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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各股室: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杜绝懒散、力促勤政,经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转作风、提效能、促发展”为主题,以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为基础,以监督检查与奖励惩戒相结合为推手,通过转变工作作风、改变精神风貌、改善服务环境,切实抓好我局考勤考纪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勤考纪工作严格落实,成立局考勤考纪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考勤考纪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主任陈素贞(兼)。挂靠局办公室,负责日常考勤签到统计、上班时间的纪律巡查等。
三、实施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的干部、工勤人员和借调人员。
四、具体细则
1、通则
严格执行机关上下班时间纪律,实行签到制度。
2、迟到、早退及满勤的界定
正常上班期间:上午8:00后到岗的,视为迟到;夏季下午15:00后、冬季下午14:30后到岗的,视为迟到。
上午12:00前离岗的,视为早退;夏季下午18:00前、冬季下午17:30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除法定节假日外,全年无请事、病假者认定为全年出满勤。
3、公出及临时外出
开会、因公出差等无法确保正常考勤的同志,应按外出请假制度向分管领导报告,为正常出勤;
因公临时外出人员应及时将外出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为正常出勤;
因私临时外出人员应取得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取得分管领导同意擅自外出的市委旷工。
4、事假、病假及法定节假日
事假、病假及公休均需填写《请假单》,1天以下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批,1天以上报经股室负责人同意后送局长审批。病假可返回单位后再行补办审批手续。请假条审批后一律交办公室作为考勤的依据。
法定节假日期间取消考勤。
5、工作纪律
全体干部职工应做到在法定工作日内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以工作大局为重,个人利益为次,严禁擅离岗位,擅离职守,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考勤考纪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任何人不得在上班期间做一切无关本职工作的事,如:用单位电脑做无关工作的事(看视频、听音乐、网上聊天、炒股、玩游戏等)以及在办公时间处理私人事务、使用单位电话煲电话粥等。
6、奖惩及考核
考勤考纪情况记入个人年度考核,与文明奖挂钩,即:迟到、早退一次扣发年度文明奖10元,迟到一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
每月出满勤者发放满勤奖(即文明奖),年终一次性发放,并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先优先考虑;
不遵守工作纪律被发现的,全局通报批评并依视情节按比例扣发年度文明奖;
因不遵守工作纪律而被纪检或上级部门效能告诫的1次的,扣发年度文明奖的50%,2次以上的,扣发全部年度文明奖(无文明奖的人员扣发第13个月工资)。
本实施意见自2012年3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