过期股计划手段,对被授予人形成不同的激励-约束作用。
(二)期股价格上的激励-约束机制分析
设期股等待期为N,在N=0时公司授予A先生期股数量为Q,行权价格为Ps;在N+1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为PN+t,rN+t为贴现率,则有:
(1)当PN+t>P•(1+rN+t)N+t时,A先生获得了超过计划薪酬的收入,即风险薪酬收入。在N=0年A先生获得的风险薪酬收入SS为
SS=(PN+1-PS)•QS
(2)当PN+t<P•(1+rN+t)N+t时,A先生N=0年没有得到计划薪酬,即出现了薪酬收入损失Ds
DS=(PS-PN+1)•QS
由(1-6)和(1-7)式可以看出,期股计划通过价格机制对被授予人形成长期激励-约束作用。
综上分析,由于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和公司利润的不确定性以及被授予人工作的努力程度差异,通过期股计划手段,导致了被授予人的薪酬收入的动态、不确定性。
期股计划是从股票价格和股票数量两方面鼓励被授予人努力工作争取获得超过计划薪酬收入的激励作用,同时又具有着经营不善承担个人经济损失的约束作用。期股计划除了具有期权对被授予人的激励作用外,还具有对被授予人的约束作用。因此,期股计划的机理是既有激励作用又有约束作用,既有近期又有长期的激励-约束作用,是放在被授予人头上的一把“双刃剑”。期股计划是激励与约束、近期与长期、质(股票价格)与量(股票数量)的对立统一的辩证统一体。对此期股计划对资产所有者、债权人来讲较为有利,其风险与被授予人共同承担,实现了资产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一致性,可有效改善委托者与者之间的信息非对称问题,有利于降低委托成本。期股对我国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具有特别意义,是解决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可供选择的较好方式。
二、期股股票来源对期股计划影响分析
(一)期股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如果期股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且行权价格等于市场价格,则实施期股计划对公司原有股东利益不发生直接影响。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处于发展阶段,股票价格与其价值背离现象较为经常,即使在成熟的资本市场,股票价格也总是围绕股票价值上下波动。如果行权价格高于股票价值,被授予人利益受到损害,若行权价格低于股票价值,则给被授予人带来额外收益,起不到期股的激励、约束作用。因此,期股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对技术提出较高要求,在不成熟的资本市场中使用难度较大。
(二)期股股票来源于增发新股。期股股票来源于增发新股时,若期股行权价格P大于行权时每股净资产值AN,且公司净利润增长速度大于股本扩张速度,则公司股票价格上涨,被授予人和原有股东都从中收益,实现了利益的一致性。如果期股行权价格Pa大于每股净资产值An,但公司效益增长速度小于股本扩张速度,此时可能出现二级市场价格PN+1大于行权价格Pa,但小于行权时的二级市场价格Pn=0,既An<PN+1<PN=0,该种情况被授予人仍获得了超过计划薪酬的收益,而原有股东资产价值下降,被授予人和原有股东利益产生背离现象。由此可见采用增发新股方式,行权价格在理论上应尽可能与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接近,以达到对被授予人的激励-约束作用和原有股东受益的目的。当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与其自身价值差较大时,为了保护被授予人的利益,期股行权价格应取二级市场价格和其真实投资价值的比值。
EN=0
r+rc
(三)期股股票来源于国有(法人)股转让。我国目前国有股和法人股尚不能完全上市流通(注:已开始试点股权分置并即将全面解决),而期股又是被授予人薪酬的组成部分,如果期股来源于国有股或法人股转让,必须在公司内部设计一个变现机制,以使被授予人具有可支配的稳定现金流。为解决期股变现问题,可以在公司内部设立一个“期股帐户”,期股股票来源于国有股或法人股转让。由于期股仅在“期股帐户”内部转让,每股净资产值是确定行权价格的主要依据,即
Ps=An
期股帐户的运作机理为:将Q01国有股或法人股转让到公司期股帐户,在没有行权前期所有权仍属原有股东。在N=0时,每股净资产值为(An)0,期股行权价格Pn=(An)0,购买期股资金为W0。行权后期股帐户内,国有股或法人股由c1减少到Qc0。
W0
(An)0
