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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产品革新对信贷政策影响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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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金融产品革新对信贷政策影响

近年来,各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不但壮大发展了业务,增加金融机构的收入,也活跃了金融市场,方便了投资者。但是金融产品创新使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下降,减弱了央行对货币供应总量的可测性和货币政策工具的效力,增加了央行宏观调控难度,对此要引起高度重视。

金融产品创新的发展现状及特征

(一)个人信贷产品创新主要呈现出的特征。一是业务品种繁多。个人消费贷款品种有住房抵押贷款、旅游贷款、助学贷款、汽车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装修贷款、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个人保单权利质押贷款等多种。二是业务模式多样化。如住房贷款有个人二手房贷款、个人住房加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按揭贷款、个人商品房组合贷款、个人按揭贷款等新产品。三是贷款方式多样化。有担保、抵押、信用与大商家合作等,为消费者提供了完善、周到、便利的融资服务。据统计2011年,敦煌市银行机构新增个人消费信贷占全部贷款余额的7.4%,占新增贷款的32.1%。从公司业务类信贷产品创新看,全市各银行机构票据贴现、项目融资、保理业务等产品创新发展较快,其中票据业务信贷产品的创新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二)理财产品成为负债业务产品创新的亮点。一是品种越来越丰富。据统计,各商业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已有50余种,并由最初的单币种产品扩展到多币种结构性产品,投资也有单一债券资产发展到与股票、债券、期货、期权、利率、汇率、黄金等挂钩。二是逐渐体现了个性化、组合化和综合化。根据不同客户或客户群个性化的金融需求,将客户关系管理、资金管理、投资组合管理等融合在一起,通过多种金融工具与交易方式的组合与创新,实现银行服务方式与经营模式的综合化。三是客户范围逐步扩大。个人认购起点为5万元或10万元,但后期少数银行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以吸引更多的理财客户。

(三)中间业务创新产品多,银行卡业务竞争日益激烈。近年来,中间业务创新已成为各家银行竞争的重要领域,归纳起来主要有支付结算、证券基金保险,收付款,电子商务、银证通、咨询、信托、租赁、保管箱、企业银行、个人理财、代开存贷款证明等。从调查情况来看,中间业务交易金额很大,但基本上仍主要集中于代收代付、结售汇、结算等劳务型业务上,技术含量较低,银行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利润率很低,效益不明显。

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产品创新使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下降。一是扩大了货币供应主体,使央行控制货币功能弱化。现行商业银行部分金融产品创新如理财产品、证券化产品,使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也成为货币供应的主体,影响了央行对这一货币供应主体创造派生存款的控制。二是弱化利率传导的杠杆弹性,使中央银行对利率的可控性减弱。三是金融产品创新所带来的投资实际收益的提高,使中央银行所能控制的名义利率对储蓄和投资的影响力下降。

(二)金融产品创新减弱了央行对货币供应总量的可测性。从货币需求来看,金融产品的创新使公众对单纯意义上货币的需求趋于减弱,使单纯意义上的货币在广义货币和金融资产中的比重下降。从货币供应来看,金融产品创新使货币乘数的不可测性增强,因而使货币供应量指标的可测性受到影响。金融创新产品所具有的产品替代特征,使通货、定期存款的变动不再按照原有轨迹发生变化,规避管制的产品创新又使法定存款准备金和银行超额储备的作用机理发生变动,影响货币乘数等关键性指标。

(三)金融产品创新减弱了货币政策工具的效力。一是为规避管制,各种混业型产品如理财产品的推出,使大量的作为存款的资金流向了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绕开了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作用对象。二是部分金融创新产品所产生的存款不符合存款准备金的计提基数,使存款货币银行存款准备金的提缴基数降低,中央银行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倍数收缩或扩张银行货币创造能力减弱。流动性较强和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金融产品创新阻滞了再贴现政策的作用机理,扩大了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空间。票据、债券等多种金融市场创新产品的出现使金融机构通过金融市场来满足流动性需求变得更加便利,弱化了再贴现政策效果。

相关建议

(一)完善货币政策调控支持体系。一是逐步将金融创新产品纳入货币供应量范畴。从短期看,应对我国的货币层次划分加以改进和调整,将部分金融创新产品纳入货币供应量范畴,提高货币供应量中介指标的可控性;从长期看,社会融资总量应作为央行金融宏观调控的主要参照依据。二是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加强调控。中央银行应针对市场变化情况和金融创新的实际,综合运用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再贴现等数量型工具和利率、汇率等价格型工具,适时适度调节货币供应量目标,对货币供需和信贷运行进行调控,保证货币供应量增长与经济增长相适应,引导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二)加强金融创新的有效监管。一是提高金融风险监管能力。建立各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协调与信息沟通机制,避免金融监管缺位,有效应对混业经营趋势带来的链条式风险。要加强金融风险的理论研究,加快金融监管电子网络建设,实现监管技术手段的现代化,提高应对和处置金融风险的能力。二是完善金融统计监测体系。建立金融创新产品的统计监测制度,将创新产品纳入统计监测范围,加强对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统计分析和有效监测。

(三)积极推进金融法制建设。要完善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尽快制定和出台适应金融创新发展方向的金融法规;健全社会信用法律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金融产品创新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