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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亏损,员工讨薪无门2013年10月25日国家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放宽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其中注册资本放宽、创业资金门槛降低表明任何人都有创业的资格和机会。这对增加经济活力、为创业者提供机会是一种利好的政策导向,但同时也存在一定隐患。公司的注册资金是企业实力的表现,也是企业承担风险能力的象征。许多小型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在经营不善或因债务问题难以支付员工薪酬福利,拖欠员工薪酬福利的现象很常见。而企业自身承担风险能力有限,员工讨薪难上加难。
(二)劳动合作关系不明,责任追究困难这种情况在建筑类行业最为常见。由于建筑行业分包、转包工程的现象十分普遍,如果企业涉嫌违规发包或转包,就会引发用工混乱的现象。一般来讲,包工头会参与到劳务分包过程,如果发生劳资纠纷或者工程款不能按时到位的情况,包工头就会恶意煽动工人情绪,刺激他们去政府上访或者聚众闹事,目的是以讨要工人工资为手段来追讨工程款。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在处理建筑行业的案件时往往感到十分棘手,因为存在工资给付标准、劳动关系以及工作量等因素无法确认,而且承包关系合同、工程质量等问题也难以认定,法律文书无法顺利送达等诸多问题。
(三)政府缺乏有效的沟通,法律监管缺失劳资纠纷往往引发过激的群体事件。公安机关或者劳动监察机构往往是在出现问题后再做处理,而缺乏事前预防。此外,从法律监管的缺位来看,劳动保障机构在处理劳资纠纷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强制执行的权力,因此一旦发生由劳资纠纷引起的群体事件,劳动保障机构一般采取处罚的方式,如果用人单位恶意拖欠工人的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只能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但这个过程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且执行程序繁琐。
二、人力资源管理介入农民工群体事件解决的必要性
一般来说,由于参与群体事件的农民工数量较多,且大多数农民工的情绪较为激动,因而容易发生过激行为,如农民工与企业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打砸事件等,这对社会安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为此,笔者认为,从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解决农民工群体纠纷事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从企业角度来看,是企业健康发展的保障我国是劳动力大国,一直以来我国劳动力资源充足,特别是体力劳动力资源十分丰富。加之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产生了大量的农村失地农民,大量失地农民也加入了农民工队伍。但因大部分农民工缺乏专业技能,只能从事普通的体力劳动,导致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结构性的供求比例失调。这一方面导致农民工就业难,另一方面使企业有更多选择余地而减少了对农民工的依赖,大部分用工方重视对农民工的使用而不重视对农民工的培养,农民工的职业生涯规划更是无从谈起。农民工利益得不到保障,不但增加了企业人力资源的不稳定因素,而且给社会带来隐患。因此,企业应重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企业应从人力资源的角度来规范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如规范劳动集体合同的签订、保障其薪资福利待遇、强化农民工职业培训等等,这不仅能够提升员工的忠诚度,也能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打下坚实基础,为企业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二)从社会的角度来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我国现处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是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最基本要素之一。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工总人数近3亿,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建设队伍中的一支主力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农民工对我国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和谐的劳动关系和稳定的农民工队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和必然要求。因农民工利益得不到保障、维权困难以及维权受阻而导致的农民工群体纠纷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对农民工个人、企业以及社会都会造成严重的损失,对社会稳定和和谐构成了威胁。所以农民工、用人单位以及主管部门都应当在事前积极预防,始终积极干预,事后积极处理类似事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为创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
三、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解决农民工群体事件的对策
(一)企业层面: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规范薪酬福利机制1.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企业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构建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使农民工对企业感到满意,这样才能获得较快发展。企业要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建立起循环链,使分布在人力资源链条上的不同环节都能够互相影响。企业要妥善处理与农民工的关系,尊重农民工,提高农民工的满意度。只有农民工获得良好的发展,实现个人价值,企业才能良好运行。2.完善员工的薪酬制度企业要不断完善薪酬制度,在自身能力的基础上为农民工提供更好的福利待遇,充分利用薪酬的激励作用。[4]农民工一旦得到良好的待遇,不但能够增加工作干劲,而且还能减少人员的流动。企业可在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机制和薪酬支付机制,同时完善各项配套的福利待遇,力争在企业内部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企业与农民工利益的双赢。此外,企业也要重视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和工人代表组成的协调机制,进一步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5]三方需要在遵守一定的规则、程序的基础上,建立起良好的组织体系,协调劳资关系,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政府、企业以及工人代表应该通力配合,发挥三方机制的积极作用,三方在协调的基础上增加沟通、减少对抗,达成一致意见,从而有效减少农民工群体事件发生。
(二)政府方面:完善劳动关系的法律体系,构建职业教育体系1.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在保障劳动者利益方面做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规定,为保障劳动者合法利益奠定了坚实的制度保障。[6]但因缺乏一些配套制度,在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就业歧视和不正当解雇的司法救济等关于保护劳动权的问题。《劳动法》应该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同时体现强制性,完善《劳动法》,这样才能为解决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劳动问题、协调劳动关系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完善的法律制度不仅能规范企业和农民工的行为,也能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2.构建农村职业教育体系,提升农民工的职业技能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为农民工提供职业培训的机会,提升他们的劳动技能和综合素质,以实现农民工顺利就业。从我国的具体国情来看,我们要形成正确的人力资源开发意识和储存意识,建立起完善的人才培养模式,将教育内容同当前的社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紧紧围绕提高农民工的劳动技能这一中心,通过在农村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使其适应当前的产业发展需要,承担起繁荣国民经济的重任。[7]总之,要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增加农民工参加技术培训的机会,促进农业、教育与产业三者的结合发展,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基础教育,为社会的发展构建稳定的教育条件以及良好的环境。
(三)个人层面:提升农民工个人的综合素养,实现就业并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农民工在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应重视法律知识的学习,使自己的文化理论知识和劳动技能在得到提升的同时,学会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规范自己的行为[8],只有提高农民工依法律维权的意识,才能进一步减少农民工群体事件的发生。一方面农民工要提升自己综合素养,努力做到爱学习、善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术水平,紧紧围绕市场,参加各种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使自己发展成为企业离不开的优秀员工。农民工只有依靠提高自身素质才能获得更广阔的发展机会,也才能增加与企业谈判时的话语权;另一方面,还要学习必要的法律知识。农民工要重视提升自身思想道德素质,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不违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当自己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农民工能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通过过激行为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结语
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因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法律意识、自身综合素质及用工企业经济实力、承担风险能力、企业社会道德等各方面因素导致农民工群体事件增多,这不仅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给用工企业造成了损失,同时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造成了威胁。运用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理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搭建有效的沟通平台,积极预防农民工群体事件,创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查旺斯基单位:阿坝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