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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是打好“三大攻坚战”中的重要一环。中国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不断探索和创新开展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审计调查,实现了由分散向集中、由局部向整体、由查错纠弊向风险导向审计的根本性转变。
中国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益阳中支)创新审计工作方式方法,通过“三谋划”“三拓展”,达到“三提升”,不断探索和创新开展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审计调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一、主要探索
(一)做优“三个谋划”,努力提升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审计调查水平一是谋划好审计重点和工作思路,使审计工作有的放矢。益阳中支不仅关注互联网金融政策在A市的贯彻情况,评价各职能部门对辖内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的适当性、有效性,还重点发现和关注相关政策和制度有待完善的地方和风险隐患;探索内审在促进政策有效落实方面的职能作用,为制定政策和完善制度提供支撑,为防范风险隐患提供建议。二是谋划好审计调查体系,使审计工作统一协调。益阳中支创新采取“内联外引”的审计方式,即对内由内审科联合货币信贷科、征信管理科等职能科室,对外引进市政府金融办、市银保监局、市场监管局、网监办等相关单位,实行多“兵团”联合“作战”,将互联网金融业务查深查透。三是谋划好审计协调沟通机制,保障审计工作顺利开展。益阳中支审前研究制订了详细的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审计调查方案,调查范畴涵盖P2P网贷平台、互联网支付、信用基础建设、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反洗钱、监管协调与数据统计监测等方面,与相关政府部门、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业银行等外部机构进行了多次走访和座谈,收集了60多份调查问卷,获取了大量有用信息。
(二)搞好“三个拓展”,不断拓展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审计范畴一是拓展审计调查触角。此次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审计调查,不仅对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进行审计,还将审计调查的触角延伸到互联网金融企业平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外部机构,先后对15家商业银行、12家政府相关部门、10家互联网金融企业平台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外部机构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分层级了解和掌握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情况和政策在社会各层面的落实情况。二是拓展审计调查内容。益阳中支不断调整、修改和完善审计调查方案,将审计调查目标及重点锁定在四个方面:一是A市P2P网贷平台经营现状和风险防范情况;二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无证经营整治情况和相关部门的履职情况;三是互联网金融输入性风险隐患及防范建议;四是传统商业银行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领域,以综合评价互联网金融政策传导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三是拓展审计调查方式。在评价互联网金融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及风险隐患时,审计组多次深入政府相关部门、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企业、P2P网贷平台、非银行支付机构,了解监管机构和政府相关部门及互联网金融企业对国家互联网金融政策传导和落实情况及实际效果、制约因素等,大大提升了审计工作质效。
二、主要成效
(一)提升了互联网金融政策传导的有效性通过开展审计调查,全面深入了解了互联网金融政策在各链条传导和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掘出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存在的风险隐患和监管面临的难点,提出防范和化解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对策建议及优化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的政策建议。
(二)提升了审计成果的转化和利用益阳中支将审计调查情况在全市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得到市政府金融办和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市政府金融办根据审计建议,专门制定了进一步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制度文件,并采了相关工作举措。同时,着力将审计成果转化为调研成果,形成了《互联网金融统计面临的难点值得关注》《A市以“互联网+实体店”为概念的电商平台“消费返利”现象亟待关注》等专题调研报告,被地方政府和上级行采用。相关部门采纳审计建议,将互联网金融知识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的重要内容。
(三)提升了内部审计的增值与改善功能此次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审计调查的相关审计建议和意见均被采纳或已纳入决策视野,更好地实现了内部审计的增值与改善功能。例如,对于如何防范和化解P2P网贷平台的风险隐患,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银保监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建立了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完善了各成员单位间的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健全了P2P网贷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机制,明确了P2P网贷机构退出机制及取缔责任,并对部分商城为代表的输入性风险隐患采取了防范措施。
三、当前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政策建议
