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社会治安治理考核工作意见参考范文,愿这些范文能点燃您思维的火花,激发您的写作灵感。欢迎深入阅读并收藏。
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提高全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提升社会发展和经济保障能力,努力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现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2010年度社会稳定工作考核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指示精神,围绕建设平安太湖、法治太湖建设目标,强化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意识,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年度政法综治工作实效,健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强化各级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全面提高基层工作质效,确保全街道社会政治稳定。
二、考核对象
按照太湖街道2010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书,对各村(社区)、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进行考核。
三、考评内容与标准
(一)综合治理(25分)
(1)机构健全、人员到位(5分)。各村(社区)综治(警务)站全部建立到位,配备治保干部和至少1名专职综治社工;成员和市镇单位明确分管领导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联络员,并制定本单位创建活动整体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人员配备不到位的扣1-3分,无工作计划和方案扣3分。
(2)工作有序、规范到位(5分)。各村(社区)综治(警务)站职责明确、制度健全、设施完善、责任落实、工作规范,切实发挥作用;成员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职责明确,有相应的制度规范,按要求开展平安法治建设结对共建活动。达不到要求的每项扣2-3分。
(3)保障有力,经费到位(2分)村(社区)治安防范队伍人员配备到位,综治平安法治建设经费得到保障;成员和有关单位平安法治建设开展工作所需经费得到落实。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扣1-2分。
(4)台帐齐全、整理规范(5分)按照上级的考核要求,做好平安法治建设各类台帐资料的收集、归档,台帐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存档规范,达不到相关要求的扣1-2分。
(5)刑事案件总量得到有效控制(4分)。刑事案件发案率高于本地前两年平均发案率的扣1分,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发案数高于前两年平均发案数的扣1-3分。
(6)群防群治工作广泛开展,街道居民住宅小区和农村地区治安巡逻覆盖面达100%,群众参与率达80%以上(2分)。每低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检查发现居民住宅小区无24小时巡逻守护的扣1分;农村地区无夜间巡逻的扣0.5分。
(7)禁毒工作深入推进(2分)。深入开展“无毒村(社区)”创建活动,创建覆盖率达100%,把社区戒毒(康复)纳入综治工作,无落实的扣2分。
(8)创建无邪教地区活动,防范和打击敌对势力、敌对分子、邪教和有害气功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机制健全(3分)。发生邪教人员2人以上公开聚集滋事的扣1分;发生邪教组织插播电视信号事件的扣2分;发生邪教人员赴京滋事和发生在全市有影响的政治案件或事件的不得分。
(二)法治建设(25分)
(1)开展“四民主二公开”工作落实到位(5分)每一项不落实扣1分。
(2)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有计划并实施完成(5分)。无计划的扣2分。
(3)刑释解教对象和社区矫正对象无重新犯罪(5分)。有一重新犯罪的不得分。
(4)无“民转刑”和“民转非”案件发生(3分)。发生案件的不得分。
(5)法治建设台帐规范化(5)。每缺一项内容扣0.5分。
(6)加强问题整改(2分)。问题不整改则不得分。
(三)社会政治稳定(50分)
此项考核内容,按照太湖街道2010年度信访稳定工作实施意见执行,不再重复制定考核细则。
(1)积极有效的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定期排查分析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并及时上报有关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10分)。不定期排查、不积极有效地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的扣5分,不上报、不化解的扣5分。
(2)及时掌握群体上访信息,就地化解矛盾,发生群体性事件时,要及时处置和配合处置(20)分。每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扣5分,不处置或者不配合的每一起扣5分,在敏感期间和重大活动时发生的政治性事件,采取“一票否决”制。
(3)确保有效控制无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非正常上访和去省赴京上访事件(20)分。每发生一起扣5分。因处置不当发生罢工、民转刑、堵路、堵厂、冲击党政机关和要害部门以及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
四、考核评比
一、考核组织:在街道综治委和平安、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街道政法综治中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二、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每季进行一次,为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真实,考核采取明查暗访、看现场、听汇报、查台帐资料等形式进行,并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三、计分方法:综合治理、法治建设、社会稳定三项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最高得分为100分,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达标,并具备评选资格,考核条款扣分出现负值时,以扣完基本分为限。
本实施意见,由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和街道综治委负责,根据太湖街道2010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有关条款,对照本实施意见进行考核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