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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医学教育探究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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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医学教育探究

摘要:

元代医学教育在中国古代医学发展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主要体现在元朝政府对医学教育的重视,医家社会地位的提高。本文通过对元代官方医学教育和民间医学教育的研究,初步呈现元代医学教育的整体面貌。

关键词:

医学教授;医学提举司;教育

目前国内关于元代医学教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一些通史类的著作,此外在部分研究元代医学的文章中也有所涉及。本文通过对《金元医史类存》中搜集的关于元代医学教育资料的分析,力图能全面反映元代的医学教育。

一、元代官方医学学校的设立

中国古代官方医学教育机构的设立时间非常早,早在晋代就有负责医学教育的太医署,在此之后的各朝代均设有掌管医学教育的机构。元代正式下令恢复官方医学教育的时间据《元典章.礼部》卷5的记载是中统三年(1262),《元史》上的时间是中统二年(1261),不过这些只是元代正式下令建立医学的开始。至于这个时候颁布设立医学的原因是“医学久废,后进无所师受,设或朝廷取要医人,切恐学不经师,深为利害。”才由太医院大使王猷、副使王安仁奏请皇上设立医学。其实在这之前,元朝政府内也设有一些零散的医学教育机构。据高伟的考证,从蒙哥汗以来,蒙古统治下的某些区域已有医学存在,并且有朝廷委派的教官,而在中统三年以前,太医院内也设有医学。元朝政府虽然下令在中统三年年差遣太医院副使王安仁到全国各路去建立医学学校,但全国各地的医学学校不是在同一时间内设立的,各地医学学校设立的情况也非常复杂。总体来说,北方各地设立的时间要早于南方,而南方的医学学校是随着元朝政府对南方控制逐步强化的过程中逐步设立的。《庆元路建医学记》“至元二十八年(1291)冬,肃政廉访副使陈公祥,揽辔来临,察民颦呻,尤以以为重。顾讲习无所,思作新兴起之。”《全宁路新建三皇庙记》“今遍天下郡邑或立庙建学,有师有生,而全宁路独阙……延祐四年(1317),作新庙于大永庆寺之东。”《弘治温州府志》卷19“余被命守温,作医学于惠民局之北端,以延祐戊午(1318)八月经始,越三月落成。”《滋溪文稿》卷2“前卫屯营在涿州范阳县之境,建于至元十六年,而医学之设则肇于后至元二年(1337)年也。”从上述材料可知,元代南方各地医学学校设立的时间都普遍较晚,集中在元统治的中期。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情况是:元代在军队里也设立了医学学校,从时间上看是元代的晚期。

二、元代官方医学学校的教官和学生

元代医学教官的编制是效仿儒学的惯例,但有所区别。《元典章》卷9《吏部三》的记载“诸路教授、学录、学正各一员,上州、中州各设教授一员,下州设学正一员,诸县设教谕一员。”由于需要大规模的医学教官,元朝政府急需招揽一批懂医学的人才。因此就按照旧例,聘用医学人才来充当各路的教授,建立医学。“依旧来体例,就随路名医充教授职事,设立医学,训诲后进医生勾当等事,仍保举到随路名医人等,充各路教授。”这些民间的医学人才应该是元代医学教授等的主要来源,在文献中也有大量的证据来佐证。魏初《青崖集》卷五《有元故京兆医学教授赵公墓志铭》“公讳友,字鹏举,三世业医,为人恺悌简质,不立崖岸……至元丙子,皇子开府于秦,擢公教授京兆医学。”姚燧《牧庵集》卷二十九《南京路医学教授李君墓志铭》“君以儒业医,故思道静诣,为人诊治疾辄已。中统元年,制授南京路医学教授。”王旭《兰轩集》卷16《泰安申君墓碣铭》“(申)明敏刚果,见义必为,敦尚诗书,于医尤邃……至元间,两为泰安州医学教授,众无不推服者。”许有壬《至正集》卷54《故成全郎诸路医学提举郜公墓志铭》“(郜)以儒为医,故所造诣视世之专门而局于其术者有加焉。擢大都路医学教授。”

随着医学教育的不断发展,以及各种制度的完善,医学教官的来源也从过去单一的民间世家扩大到了各医学学校的毕业学生。在危素《危太朴续集》卷6《故天临路医学教授严君墓铭•序》中有这样的记载:“(严寿逸)国朝设医学,充弟子员者复之。君以儒家子在选中。学官庐陵曾某昭先,授以《内经》……暨长,以能医称于乡。遂以选为南丰州医学正,北游京师。”以上这两种方式都是官方直接提拔任命的,此外还有通过仿照儒学的科举考试,在参加考试的医户中选拔成绩优异者担任医学教授。《元典章》卷32《礼部五•学校》对此有所提及,“赴试人员从各路、府、州、县医户并诸色内,选举三十以上、医明行修、孝友忠(义)〈信〉著于乡闾,为众所称,保结贡士……于试中三十人内,第一甲充太医,二甲副提举,三甲教授。”但是纵观整个元代的医学发展,民间的医家还是全国各地医学学校教授、学正等教官的主要来源,而从医学学生中任命和通过科举考试选拔的医学教官占少数,至少在现有已知的文献记载中没有大量的发现。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多数来自民间主要是民间医家的医术大多是数代相传,医术高超;来自医学生少是和元代医学学校的地位有关,它的定位是普及教育基础医学,况且在校学习时间短,导致学生医术水平有限;而科举取士少则是因为元朝科举考试举行的次数少,录取的人数自然就少。医学学生主要来自于各地的医户,还有就是开设药铺或在各地行医人家的男性成员。除上述来源外,平常百姓家中,如有品行端正,愿意学医的也能成为医学学生一员。选拔学生的工作由诸路官医提举司或提领所委派正官一名,和各路医学教授一道完成。