(一)主要问题1.制度建设方面。个别规章制度滞后于业务发展需要,制度建设尚有进一步提升空间。《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对“互联网支付”和“移动电话支付”业务类型的区分不够明晰,实践中存在两者相互混淆的情况。对支付机构反洗钱处罚的相关规定衔接存在不足,实践中处罚尺度难以把握。互联网金融统计面临诸多难点,亟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破解。2.制度执行方面。支付机构对部分监管要求难以执行到位,相关监管措施有待加强。3.内部管理和外部沟通方面。央行内设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信息交流尚需加强,基层央行与政府相关部门和监管部门相应的沟通机制也应进一步完善。4.P2P网贷平台存在一定的风险隐患。5.以“互联网+实体店”为概念的电商平台“消费返利”现象亟待关注。
(二)政策建议1.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制度建设。(1)进一步完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对支付机构反洗钱处罚的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应结合支付工具发展的趋势,进一步论证“互联网支付”和“移动电话支付”区分的适当性,明确两者之间的界限,减少业务划分争议,规范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健康发展。同时,人民银行总行对口司局应进一步加强对分支机构反洗钱工作的指导,及时出台工作指引,明确支付机构各层级反洗钱处罚的适用范围,强化对支付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管。(2)进一步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统计制度》。一是推进金融统计立法建设,为互联网金融统计提供法律支持。首先,通过法律形式赋予人民银行采集、整理包括证券、保险等行业在内的各类金融数据的权力,并根据履职需要,有权要求各类金融机构报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统计报表,加强中央银行的宏观金融监管和统计职能,以确保金融业综合统计体系和互联网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的顺利推进。其次,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相关制度。尽快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统计发展的相关实施细则,制定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管理办法及统计操作规程,明确互联网金融统计数据的来源、统计指标体系、统计方法、有关部门的职责及权利义务、数据共享等,使统计信息更好地服务于中央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二是推进兼容互联网金融的统计信息平台研发,实现统计信息共享。以人民银行正在推进的金融业综合统计信息平台为基础,构建基于大数据背景的互联网金融统计监测专项系统平台。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报表统计口径规范,实现跨部门的信息交换、金融业态更新、信息互动,集中进行各类互联网金融统计信息的采集、维护与分析。同时,做好监管部门间业务数据的对接,加强数据分析功能的技术开发,实现互联网金融统计工作效率和信息共享最大化。
2.进一步强化互联网金融制度的执行力。总行制定支付机构反洗钱可疑交易报送的指引,指导支付机构有序开展反洗钱工作。从2003年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正式监管以来,经历了由报送规定的“18项可疑交易类型”到引导金融机构自主建立可疑监测标准体系的过程,由“合规监管”逐步向“风险监管”转变。建议人民银行总行比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经验,有针对性地制定支付机构发现可疑交易线索的业务操作指引或洗钱交易特征汇编,指导其有序开展反洗钱工作。
3.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的内部管理和外部沟通协调。人民银行内设部门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信息交流尚需加强,基层人民银行与政府相关部门和监管部门相应的沟通机制也应进一步完善。人民银行支付结算部门对支付机构的监管主要是机构开业前的业务审核,人民银行相关职能部门之间以及人民银行与地方政府金融办、银保监局、处非办等相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管理尚未完全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各监管职能部门之间应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行业风险变化等信息的沟通,以利于各部门提高检查效率、有的放矢、节约资源,形成监管合力,更好地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
4.进一步防范P2P网贷平台的风险隐患。一是建议相关部门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等文件规定,对本辖区P2P网贷企业经营现状、机构数量及业务量异动情况、处置进展等情况进行会商会审、定性分类,并向社会公开披露涉嫌违法违规平台,促使违规平台完成相应违规内容整改或下线,防范化解P2P网贷风险。二是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园贷”“现金贷”等重点领域的风险防范工作,加强对辖内各大高校网贷业务的监控与整治,做好对现金贷的清理整顿工作。三是鼓励机构在妥善处理存量借贷关系后良性退出;对已爆发风险的企业,要落实属地责任,政府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协调公安机关加强人、财、物监测监控,防止平台企业卷款跑路和高管失联,加大资金追缴及依法打击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四是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将互联网金融知识纳入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内容,提升人们的金融知识素养,并加大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5.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实体店”电商平台“消费返利”行为整治。一是加强宣传,进行风险提示。建议相关部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短信、微信等宣传媒介,及时向社会提示互联网金融风险和网络风险,有效进行防范非法集资、识别金融诈骗行为,提升县域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民群众保护自身资金安全的风险防范意识,防止不法分子以消费返现、充值返本等名义吸引消费者。提醒广大投资者认清此类电商平台运营模式的非法性和风险性,自觉抵制,拒绝参与,防止自身利益受损。二是强化监管,开展风险排查。建议政府相关部门针对“消费返现”和“零元购机”等行为开展风险排查,进一步摸清此类平台运行的情况。对其他县级平台商进行约谈,叫停部分商城电商平台发展新商家和会员,逐步将虚拟货币进行兑换,实现逐步稳妥清退。发现涉及非法集资的,依法严厉打击,维护社会稳定。
作者:谌争勇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益阳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