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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管控整治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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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制经济管控整治工作意见

各村(社区)、企业、单位:

全面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既是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升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营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积极探索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和新方法,根据长乐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意见》(长委[2011]207号)精神,现就加强我街道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部署,围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在党工委、办事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深化“平安营前”建设,扎实推进“和谐企业”创建,全面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的新途径、新方式和新方法,形成“党政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格局。

工作目标

力争经过2-3年的努力,使我街道规模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措施落实、工作规范,努力实现“无集体越级上访、无刑事案件、无重大治安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无员工违法犯罪”的工作目标,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安全有序的生产环境、和谐稳定的周边环境、良性互动的用工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

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综治工作机构。长乐市在滨海、航空港、闽江口等3个工业集中区设立综治服务中心,负责协调、指导、推动工业集中区内企业治安防范、安全生产、法制教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员工维权等工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事机构,与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组织相结合,形成“五位一体”抓综治的工作格局。100人以下的企业配备综治联络员,100人以上的企业设立综治服务站,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综治工作,做到“七个有”,即有机构、有牌子、有人员、有场所、有办公设施、有台帐、有工作经费。

2、深入排查调处矛盾纠纷。500人以上企业要成立调解委员会,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及时疏导、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的经常性工作机制。人数较少、条件尚不具备的企业,可依托工会组织,发挥工会联系企业员工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员工通过工会、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矛盾,力争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企业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

3、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在各工业集中区设立“一站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点,对在工业集中区居住和就业的流动人员实行集中居住、集中登记、集中服务、集中管理。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用工信息采集平台覆盖面,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一站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点,实行“外口自治”,实现自我登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

4、加强企业治安防范工作。积极推行“厂际联防”、“企地联防”、“区域联防”等做法,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与周边区域治安协防,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保、整体联动的治安防控网络。切实加强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组建专职保安队伍。健全门卫、值班、巡查以及员工生活区管理制度,企业内部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报告制度,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加大技防投入,鼓励安装报警装置、电子监控、门禁系统等安防设施,不断提高治安防范能力。

5、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经营者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负总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领导责任制及岗位责任制,确定各级、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制定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工作、生产、经营、生活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要物品及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生产、运输、使用、保管、储存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企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严防重大安全事故。强化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

6、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把法制宣传教育、道德教育与培育企业文化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精神,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商业道德、价值标准、行业准则。要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企业要设置法制宣传教育专栏,聘任政法干警担任法制教育辅导员,积极举办各类法律讲座,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法律意识,促进员工自觉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7、服务保障企业健康发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简化各类审批手续,实行“一栋楼办公、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格执行保护合法私有财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保护企业经营者名誉、人身和财产等各项合法权益。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本着便于经营、利于发展的原则,妥善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护平等竞争,促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8、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完善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参照建筑企业的欠薪保证金制度,在规模以上企业探索实行欠薪保证金制度。企业要尊重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依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尊重和保障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有休息休假权利,努力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积极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依法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禁止使用童工。建立健全工会组织,积极为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支持工会依法代表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9、营造人文关怀氛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要强化以人为本理念,积极开展关怀职工、关爱职工活动,推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要积极改善职工生活条件,努力为职工提供集体宿舍、夫妻房、便利小超市、医务室等必要生活设施。要丰富企业文化生活,结合实际,可在企业内部建立阅览室、文体活动中心、企业文化长廊等文体设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精神生活。要倡导有情关爱,建立形式多样的职工交流和互助平台,开展帮扶活动和各类志愿服务,关心帮助困难职工家庭,关爱职工未成年子女成长。积极开展职工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有条件的企业可成立职工心理咨询中心,帮助职工缓解工作压力、疏导情感纠纷。

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街道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与考核。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综治工作全面负责。要引导企业自觉把“和谐企业”创建、加强综治工作列入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与培育企业文化同步推进,与实施企业生产经营计划同步实施。引导企业经营者服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接受政法综治部门的指导、协调、监督,做到“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办好自家事、尽好自家责”,同时积极参与所在地区及周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

2、齐抓共管。长乐市综治办充分发挥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公安机关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周边环境整治力度,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危害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活动。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矛盾纠纷排查的指导和法制宣传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督促企业规范用工行为,全面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做好劳动争议协商、调解和仲裁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经常督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落实各类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减少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活动,整顿和规范生产经营秩序。组织部门要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完善党组织建设,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的组织建设。总工会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建“和谐企业”活动的具体组织指导。工商联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同业商会(公会)的管理,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依法规范经营,依法自主管理。其他综治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作用,引导、支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加强综治工作和参与平安建设。

3、培育典型。选择一批企业规模大、基础较好、企业热心、员工素质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作为试点单位。加强典型培育,总结推广经验,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综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引导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乐市综治委将适时组织经验交流会和工作研讨会,充分发挥先进单位的标杆示范作用,以此带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治工作整体健康发展。

4、落实奖惩。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和考评考核机制,各级各部门在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评选综合性荣誉称号、法定代表人评先授奖,以及企业升级、信誉评估等综合性资质资格认定时,应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绩效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和依据。实行综治责任追究制,对落实综治责任制好、成绩显著的企业及法人代表(或综治工作负责人),及时予以表彰,授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或“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称号。对企业重视不够、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由当地综治委督促整改。对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的企业,要给予通报批评、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