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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竞争的核心是产品的竞争,而产品的竞争来源于不断地创新,所以商业银行要加快金融创新体系的建设,在金融创新体系中,金融产品创新是最主要的金融创新。金融产品创新是商业银行运用新思维、新方式和新技术,在金融产品或服务、交易方式、交易手段以及金融市场等方面的创造性活动,从而实现银行经营利润最大化和风险最小化的一系列经济行为过程。
一、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存在的问题
(一)创新目标模糊,战略定位认识不足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动机一般有两个目的:一是追求利润,从创新中牟利;二是规避管制,增加经营的灵活性。总之,对市场份额和资源的争夺与占有以及利润的诱惑是市场经济下金融创新的真正动机。但我国金融创新却存在一定偏差,往往尚未经过系统的策划和研究,未充分考虑成本与收益、需要的技术条件、市场需求程度、推广的经济规模等,就推出一项金融创新产品,从而出现了创新的微观动机偏重于在无序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以及不计成本甚至负效益的金融创新产品。
(二)创新结构较单一在已有的创新性金融产品中,负债类产品创新明显多于资产类产品创新;而且在资产类创新产品中,真正能够兼顾保证收益、便于流动、转嫁风险的低成本营销型产品更是匮乏。此外,我国商业银行新产品的发展规模较小,在银行的整体业务规模中占比低,难以起到调整优化整体资产负债结构的作用,也难以产生相应的规模效应。金融产品创新结构的失衡破坏了银行金融产品创新本应具有的整体协调性,降低了金融产品创新的功能和作用。
(三)创新产品的市场化进程缓慢,存在重创新轻销售现象从总体上看,我国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与市场营销之间尚未形成有机高效联动有些创新金融产品在开发出来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除了参与创新人员外,其他银行员工都不清楚,甚至销售人员都讲不明白,客户就更不了解,更谈不上购买。加之相应的服务、科技手段不配套,进而导致一些新业务推出后市场反应平淡、收效不大,对银行效益增长的贡献度不高。
(四)金融产品创新风险意识较弱实践表明,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在转移和分散金融风险的同时,又会产生新的风险。因此,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风险约束机制,金融创新不仅不会带来效益,反而可能因违规经营而增大风险。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和制度规范之间存在时间间隔较长、空间差异较大等问题。在时间上,往往是产品创新在前,而制度规范在后,且间隔时间较长。在空间上,各地区和各分行之间进度不一、方法各异。这种管理不规范的状况,使得产品创新具有较大的随机性,带有较多的风险隐患。
(五)售后服务机制不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普遍存在重视产品开发、忽视产品维护,重视售前工作、轻视售后服务的现象。对推出的金融新产品缺乏必要的跟踪反馈和售后服务,轻则引起客户抱怨,重则被媒体曝光,损害银行形象。有的创新产品虽然实现了销售,但售出之后完事大吉,没有后续措施促其运行,致使售出产品长期“沉睡”,收益甚微。如有的商业银行发行了理财卡,虽然售出完成了发卡数量,但有些卡一年都没有一笔交易,与产品创新的初衷大相径庭。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的制约因素
(一)缺乏一个宽松和有活力的金融创新环境目前,我国在金融管制、经济环境、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机制方面,均存在着制约金融产品创新的障碍。具体表现在:我国商业银行仍然存在较大程度的垄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业务占据了国内大部分市场份额,股份制商业银行跟本无力与其抗衡,金融市场缺乏有效地竞争机制,这很不利于金融产品创新。另外我国目前仍然存在较为严格的金融管制,商业银行的任何创新产品都必须层层报批,经批准后,方能推广应用。这种体制不仅增大了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交易成本和时间成本,而且严重挫伤了商业银行创新的积极性。
(二)技术约束技术创新是提高银行产品效率和质量的重要要素,目前发达国家有技术进步而引发的技术性金融创新日益代表金融创新的主流方向。基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我国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及其在金融领域中的应用还比较落后和缓慢,与发达国家现代商业银行的电子化、自动化、经营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相比还存在相当距离。一些金融产品创新只能在现有的低技术水平上进行,能够运用数学建模、网络图解、仿真模拟等设计和开发出来的高科技产品还比较少。
