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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办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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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办2014年司法行政工作意见

2012年水南街道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司法工作会议精神要求,以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以平安建设为载体,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支点,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提高司法行政机关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创新社会管理的能力和保障民生的能力,推动本辖区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有新实效

1、进一步健全完善大普法格局。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办的综合协调职能,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机制,为深入实施《区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在普法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努力营造持续、浓烈的法制宣传工作氛围。

2、大力实施“法律六进”活动。要着眼于实现“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从“进”到“驻”的转变,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机关、民主法治社区、学法用法示范学校、诚信经营示范企业、依法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挂牌制度。要大力加强“法律六进”长效机制建设,落实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提升“法律六进”活动实效。要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抓好重点对象,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如突发重大事件、国家重大庆典、重要会议的召开以及节假日等时段)的普法宣传工作,坚持把公务员、农民、学生作为普法重点,特别是要将各级领导干部、企业单位管理人员、流动人口、农民等人群作为普法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努力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3、注重加强和创新普法形式。要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在充分利用法制讲座、辅导报告、板报专栏、知识手册等传统普法形式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宣传手段,采取巡回展板、有奖猜谜、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普法形式,提高普法实效。宣传展板入展内容要精选区境内的热点难点案例,着重在乡镇传统圩日、重要节庆假日等人群相对集中的地点、时段展出,及时把法制知识送到群众身边,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有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要针对现阶段我区的现实状况和急需的法律法规知识,组织律师、调解能手等组成法律宣传团,深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巡回宣讲,切实让法理知识深入人心。要加强与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的联系,积极支持和推动各类媒体开办法制宣传专题栏目。

社会矛盾化解工作要有新举措

1、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要以村(居)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为契机,将符合条件,有一定调解工作经验和法律知识水平的人充实到调解组织中来。按要求做到机构、人员、制度、报酬、培训、调解文书“六落实”,解决调解工作量化管理、信息沟通,调解手段实用性和调解人员素质四个问题。要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优秀人民调解员”活动,努力向各级推荐全区调解能手、优秀调解员,全面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扩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要适时举办1-2期高水平、高质量、大规模的基层人民调解员专业技能培训班,邀请知名律师、调解能手授课,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政策理论水平和运用法律法规做群众工作的技能。

2、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定期大排查、大调解工作,真正做到进村入户、掌握苗头、把握动向,防患于未然、治理于萌芽、化解在基层,稳控在当地。深入开展“千人万件大调解千乡万村创‘四无’”专项活动,要在抓好经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基础上,在全国、省、市、区“两会”期间和重要节庆期间分别组织全区性矛盾纠纷集中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并把排查出未调处的纠纷及时归类、分流、督促有关部门调处,切实做到对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处置。排查出的民间纠纷调解率要达到100%,成功率要达95%以上,实现“四无”的村、社区要达70%以上。

3、不断加强调解工作“四级联防”与“三级联动”机制建设。在村(居)级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司法所为中枢的区、乡镇(街道)、村(居)、组(小区)矛盾纠纷预防调解“四级联防”网络体系,增强矛盾纠纷信息反馈能力和矛盾调解快速响应能力。健全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根据行业特点,有针对性的建立和完善行业性、专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和第三方调解机制,并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检调对接、诉调对接。积极探索和落实好调解员“以奖代补”、“以案定补”调解经费保障工作模式。进一步做好律师、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参与、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涉法涉诉矛盾化解工作。

法律服务工作要有新突破

1、进一步强化公证工作。在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公证机构绩效工资改革的试点。公证处要在办证质量和公证案卷质量评查工作中有新突破,着力健全公证行业的监督处罚、质量控制、执业保障、业绩考核、信用评价等管理机制,努力提高公证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积极引导公证员为我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维护和促进我区经济健康发展做贡献。

2、法律服务工作要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上要有新突破。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到一线司法行政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全面建立起司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长效机制。要围绕区“五大战役”重点项目,组织“法律体检”,从可行性论证、融资引资、招标投标、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到建成运营等各个环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所企结对”服务、举办法律服务推介会、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等活动,不断丰富法律服务与企业对接的形式与途径,助推企业增强发展优势。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法涉诉上访中的老大难问题。要逐步理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体系,规范法律援助办案程序,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力争法援办案数比增15%。

3、在服务领域上要有新突破。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主题活动。注意根据法律援助对象的需求,及时创新或调整法律援助便民措施,坚持不懈开展创建“便民服务示范窗口”、争创群众满意单位、争创群众满意岗位、争当优秀服务标兵等活动,使法律援助更贴近群众,更温暖百姓。按照“应援必援”的要求,重点做好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工人等社会群体的法律援助,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利益。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向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延伸,帮助他们依法管理、依法治企、依法经营,协助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涉法问题。进一步落实律师在信访部门值班接访和陪同各级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协助政府疏导群众情绪,劝导群众依法律程序表达诉求,促成事件依法有序解决。

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工作要进一步深化

1、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前移、无缝衔接、注重服务、强化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狱、劳教与区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单位、社区、家庭的“无缝衔接”机制,开展服刑在教人员信息核查和排查走访专项活动,全面推行信息化管理,确保重点对象的衔接率达到100%。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积极创造条件组建安置帮教就业帮扶基地。通过动员原单位接纳、引导自主创业、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企业吸收接纳等措施,积极引导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努力协调各部门的职能,着力解决有关落户、落实责任田、办理低保户、生活救助、劳动就业、创业税收减免等实际困难,尽力消除本辖区“两劳”人员的后顾之忧。

2、全面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实施办法》,深入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健全完善调查、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帮扶、解除等环节制度体系,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组织,切实落实“日定位、周听声、月见面、季评议、年考评”管理措施,严防脱管、漏管,适时举办1-2次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演练。健全分类矫正办法,完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本辖区所有社区服刑人员纳入信息管理系统监管。积极筹措经费,开通手机定位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对重点服刑人员跟踪定位管理,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科技含量。

基层基础工作要进一步推进

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进一步改善装备条件,统一规范司法行政徽章、办公场所标识、统一配备司法所政务外网专用电脑等系列装备,逐步在装备建设上达到“五个一”要求,实现在规范化水平和工作质量上有新的提高。

干部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

1、加大理论武装和素质教育。通过主题实践、专题培训、岗位练兵、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提高队伍的政治修养和业务素质,为树立新形象提供有力保障。

2、加强效能建设和行评工作。立足抓平时、抓苗头、强化队伍管理,完善效能建设特别是司法所效能各项制度建设,抓好绩效考评工作,落实机关岗位责任制和司法所工作责任状、所长年度述职等制度。

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拓展执法公开范围,大力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和重点岗位的监管机制建设。加强党风、政风、警风、行风建设,坚决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以“文明窗口”创建为载体,深化基层司法所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树立司法行政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