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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制有待改革。
人才市场的主体是用人单位、择业人员和中介机构。目前,我国人才市场三个主体不到位的现象依然存在。一是用人单位主体还未完全到位。民营企业占人才市场招聘份额的80%,而国有企事业单位仅占人才市场招聘份额的20%,出现了“民强国弱”的局面。二是择业人员还未完全到位。受择业观念和世俗的影响,择业人员只想去条件好、收入较稳定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导致出现供需不旺的尴尬局面。三是中介机构主体还未完全到位。国有的人才市场还没有真正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造成了市场资源的浪费。同时,各级政府的人社部门作为人才市场的行政管理机关,缺乏有效的监管手段,执法能力较差。
2.机制有待健全。
首先表现在供求机制上。全国统一的人才市场还未形成,户籍管理、社会保障、职业资格认定、市场准入等制度还不同程度地制约着人才的流动;其次表现在价格机制上。同一地区不同行业及不同所有制单位的人才价格、经济发达与不发达地区的人才价格都存在过大的差距;第三表现在竞争机制上。国有人才市场既是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又是市场竞争的参与者,严重影响了市场公平竞争。
3.体系有待完善。
一是没有形成全国统一的人才市场;二是人才市场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均衡;三是区域性壁垒,相互信息不畅。
4.法制建设有待突破。
人才市场应以政策为依据来规范用人单位、择业人员、中介机构的市场行为,但由于政出多门,连贯性差,导致了法律法规的缺失。
5.品牌意识有待树立。
人才市场的服务对象是用人单位和择业人员,中介机构通过提供各种服务满足他们的需求,其服务方式和手段的优劣直接影响服务质量和效果。品牌意识的缺失直接影响了市场竞争力,影响了人才市场的发展。
二、我国人才市场发展的对策
1.创新体制,实现企业化发展。
人才市场管理体制要实现改革,体制创新是关键。为此,要理顺政府人社部门与其所属人才中介机构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机构分开,使中介机构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法人。中介机构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企业化运作实现自身的壮大。
2.创新机制,实现规范化发展。
首先,健全供求机制,打破区域性壁垒,减少对人才流动的限制;其次,形成联动价格机制,消除区域、行业、所有制对人才价格的影响,建立统一、联动的人才价格机制;第三,实现公平竞争,形成政府宏观调控、市场公平竞争、行业自律、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格局。
3.强化品牌意识,增强国际竞争力。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只有树立品牌理念,增强品牌意识,实施品牌战略,才能把握先机,实现与国际猎头的抗衡。
4.制定法律法规,推进法治化进程。
要健全和完善人才市场政策法规,通过法律法规规范人才市场的管理与服务;建立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制度,建立人才中介机构年审制度;完善人才中介机构服务标准和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5.消除壁垒,整合资源,实现规模化发展。
应进一步消除各种体制性障碍,打破人才市场条块分割的局面,消除区域壁垒、城乡壁垒,通过资源的整合,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多元股权结构和独立社会法人结构集团,实现人才市场发展的规模化。
作者:袁冀单位:吉林省继续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