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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碳金融发展及措施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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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碳金融发展及措施

一、引言

2011年11月28日—12月9日,《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7次缔约方会议在南非德班召开。各缔约方在会议上唇舌激辩,互不相让,再次显示出气候变化是环境问题,更是发展问题。温室气体的排放对全球气候的影响不存在地域间的区别,无论哪一国排多少气体,其造成的危害均由全体人类共同承担,所以要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各国就应严格执行一套完备的减排方案。其实,早在十年前,基于全球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的目标越来越得到各个国家的认可,《京都议定书》更是明确了碳排放的总量目标和分解目标,将温室气体减排和限排目标细化到每个缔约国,“碳信用”概念应运而生。在这样的国际市场大环境下,缔造了一个全新的金融领域——碳金融,给各国的企业特别是金融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会。

二、碳金融概述

简单来说,碳金融就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包含了市场、产品、机构和服务等要素,是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全球低碳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低碳经济的本质特征是“低能源、低污染、低排放”,而碳金融恰好为低碳经济的实际运行提供了良好的发展路径。从全球正在发展的碳金融市场来看,碳金融体系主要有三个有机组成部分:第一,碳金融市场体系,包括碳交易平台、交易机制、交易主体等方面;第二,碳金融服务体系,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机构不断推出的碳金融产品和服务;第三,碳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包括各国财政、金融、监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全球形成的主要碳金融产品是碳排放权产品和衍生产品。其中,碳排放权产品是基础交易产品,以吨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衍生产品包括碳期货、碳债权、碳证券、碳基金、碳保理等,这些产品为碳排放权的供求双方提供了新的风险管理和套利手段。

三、碳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

基于全球环境变化的严峻形势和碳金融交易市场的良好发展前景,世界各地的买方、卖方和投资机构等利益相关者汇聚而来,想从这个新兴金融领域分得一杯羹。从初期的主要国家政府出资机构、重要策略公司、能源创新企业,到现在的大型温室气体排放机构、国家金融机构、大型对冲基金、专业清洁能源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和交易商,碳金融市场的参与者逐步扩展和完善,更多的专业金融投资机构参与进来。

(一)国际碳金融市场的主要推动者

1、世界银行碳金融部门。世界银行专门成立了碳金融部门(WorldBankCarbonFinanceUnit,CFU),工作内容主要是促进全球碳金融市场的合理有序发展,降低碳交易成本,合理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支持全球可持续发展。

2、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FinanceCorporation,IFC)。国际金融公司是联合国成立的专门机构,为发展中国家的相关项目提供贷款和融资,致力于开发全球碳市场,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碳金融服务。

3、国际投资银行。这其中以欧洲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美洲开发银行为主的国际投资银行,纷纷宣布计划,将在各个区域为实施碳金融和清洁能源发展机制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和融资工具。

(二)国际碳金融市场的主要投资者

1、碳基金。低碳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是碳基金,所谓碳基金是集合各类投资者的资金,专门投资于温室气体减排项目或在碳交易市场从事碳信用交易的基金。世界银行于2000年发行全球首只投资减排项目的碳原型基金,除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碳基金外,还有国家层面的碳基金,如意大利碳基金、荷兰碳基金、英国碳基金、西班牙碳基金、日本温室气体减排基金等,截至2008年,全球共有89只碳基金,资金规模逾161亿美元。

2、商业银行。由于初期碳金融市场的相对不完善,交易规模相对较小,全球主要商业银行并未参与其中,但随着碳金融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气候变化形势越来越严峻,商业银行看到了碳金融交易的良好发展前景,开始参与碳减排计划的组合与融资。目前国际主流商业银行如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巴克莱银行等,一方面通过建立以“赤道原则”为代表的自律规范实践自身的低碳发展,另一方面积极对低碳项目提供贷款、碳信用咨询、理财产品,直接参与碳市场交易。

