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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了解吉林省母婴护理员对产褥期保健知识认知水平,为针对性地制定母婴护理员培训计划,提高母婴护理员的从业素养,规范家政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依据。方法:采取分层抽样的方法对吉林省长春、白城、吉林、延吉、四平、通化地区的家政服务公司、医院产科、月子中心中自愿参与调查的296名母婴护理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母婴护理员文化程度偏低,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者为68.6%,87.2%经过不同时间的培训,母婴护理员对产褥期保健知识知晓情况参差不齐。结论:吉林省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认知水平有待提高,应加强母婴护理员的培训并规范其资格认证,促进家政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关键词: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认知水平
产褥期是妇女一生中极为特殊的阶段,产妇产褥期合理的膳食及保健,对于产妇及婴儿的健康至关重要。母婴护理员,俗称“月嫂”,可为产妇提供母乳喂养指导、产妇生理及心理护理保健等相关产褥期保健知识。国内多项调查显示,专业的母婴护理员陪护有益于产妇的产后修复及新生儿的健康成长[1-3]。因此,了解并掌握吉林省母婴护理员保健知识认知水平现状,为进一步加强母婴护理员相关素养提供依据,对于妇幼保健至关重要。
1资料与方法
1.1调查对象
2016年1月至2017年1月,采用分层抽样的方法,调查吉林省长春、白城、吉林、延吉、四平、通化地区的家政服务公司、医院产科、月子中心中自愿参与调查的296名母婴护理员。
1.2方法
根据产妇产褥期营养与保健业务知识,参照《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4]和卫生部2012年的《母婴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5]等相关内容,结合研究目的,自行设计调查问卷。采取二级培训方法集中统一培训调查员,首先由研究设计人员集中统一培训指导员,经培训的指导员分别在参与研究的家政服务2公司、医院产科和月子中心中挑选和培训调查员,调查员对符合标准的母婴护理员进行问卷调查,问卷当场收回、当场核对,如有漏项及时给予补充。
1.3资料分析
利用EpiData3.1进行双人录入核对,复核调查质量,采用SPSS13.0进行统计分析,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共包括产褥期营养知识、产褥期性知识、产褥期妇女的活动与休息、产妇哺喂新生儿知识、产褥期卫生知识、产妇产褥期日常护理知识、产妇产后常见疾病护理七个维度,共60小题,每题1分。计数资料以百分比进行描述,服从正态分布计量资料用对母婴护理员的产褥期保健知识的一般情况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 对不同情况的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得分进行方差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吉林省母婴护理员一般情况
本次调查显示,母婴护理员67.9%来源于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的占73.3%。母婴护理员缺乏统一认证和规范管理,资格认证情况也较为混乱,被调查的296人中203人持有育婴师证,持证率为68.6%,203人中有136人持母婴护理员证。其中28.6%为家政公司认证;市劳动保障部门认证者仅占65.0%,不具备任何相关资格认证者占31.4%。见表1。
2.2不同基本情况的母婴护理员对产褥期保健知识认知情况分析
此次调查结果显示,来自农村及城市的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得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从事母婴护理行业的母婴护理员的年龄差异对其产褥期保健知识也无影响(P>0.05)。将不同文化程度母婴护理员的产褥期保健知识得分进行方差分析,结果显示,不同文化程度的母婴护理员的产褥期保健知识得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进一步对不同文化程度母婴护理员的产褥期保健知识得分两两比较,结果显示,中专或高中以上母婴护理员的产褥期保健知识水平高于初中及以下学历母婴护理员(P<0.05),中专或高中母婴护理员的产褥期保健知识低于大专及以上学历者(P<0.05),而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母婴护理员与初中者的产褥期保健知识得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3。
2.3不同特征从业情况母婴护理员对产褥期保健知识认知情况分析
不同入户月收入、经过不同培训时间、有无母婴护理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资格认证部门不同的母婴护理员对产褥期营养与保健知识的得分均有差异(P<0.05)。见表4。 进一步对不同入户收入的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得分两两比较,结果显示,入户收入超过5 000元的母婴护理员的产褥期保健知识水平高于入户收入不足5 000元的母婴护理员(P<0.05)。入户收入5 000元是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存在差异的分界点,入户收入5 001~6 000元的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得分低于收入>6 000元的母婴护理员(P<0.05),入户月收入在6 001~7 000元的母婴护理员保健知识得分低于>7 000元入户收入的母婴护理员(P<0.05)。见表5。 进一步对经过不同培训时间的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得分两两比较,结果显示,有无培训的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培训时间越长,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掌握越好(P<0.05)。见表6。 进一步对不同持证情况的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两两比较,结果显示,持有育婴师证及母婴护理员证的母婴护理员与无相关从业资格证的母婴护理员相比较,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7。 进一步对不同持证情况的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两两比较,结果显示,持有育婴师证及母婴护理员证的母婴护理员与无相关从业资格证的母婴护理员相比较,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8。