三、加强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对策
(一)加强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更新创新理念金融产品的创新是一个系统工程,它要求全行上下每个部门、每个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和精心呵护,即要求全体干部员工都要有金融产品创新意识。当前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逐步建立起能使每一个员工都有机会施展才能的机制,创造一个有利于员工的知识、技术、能力培养和提高的环境。使员工特别是核心人才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力得到充分的发挥,在员工潜力释放和自我价值的实现过程中促进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发展,达到员工与银行的共同发展,实现“双赢”。
(二)建立科学的金融产品创新机制,加强产品创新统一组织与领导第一,要牢固确立以客户为中心的创新理念。一方面银行要不断地进行市场调研,针对客户现时的需求可以尽可能地推出个性的金融产品,另一方面要不断地培育和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进而推动银行产品创新的纵深发展。这也正是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的源泉。无论零售业务产品创新还是批发业务产品创新,现代商业银行都是建立在完善的客户分层策略的基础上,通过规模、业务量、信誉等指标将客户划分等级,为不同级别的客户提供不同的创新产品。这样,一方面便于银行对客户的管理,另一方面可以使银行集中资源,以最周到的服务和最优惠的条件吸引核心客户。第二,加强产品创新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提高创新效率。商业银行应在银行内部成立金融产品创新机构,专门负责全行系统金融产品创新的组织领导和研究开发。需要指出的是,金融产品创新并非仅仅是金融产品创新机构的事情,它需要全行各个部门和每一位员工的共同努力。
(三)提高商业银行应付金融产品创新风险的能力目前我国的金融服务产品大都是对发达国家成熟稳定的金融服务产品的复制,由于地域、文化背景不同,一些金融服务产品在我国的推广仍出现了很多问题,所以我们要加强市场调研和银行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联系,在银行内部营造创新氛围、培育创新精神,引导银行领导和员工对创新的追求,以研发出符合本地区特色的金融创新产品,也有利于对金融创新风险的控制,反对不加分析盲目模仿其他银行创新产品的短视行为。同时由于金融创新产品技术本身的不成熟、市场接受时间的不确定以至于影响最终收益的不确定性,应建立以效益为中心的考核评价指标管理体系,以此为产品创新激励的依据。
(四)完善金融产品创新监管体系,为金融产品创新提供制度保障首先,要尽快转变监管理念,增强金融监管创新意识。在金融监管导向上要鼓励商业银行进行产品创新,形成只要不违反法规都可以尝试创新的监管文化,适应金融创新发展态势的需要。其次,要适时调整金融监管政策。监管与创新之间是一个不断相互推动的动态循环过程,监管部门要针对商业银行产品创新活动中的新特征和新动向,不断完善监管政策,为产品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引导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产品创新活动。第三,要不断完善监管体系建设,建立金融创新保护和激励机制,实施有效的创新业务绩效评价和风险评估体系,强化产品创新风险的预警和处理机制,充分激发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主观能动性,正确处理好鼓励创新和防范风险的关系,引导商业银行循序渐进开展产品创新,提高创新效率。最后,要改进金融创新监管模式和方法。
(五)加大创新品种的营销力度,搞好售后服务银行要树立整体营销意识,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营销人员队伍,在实施运作中,细化市场,捕捉发展空间,并恰当地制定出与之配套的营销战略,经营策略及相应的远期、近期营销计划,一步一步付诸于行动,使创新品种在社会各个角落生根、开花、结果,逐步形成自身经营效益的支撑点和增长点。另外还要在业务拓展部门成立专门的售后服务中心,负责调查了解和处理反馈信息,及时解决各种疑难问题,及时对产品进行维护和优化。
四、结语
随着我国金融业全面对外开放的步伐不断加快。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开始大量延伸,并且因为其拥有丰富的经验、灵活的机制以及前沿的经营理念,资本市场迅速扩张对银行业功能地位的冲击,信息网络技术革命与金融业整合速率的加快,给国内商业银行带来了严峻的挑战。为应对日益严峻的经营形势。国内各商业银行必须不断排除制约我国商业银行产品创新的障碍。塑造高效完备的产品创新机制。以推动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的更新升级,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