3、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任何新兴市场都离不开国际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的身影,碳金融市场也不例外。一些欧美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早在2004年就开始对碳金融市场部署基金,成为全球碳排放市场上的专业投资公司。如美国RNK资本公司,主要投资于全球范围的环境和排放权市场,是全球碳排放市场上的专业投资公司。RNK资本也投资于环保相关的产品,如碳排放权信用和可再生能源信用等。

(三)国际碳金融市场的中介服务机构

1、碳资产管理公司。一个全面综合的碳资产管理公司,可以涵盖碳金融市场所需要的全部咨询服务。如中信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CITICCarbonAssetsManagementLtd.)是隶属中国中信集团旗下,致力于中国低碳经济发展的专业公司。中信碳公司主要提供低碳领域的投资与低碳金融产业服务,包括低碳产品的开发,低碳指数基金和低碳产业基金的建立,以及绿色信贷和绿色投行等。

2、碳信用评级机构。由于碳金融市场投资者需要评级指导,项目融资需要评级帮助,碳信用评级将成为主流并对碳减排产生强劲的影响,有助于提高市场透明度和风险管理水平,使市场风险处于可控水平范围内。2008年6月,IDEAcarbon成立首个提供碳信用评级服务的独立碳信用评级机构,该机构将为碳抵消项目提供详细的碳信用评级。

3、其他中介服务机构。此外,碳审计服务机构、碳交易法律服务机构和碳交易保险服务机构也是国际碳金融市场的主要中介服务机构。这些机构为碳金融市场上的交易提供了碳额度的审计服务、专业法律咨询服务和对气候变化引起的碳交易潜在风险进行承保。

(四)国际碳金融市场的主要交易平台

目前国际碳交易市场总架构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为代表基于碳排放配额进行许可权交易的配额市场,包括欧盟的欧盟排放权交易市场(EUETS)、英国的英国排放权交易所(ETG)、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以及澳大利亚国家信托(NSW)交易市场四家,其中欧盟排放权交易市场占据了60%-70%的全球交易份额,并掌握着EUA碳期货的定价权。美国虽未加入《京都议定书》,但却在全球碳市场中表现得最为活跃。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建立了全球第一家对减排量承担法律约束力的自愿碳交易平台,拥有VER的定价权;另一类是以项目为基础“碳减排”交易的项目市场,其市场交易基础是通过清洁发展机制、联合履行以及其他减排义务获得减排信用交易额而进行的。

四、中国碳金融

(一)中国碳金融发展必要性

1、碳交易市场发展潜力巨大。自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碳交易规模显著增长,2005年,碳交易量和交易额分别为7.1亿吨和108.6亿美元,到2008年,碳交易量和交易额分别上升到48.1亿吨和1263.5美元,平均年分别增长率为89.2%和126.6%;预计2012年,碳交易两与交易额将分别达到100亿吨和1800亿美元。碳市场发展成为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商品交易市场,世界银行报告称,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全球碳交易市场2020年将达到35,000亿美元。由此看来,与碳交易相关的贷款、保险、投资等碳金融产品的发展前景也非常广阔。因此,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银行和企业积极参与碳交易活动,中国碳金融市场潜力更加巨大。

2、中国处于全球碳交易产业链最低端。中国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正在迅速扩大,来自煤炭、钢铁、有色金属和再生能源等行业的企业,正在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从发达国家引入先进技术,实现减少二氧化碳气体排放的目的,并将减排所取得的排污权出手给碳交易商,或世界银行这样的国际组织买家,从而获得利润。目前中国的碳减排量已占到全球的三分之一左右,虽然中国是碳交易产业链上最有潜力的供给方,但却不是定价方,由于碳交易的市场和标准都在国外,中国为全球碳市场创造的巨大减排量,被发达国家以低价购买后,包装、开发成价格更高的金融衍生品在全球市场进行交易。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排放权供应国之一,中国没有一个像欧美那样的国际碳交易市场,不利于争夺碳交易的定价权。因此,重要的还是政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将国内的碳交易市场平台完全打造起来,大力发展碳金融,在全球碳排放市场发展中抢占先机。