3讨论
3.1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科学认知的必要性
母婴护理员科学应用产褥期营养与保健知识,能够有效帮助产妇恢复身心健康并预防产妇产后疾病的发生[6]。而此次调查研究表明,母婴护理员对产褥期膳食营养方面存在误区,例如很多母婴护理员认为喝肉汤比食肉本身有营养,大多数母婴护理员对产妇产褥期膳食营养知识的知晓率较低。研究表明,母婴护理员对于产妇尽早下床进行适度身体活动的知晓率较低,存在较大的认知误区。而产后尽早下床进行适度身体活动和锻炼,不但有利有产妇身体的恢复,而且可预防多种产后并发症[7]。相关调查研究表明,肺栓塞是妊娠和产褥期妇女的主要病亡原因之一,尽早下床活动是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的有效措施[8]。因此母婴护理员应在产妇身体条件允许情况下,指导产妇尽早下床活动并进行适当的身体锻炼。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可以降低产妇感染的风险,有利于产妇的恢复,母婴护理员在此方面也存在认知误区,如产褥期妇女不沾水、不吹风的观点并不利于产妇的恢复。调查表明,母婴护理员在产妇产褥期日常护理及性知识指导方面的认知较好,但在产妇产后常见病方面知晓率较低。
3.2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认知情况
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认知状况不容乐观。因为目前家政服务业的门槛较低,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剩余劳动力都比较容易进入,从而成为实施社会再就业工程的重要渠道。本次调查显示,母婴护理员主要来源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或下岗女工,国家目前在行业政策、投资政策、信贷政策、金融政策上让家庭服务业逐渐享受到更为优厚的待遇,为转移剩余劳动力做出应有的贡献。吉林省人社系统继续实施了万名家庭服务员培训计划,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也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培训。但吉林省母婴护理员同样缺乏统一认证和规范管理,资格认证情况也较为混乱,被调查的296人中203人持有育婴师证,持证率为68.6%,203人中有136人持母婴护理员证。其中28.6%为家政公司认证;由政府部门统一认证者仅占65%,不具备任何相关资格认证者占31.4%。母婴护理从业人员护理级别大多数为中高级,但很大一部分从业人员的护理级别为家政公司根据从业年限和客户满意度给予的,并没有严格的考核指标。虽然绝大多数家庭母婴护理从业者经过培训,但前期培训及后续进修时间严重不足。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接受培训超过15天的仅为17.3%。据调查,目前家政培训师资基本是由家政公司聘请,培训老师的专业资质并无限定,所以家庭母婴护理员在从业过程中很难满足市场对服务人员的知识文化水平的较高要求[9]。母婴护理员对产褥期保健知识认知状况存在较大盲点和误区,总体知晓情况较差,个体知晓情况参差不齐。母婴护理员产褥期保健知识受到母婴护理员文化程度、培训时间、入户收入、培训质量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3.3对策与建议
为保障母婴家庭的健康权益,应明确母婴护理员入行准则,使其培训管理、考核与评价体系标准化、统一化、常态化,这是目前家庭母婴护理行业乃至整个家政服务业急需解决的问题,因此建议:①增设母婴护理员培训机构,加强师资考核,科学安排授课内容,强化对产褥期保健知识的培训。②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国家监管力度,实现母婴护理员行业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行业信息可靠。③普及母婴护理知识,倒逼供给侧提高自身水平。通过现代化媒体向广大孕期妇女及家属普及产褥期保健及育婴知识,以市场需求倒逼各母婴护理员培训机构提高自己的培训水平,迫使接受培训者主动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
参考文献
[1]周燕玲,徐卓.产褥期妇女的护理和保健[J].中国妇幼健康研究,2017(S2):265.
[2]杨丽.月嫂护理对母婴健康影响的调查研究[D].长沙:中南大学,2008.
[3]祁娜.产妇产后恢复与膳食结构相关性研究[D].长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4.
[4]中国营养学会.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
[5]卫生部.《母婴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2.
[6]李茹燕,汪红艳.母婴护理员陪护对母婴健康的影响[J].中国实用护理杂志,2010,26(9):42.
[7]王迪.产妇产褥期保健知识的认知状况调查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4.
[8]范植蓉,陈红宇,王虹,等.围产期规范性健康教育模式的探讨[J].中国健康教育,2004,20(1):59-59.
[9]王姗.母婴护理员职业标准的构建[D].杭州:杭州师范大学,2016.
作者:胡贺文 陈秋丽 单位:吉林农业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