行权后原有股东得到了W0的股权转让资金,由于转让价格(行权价格)等于每股净资产值,因而国有股或法人股资产没有由于股权转让而受到损失。通过股权转让国有资产一方面得到保值,另一方面由实物资产转变为货币资产,即国有资产部分得到了变现。为了保证被授予人的利益,满足一定条件的期股要具有随时变现的性质。因此,购买期股的资金W0要锁定在期股帐户内,所有权归国家或法人。
W0
(An)0
被授予人将其薪酬的一部分W0,以倾向资金购买国有股或法人股(Qn),(Qn)0的资产所有权属被授予人,行权后将(Qn)c2,(Qn)c≤(Qn)0,若总股本QN-0=QN+1,且在N+1时间内在没有发生分红情况下每股净资产值为(An)n+t。被授予人变现后,其股票帐户倾向资金增加了(Qn)0股票帐户股票增加了(Qn)0股,而货币资金养活了(An)N+t可由下式表示
(An)N+1=(An)0+△(An)N+1
(An)N+t是N=0到N+t过程中每股净资产值的增加额,其由资本公积金、公益金和未分配利润构成。由此可见被授予人在期股变现过程中,国有资产没有受到损失,相反得到了(An)N+t增值。
综上分析,把国有股权作为期股股票来源,在行权价格等于每股净资产值条件下,国有资产不会发生流失现象,相反得到了保值和增值,且部分得到了变现,可实现所有者、经营者、债权人和国家等的多赢结局。
三、公司实施期股计划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首先需要妥善解决好股票的来源。实行期权,首要的一条是公司可以根据期权计划随时应管理人员的要求以约定的价格向其出售公司股票,这就要求上市公司库存有一定的股票或者可以随时增发或回购。国外的经理股票期权(ESO)计划所需的股票来源一般有三个途径:一是公司发行新股,即在公司发行的新股中预留一部分作为实施ESO计划的股票来源,这是最通行的方式;二是通过留存股票账户回购股票,公司将回购的股票放入留存股票账户,根据ESO或其他长期激励方式的需要,在未来时间再次出售;三是由原大股东出让一部分股权用于ESO计划。但是,由于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公司不允许存在库存股。我国目前只能采取定向增发和大股东让利的形式,也就是说要么向证监会申请增发实施期权的股票数目,要么由大股东从二级市场上购得一定数量的股票,根据业绩把利益让渡给管理者,后种方法在目前是最为可行的方法。
其次需要科学制定期权的行权价格。西方国家的期权制度是在十分发达的经营者市场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经营者作为一种十分独特的资源在频繁的交易中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价格。正是由于经营者价格比较容易确定,所以在确定工资和年度奖金后,可预期的企业股份认购权的多少大体上也可以确定。也就是说,在静态下,企业经营者的总体价格是可以衡量的,行权价格也就比较容易确定。而从目前我国情况来看,由于缺乏经营者市场,经营者的价格无从确定。若完全由投资人来确定,难免会高估或低估。行权价格的确定也多以目前的股票价格为基础,由于现在我国股票市场尚未完善与规范,因此难免出现经营者联合他人操纵股票价格而牟利的情况。在这方面,可以利用目前在西方国家已经被普遍接受的ESOVA评价方法:以企业调整后的利润减去企业资产与资金成本的乘积后的数值,作为对经营者业绩的评价,消除人为因素的影响,以此确定经营者期权数量与行权价格。
在现代公司中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一般是分离的,两者是委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产权理论研究表明:当所有者与经营者分离时,所有者利益与经营者利益并不会自然趋于一致,这种利益冲突总是存在的。经营管理人员是公司可用资源的管理者,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现场决策权,作为一个理性的经济人,其决策行为取决于自身的效用函数,最终目标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当个人利益与公司股东整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经营管理者就可能放弃股东利益而谋取私利。这种天生固有的利益冲突,传统的薪酬体系并不能有效地解决。实施公司期股计划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将公司价值作为一个重要变量纳入企业经营者的收入函数中,建立以产权联系为纽带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利益趋于一致,创造经营者与所有者、以及相关利益者的“多赢”的激励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