3、国际气候谈判压力迫使中国发展碳金融。根据《京都议定书》,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2012年以前不需要承担减排义务。2012年已经到来,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预计,中国将占联合国全部排放指标的41%,在2011年12月的德班气候谈判大会中,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很大程度上成为大会的焦点。欧盟主张从2013年起,发展中国家的工业部门必须满足发达国家要求的效率标准;美国则主张以“大国减排”代替“发达国家减排”,从而把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发展中大国纳入量化减排协议中。尽管欧美妄图利用不合理方案损害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利益和发展空间,但事实上按照中国经济下个十年的预期增长率发展,其温室气体排放的绝对量依然会大幅增加,而此时的全球趋势是排放的绝对量在下降,因此,中国减排压力越来越大。只有发展碳金融,才能提高中国在国际碳市场上的话语权,循序渐进的融入国际碳交易市场,改变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不利地位,顺应世界低碳经济的总体发展趋势。

(二)中国碳金融发展策略

1、政府推动建设碳金融交易体系政府应促进行业规则和惯例的统一,协调绿色信贷业务中的内容、标准和程序,从而便于相关交易有可靠的预期和参照。加大政府投入和推动,提高绿色信贷项目的技术水平,出台鼓励政策促进银行业的创新和有序竞争。同时,加强宣传推广,让企业充分意识到CDM机制和节能减排所蕴含的巨大价值,推动项目业主也开发商根据行业、自身发展计划,扩大国际合作,积极开发CDM项目,力争国家环境资源利益和企业利益最大化。此外,政府也应加快推动碳交易机制的设计,建立和完善国内的碳交易场所、交易平台,并针对未来我国可能承担的碳排放责任,深入研究其在区域间的成本分担和利益补偿机制,以期能在这个新兴的金融市场上抢占先机。

2、银行业大力发展碳金融产品。中国银行业应抓住机遇,开展碳金融有关业务,推出CDM项目融资和挂钩碳交易的结构性产品。在此方面,兴业银行涉足碳金融较早,截至2009年3月,全行34家分行全部发放了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业务,共支持全国91个技能减排项目,融资金额达到35.34亿元;而深圳发展银行和中国银行也先后推出了收益率挂钩海外二氧化碳排放额度期货价格的理财产品。此外,也可仿照韩国光州银行的模式,推行“碳银行”计划,尝试将居民节约下来的能源折合成积分,用积分可进行日常消费。不但有效减少居民温室气体排放量,减轻中国节能减排负担,还可积累碳金融经营经验,为开展国际碳金融业务打下基础。银行还应重视绿色信贷的中间业务,加大衍生产品的创新力度,为企业提供碳金融相关的投资理财、财务顾问、结构融资等金融服务,通过直接投融资、绿色保险、碳交易中介服务、碳指标交易、碳金融衍生品交易等新产品及新服务手段,为具有碳交易潜力的产业和项目,提供更加便利的碳信用产品,碳排放权的风险管理工具和各类金融创新服务。

3、相关企业抓住机遇涉足碳金融企业在利用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展之间的协同关系,积极应用节能减排技术,抢占低碳经济商机的同时,还可通过有效的碳资产管理,创造出用于在碳市场上可核证的碳减排量,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更可将目光放长远,应对可能出现的国际碳标准。例如,2009年11月,上海济丰纸业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津排放权交易所,在自愿碳标准APX登记处注销一笔6266吨的自愿碳指标,用于抵消该公司自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产生的碳排放量,完成了中国第一笔由交易所组织的基于碳足迹盘查的碳中和交易。如果欧盟、美国制订了严厉的气候变化政策,对进口的高碳产品设置种种障碍,如碳关税、碳准入机制等,以维护本国企业的竞争力,那么中国的企业也不可能独善其身。因此,若中国企业想更大程度的参与国际竞争,则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碳排放行业标准,积极发展低碳生产,以期再国际竞争中规避“碳风险”,获得更大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