三、医学教育的管理和考核制度

各地医学教育的管理机构是太医院下属的医学提举司。《元史•百官四》中记载“:医学提举司,秩从五品。至元九年始置。”太医院医学提举司据高伟的考证就是文献中经常提到的“诸路医学提举司”,他同时还指出《元史》中记载的医学提举司设立时间不准确,应该是至元五年,即1269年。除中央的太医院医学提举司外,元代在各路也设置了其下属的机构,有关这方面的论述可参考高伟的《元代太医院及医官制度》一文。文章中提到北方各路设提举,南方设提领;州设提领,县设管勾。不过并不是全国各地都设有上述这些机构,有些地方设立“医学教授司”,这也是医学的管理机构。

随着各地医学学校的纷纷设立,政府补充了大量的医学人才进入医学教育领域。在这些保荐的医家中,存在着大量名不符实之人,极大地影响了医学教育质量。元政府对此也有所察觉,在至元二十一年(1284)四月时,御史台奉中书省的札付向上呈报,要求严格挑选各路的医学教授,不要任意保送没有才学的人,建议每年对教授、见习学生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是:“每年出十三科的疑难题,呈报太医院转发各路医学教授,令医学生依式每月学习医义一通,年终时造册呈报医学提举司,以考察医学生学习成绩。此外,医学教授就所下发的题目解答3道,年终时另行造册,呈报给太医院,以考核其是否称职。”在这此后没有几年,到元贞二年(1296),太医院呈报到,诸路医学提举司制定的十三科拟难医义题目120道,虽然下发到各路医学教授,要求他们按照这些题目教学,到年终进行考核,可是最近一段时间发现“今(切)[窃见]各处教授、学正、学录、教谕人等,连到所业文字,不依官降题目,或远行旧题,或自意立题,不合格法,往往赴院求进,以至泛滥不一,”导致整个医学教育内容非常混乱。因此,太医院在此时又重申要加强对教授、学正、学录、教谕等人的管理,要求他们“须要于三年以里官降题目内,教授作医义三道、治法一道,学正课医义二道、治法一道,亲笔真谨书写”,由太医院来考校,如果文理相应、治法允当,就按照惯例,医学教授得到升迁,学正则量材擢用。相反,如果不按照官方下发的题目或者虽然是官方题目,可是已经过了三年,照例不得升迁。这次对教师队伍的整顿由于和他们切身利益相联系,取得不错的效果,元代医学教育也渐渐的步入正轨,国家对医学的控制力也相应加强了。这些措施都是试图通过对教师的奖励,提高教师水平,没有制定对教师的相应惩罚措施,使得“各处学校因循苟且,不能奉承,月试既未举行,课义亦皆卤莽”,各地的医学教授、学正、学录等又“尸素备员,浅见寡闻,不能训诲”。大德八年(1304)十月,太医院的诸路医学提举司采纳了湖广行省湖南道廉访司佥事李奉训的意见,在全国各地推行改革,其主要内容是:“一、各处学校应设大小学生,今后其有仍前不令坐斋肄业、有名无实者,初次,教授罚俸一月,正、录各罚中统钞七两;再次,教授罚俸两月,正、录视前例倍罚;三次,教授、正、录取招别议,仍各标注过名。其提调官视学官例减等,初次罚俸半月,再次一月,三次两月。二、各处学校若[有]大小生员在学,而训诲无法,课讲卤莽,苟应故事者,初次,教授罚俸一月,正、录各罚中统钞五两;再次,教授罚俸一月,正、录各罚中统钞七两;三次,教授、正、录取招别议,仍各标注过名。提调官初次罚俸十日,再次半月,三次一月。”经过上述一整套考核体系的完善,相关奖励或者惩罚措施的制定,元代医学教育已从原先的混乱走向有序,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也得到明显提高。

四、结语

元代的医学教育一方面沿袭了前代在这方面的做法,使得在宋元混战之际一度丧失的医学教育重新得到恢复,另一方面又在前代的基础上有进一步的发展。如在医学教育的覆盖面上,元代基本实现了在中央和地方郡县都建立医学校的目标;在对医学教育的重视方面,首次将医学提到与传统儒学相等的地位,仿效儒学与孔庙结合的制度,在各地医学校所在地建立了三皇庙,实现了庙学合一。这些都可以看作元代在医学教育方面的突出贡献。医学校的建立培养了大批懂医学知识的医家,而医学地位的提高则促使更多的人从事医学行业。这种风气影响了整整一代,元代的医家在医学发展史上写下了重重的一笔。中国传统医学源远流长,到了元代更出现了医学发展的黄金阶段,开创了中国医学的新纪元。因此《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儒之门户分于宋,医之门户分于金元。”

作者:郑红飞 单位:伊犁师范学院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