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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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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工作意见

各站、所(科室):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关于深化基层所作建设活动的意见》,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深入开展第二轮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关于构建惩防体系工作规划要求,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程度,努力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不断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健全完善纠风治乱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推进科学跨越发展、建设幸福美好珊瑚提供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满意基层站所创建活动,促进部门和行业作风明显好转,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纠风治乱长效机制初步形成。列入镇创建的站所(窗口)群众测评满意率达90%以上,已参与创建的站所群众测评满意票率达85%以上;努力创建1个政(行)风建设省级示范站所(窗口);2—3个市级作风建设先进单位;镇“五佳”科室5个。

三、参加创建的对象

镇机关各科室、站所和驻镇单位直接面向企业或群众的服务窗口(以下简称基层站所),市公安局珊瑚派出所、珊瑚供电所、珊瑚信用社、珊瑚广电站、兽医站、水利站、财政所、司法所、劳服所、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经济服务中心、安全科、村建站、计生站、文化站。中、小学、幼儿园、卫生院不列入民主评议范围。

四、重点内容

主要是开展一个主题年活动、实施三项工程、抓好五项工作。

(一)开展“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提升年”系列主题活动。

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基层站所(派出所、村建站、安全科),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提升年”系列主题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防止行政权力滥用。对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推行集体审案制度。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严肃查处借行政监管、行政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拉赞助等问题。

(二)实施三项工程。

1.“服务窗口亮化工程”。组织开展“透过窗口看行风、打造服务新形象”主题实践活动,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建立规范、便捷的服务或办事窗口,将服务内容、标准、程序公开公示,便于群众办事和监督。推行“三牌一日记”制度,即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佩戴胸牌、摆放座牌、公示当日去向牌、记工作日记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工作监督制度。着重抓好“一次性告知”和“一站式服务”等服务规范的落实,想方设法提高现场办结率。进一步落实《基层站所否决事项报告制度》,着力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突出抓好新列入评议系统的基层站所的服务规范化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六项制度,即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倒查制、效能投诉制和效能考评制,要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特点,制定和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2.“五进五送工程”。以“工作沉下去,绩效升起来”活动为主题,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围绕服务企业、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在审批手续、政策科技、人才信息、金融资金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扎实做好下基层、送服务工作,深入开展“五进五送工程”,“五进”即:进重点项目、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五送”即:送政策、送科技、送信息、送服务、送温暖。各基层站所要围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服务基层群众,深入企业,深入村居,开展各种形式的现场办公、上门服务活动。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深入一线知百家情、帮百家难、解百家困,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结对帮扶工程”。把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全面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各基层站所结合本职工作,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原则上,每个站所都要联系一个村(居)民委员会,并挂钩1家企业。有帮扶能力的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既立足于解决群众当前的实际困难,更要帮助他们自强自立,增强“造血”功能。全面推行“民情周记制度”,动员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企业、村居、农户,开展“听民声、解民忧、帮发展、促和谐”活动,倾心帮扶、倾力支持,做到不推诿、不拖欠、不找理由,确保解决问题件件有着落、群众能满意。

(三)抓好五项工作。

1.深入推进基层站(所)务公开。依法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办事公开,继续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公共服务行业办事公开工作,按照便于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的要求,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实行办事公开,使办事公开更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普遍建立和规范各类公开栏,并通过发放便民服务卡、办事指南、信息手册等形式,更加简便、灵活地向基层和群众公开办事信息。积极创造条件,依托单位、行业的信息网络和互联网进行公开。开通网上投诉渠道,实行网上公开办事,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2.努力打造站所服务品牌。坚持以建设服务型站所为宗旨,把基层站所打造成“服务好地方发展、服务好广大群众、服务好管理对象”的“三服务”站所。认真落实并不断完善基层站所服务规范,要按照职责履行认真、服务文明优质、行政严格依法、内部管理规范、坚持廉洁从政和群众高度满意等基本条件,积极创建省市级示范站所。

3.抓好群众满意票率偏低站所的整改提高工作。对在2014年度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群众测评满意票率低于70%的站所,由党政负责人进行结对帮扶,确保在短期内该站所的作风有明显改进,群众满意程度有明显提升。

4.深入开展“双述双评”活动。镇年终组织一次辖区内基层站所开展“双述双评”活动,对照有关整改要求,述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情况。同时,接受服务对象、监管对象及其他社会各界的质询和评议。

5.进一步完善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制度体系。通过狠抓制度落实,强化问效、问责,进一步推动基层站所完善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办事流程、强化监督制约,更好地服务地方发展、维护群众权益。进一步构建基层站所作风建设“大督察”机制,形成主管部门监督、纪检监察组织监督、镇党委政府监督、群众监督、新闻媒体监督全方位、多渠道的监督体系,通过有效监督,推动基层站所作风持续好转。

五、工作要求

1.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由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统一组织开展,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办事处)做好协助工作。市属站所作风建设活动由市主管部门主抓,站所所在乡镇配合;乡镇所属站所由乡镇主抓,市主管部门负责督查指导。乡镇和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共同落实好责任。同时,在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的指导下,按照阶段性工作要求及全年目标任务,一着不让地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基层站所作为评议和创建工作的主体,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2.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乡镇和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市纠风办将在全市范围内聘请基层站所行风监督员,并开展不间断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纠风办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任务,突出重点,狠抓薄弱环节,做到有布置、有检查,督促参评系统及所属站所抓好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和评议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从今年起,民主评议基层站所作风建设活动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参加创建的主管部门和镇须定期书面向市纠风办报告一次进展和落实整改情况。

3.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今年,市将继续开展“市四十佳基层站所”和作风建设先进单位评选,在此基础上,推荐产生“市百佳基层站所”,市基层站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将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筛选部分站所参加全省人民满意基层站所评选。凡在年度群众测评中,满意率低于75%或不满意票率超过10%的,列为“年度最差基层站所”,并对该站所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满意率低于50%或不满意票率高于20%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调整站所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部门分管领导的责任。同时,将基层站所民主测评结果纳入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参加评议部门的所属基层站所在评议中,满意票率低于70%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机关作风建设“民主集中评议”中扣0.1分,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