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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机构在岗人数为147人,到2011年为242人,增长了64.63%。2000年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为119人,占总人数的80.95%,到2011年卫生技术人员增至193人,占人员总数的79.75%。2000-2011年,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增长了62.18%,每万人口妇幼卫技人员数由1.20人增加到1.69人,详见表2。
22011年妇幼保健机构卫生人力资源构成情况
2011年末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机构实际聘用卫生技术人员193人,其中执业医师39人(35.75%),助理执业医师12人(6.22%),护士71人(36.79%),其他卫技人员41人(21.24%),详见表3。2011年末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机构实际聘用卫生技术人员193人,学历以大专居多(47.67%),其次是中专学历(34.72%),大学及以上学历(16.58%)。卫技人员中,职称以初级职称居多(51.30%),其次为中级职称80人(41.45%),高级称7人(3.63%),无职称工作人员7人(3.63%),详见表4。
3讨论与建议
3.1开展区域卫生规划,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根据2000-2011年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机构卫生人员配置现状的分析,其卫生人员配置总量呈逐年上升趋势,但现有配置仍不合理,即实际在岗人数与编制人数之间差距较大,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编制缺乏情况严重。有关研究表明,随经济发展及医疗观念的转变,妇女及儿童对妇幼卫生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导致编制数量内的妇幼卫生人员不能提供充足的卫生服务,需要招收合同工、返聘人员等方式增加机构人员。各级政府部门在充分考虑当前妇幼卫生机构配置现状的基础上,以区域内居民的实际卫生服务需求为依据,通过开展区域卫生规划,科学核定各机构人员编制数,有计划、有步骤的对妇幼卫生人员总量进行合理的配置,不断完善妇幼卫生人力资源的学历和职称结构,从而保证当地居民对妇幼卫生服务工作的需求。
3.2完善卫技人员专业结构,合理调整医护比例卫生部2007年颁布的《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卫生技术人员数占职工总数比例为75%~80%。而2011年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占职工总数的79.95%,已经达到卫生部规定的标准,今后应继续加强卫生技术人员的准入。卫生部要求妇幼保健机构的医护比为1︰2,国际上为1︰3,而2011年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机构的医护比例为1︰0.90,低于卫生部要求,与国际水平相差更远。因此,要改变“重医轻护”的观念,加大护理人员的培养和引入,改善护理人员的工作环境,防止护理人员的流失,调整医护比的结构。
2011年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机构卫技人员高、中、初职称比为1︰11.4︰14.1,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中等发达国家卫技人员之比为1︰1.2︰3,显示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系统中,卫技人员初级职称比例偏高,高级人才缺乏,这也和国内其他研究结果一致。因此,幼保健机构应将职称的高低与人事管理、薪酬管理挂钩,鼓励在职人员自觉加强自身的业务学习。同时,妇幼保健机构要根据其发展规划,逐步提高在职人员的职称等级;另外,妇幼保健机构要有计划的引进高级人才,以提高妇幼卫生服务工作的质量。
3.3多渠道、多形式提高妇幼卫生技术人员素质从学历上来说,2011年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机构卫技人员学历以大专居多,其次是中专学历,大学及以上学历,人员学历结构偏低,这与我国其它地区对妇幼卫生人力资源学历研究的结果基本一致。
近年来,我国对妇幼保健工作日趋重视,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协助建立并健全妇幼卫生人才的培养机制及相关的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妇幼卫生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方面要控制低学历无专业学历的人员的进入,制定妇幼保健技术人员的准入标准,严格执行行业准入制度;另一方面又要有计划的引进高学历的专业人才,使各级妇幼卫生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学历层次能逐步得到提高;同时,各个妇幼保健机构也要鼓励现有的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与在职培训、在职教育,促使在职的低学历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以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提升其学历层次。
作者:黄巧云姜润生孙艳春 张晓磬宋莹孟琼李伟明单位:昆明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云南省卫生政策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