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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区拆除违法建设百日行动工作会议精神,有效打击当前违法建设多发蔓延的势头,加快推进全区违法建设防治工作措施的落实,为中心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拆除违法建设百日行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开展拆除违法建设百日行动,有效遏止各类违法建设蔓延的势头,进一步完善全区违建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整体水平,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努力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人居生态环境。
二、目标原则
(一)总体目标:以“零违建”村居的创建为抓手,集中拆除一批影响较大的违法建设,重点打击非法侵占土地资源,恶意套取拆迁补偿的歪风邪气,坚决杜绝新的违法建设发生,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违法建设,确保全区违法建设建成率城区控制在2‰,农村控制在5‰以内。
具体目标:1、拆除影响重点工程建设的区域性群体违建;2、拆除位于城区主次干道、广场绿地、旅游景区周围,严重影响城市建设进程的违法建设;3、拆除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公共管线、城市防洪等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此类违建不管什么时间形成的,都必须坚决拆除,防止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4、拆除今年以来市、区领导交办以及市、区两级违建领导小组交办、督办未办结、群众反复举报影响恶劣的违建。
(二)基本原则:
条块联动、以块为主的原则。百日拆违行动区委、区政府实行统一指挥,区防违办按照部署、要求,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牵头研究解决拆违过程中的共性、突出问题。在具体操作上,各镇街、园区是拆违行动的责任主体,对下达的目标任务要进行分解细化,研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重灾区”的要尽快摘掉“帽子”,违建较少的也要防止出现蔓延苗头。不留空白、不留尾巴、不留死角,区防违办要根据各镇街、园区上报的计划,跟踪督查工作进展情况。
依法处理与注重效率相结合的原则。拆违过程中,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在镇街、园区组织拆除行动时,协同实施,确保拆违行动在短期内有行动,有成效。
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践证明,拆违声势越大、阻力越小,人心越齐、困难越少,因此,我们必须集中优势力量,形成高压重拳的态势,稳打稳扎,使想违建的打消念头,在建的立即停工,已建的主动拆除。集中整治结束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网络,强化长效防治措施,确保已拆的片区成为“净土”。
自拆帮拆与强拆相结合的原则。拆违涉及的矛盾较多,工作中要讲究方式,对大多数违建户来说,要通过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思想障碍,主动自拆或积极申请帮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拆又不申请帮拆的“钉子户”要毫不留情依法强拆。要让违建户感到“自拆不如早拆,强拆不如自拆”,彻底消除贪图不当利益、“法不治众”的错误观念。
三、时间步骤
此次,拆除违法建设百日行动共分为宣传调查阶段、自拆帮拆、强制拆除、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8月20日)这一阶段是拆违行动的“信号弹”和“前奏曲”,区政府召开拆除违法建设百日行动动员大会,各镇街、园区及各部门、单位要层层召开拆除违法建设动员会,各媒体要开辟专栏,为整治违法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各镇街、园区要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重点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宣传拆违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拆违行动的重点、内容、政策和措施向群众讲清楚,讲明白,在全区形成强大的拆违攻势。要结合登门入户的宣传发动,对每处的违建进行再核查,进一步摸清辖区违建现状、违建主体,逐户建档,理清思路,明晰工作目标,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人。
自拆帮拆阶段(8月21日—31日)在拆违行动中,既要保证严格执法,又要体现有情操作,通过政策引导,动员一批违建当事人自行拆违,对主动自拆确有困难的,由各镇街、园区和基层组织干部组织力量帮助拆除,整个拆违行动中自拆、帮拆率力争达到90%以上。要通过自拆、帮拆化解矛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凡涉及到党员干部和单位集体的违建都必须带头自拆,不得观望等待,在群众中起负面影响,否则将严肃追究责任。
强制拆除阶段(9月1日—10月31日)对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各职能部门要迅速启动法律程序,完善法律手续,由镇街、园区统一组织,公安、城管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实施强制拆除。镇街、园区要提前做好维稳预案,对寻衅滋事、抗拒拆违的,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确保百日行动的顺利推进。媒体要跟踪报道强拆的现场,通过曝光反面典型,震慑一大片,使违建当事人意识到违建势在必拆,不拆无退路。
总结验收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区防违领导小组对各镇街、园区的百日拆违工作组织检查考核,并通报结果,凡未达标的,要重新补课,限期完成任务。同时依据目标责任状的要求,严格追究责任。区委、区政府将召开总结大会,兑现落实相关奖惩规定。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开展拆违百日行动,既是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检验,也是对各级党员干部工作能力、执行力的现实考验。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要求,健全组织,加强领导。镇街、园区主要负责人是本次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园区要成立各自的精干队伍负责拆违工作。建设、城管、规划、国土、信访、公检法司等部门,要以大局为重,全力支持,通力协作,共同做好集中拆除工作。
(二)严明纪律、强化督查。这次行动,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督查、督办。对拆违行动中姑息包庇、营私舞弊的人和事以及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不力的单位及责任人,要加大调查处理力度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要严格执行“拆违一律不予补偿”的政策,严禁随意表态、擅自做主,乱开口子,降低标准。
(三)加强宣传、舆论先行。拆违行动事关城市的发展和管理,是政府关心、群众关切、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能否形成上下齐心、全民支持的氛围,舆论导向是关键。要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切实做到电视每天有图像、报纸每天有文字、广播每天有声音,大力营造有利于百日行动的舆论攻势。
(四)分类处理、有情操作。违法建设的成因比较复杂,各镇街、园区及相关部门在拆违行动中,要分清情况,对症下药,必须拆除的,要坚决予以拆除。对一些“疑难户”要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界定,充分考虑好他们的合理要求,尽量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确保不因为拆违出现无房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