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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以优美整洁的路容路貌迎接2012年第十七届省运会在我市的召开,市政府决定实施市区路容路貌提升工程。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筑立面出新、广告规范设置、净化道路空间”的原则,对市区路容路貌进行提升,实现城市路畅、街美、景优和景观连续的目标。
二、提升范围
重点对沪宁城际铁路、高架路二期、高速公路、市区20条城市主要道路和2008~2010年已整治道路两侧路容路貌进行提升。同时,对市区户外广告进行整体规划、分步提升。
(一)中心城区整治道路:沪宁城际铁路(城区段)、高架路二期、竹林北路(龙城大道~站前路)、永宁路(龙城大道~站前路)、新堂北路(龙城大道~站前路)、站前路(永宁路~竹林路)、劳动东路(丽华路~青洋路)、吊桥路(广化街~和平南路)、龙游路(劳动中路~中吴大道)、劳动中路(同济桥~丽化路)、迎宾路(兰陵路~江南春宾馆)、光华东路(清凉路~丽华路)及2008~2010年已整治过的道路及部分节点。
(二)武进区整治道路:沪宁城际铁路(武进段)、沿江高速(武进段)、沪宁高速(武进段)、高架路二期(武进段)、S232省道(横山桥段)。
(三)新北区整治道路:沪宁城际铁路(新北段)、沪宁高速(新北段)、高架路二期(新北段)、晋陵北路中段(河海东路~龙城大道)、岷江路西段及周边(衡山路~通江中路)、巢湖路东段(泰山路~通江中路)、汉江路凤凰苑(通江中路~晋陵北路)、建东路(汉江东路~河海东路)、珠江路(泰山路~藻江东路)、渭河路(晋陵北路~秀山路)、九江路东段(庐山路~晋陵北路)、河海东路(惠山路~晋陵北路)。
三、提升要求
(一)杆线入地,净化空间
主要对永宁路、新堂路、站前路、劳动东路、龙游路等道路实施杆线入地,对道路两侧简易变压器进行改造,对绿化带中各类设施的设置进行规范和美化,对部分电力杆塔进行刷漆美化,实现道路景观协调优美。
(二)绿化升格,营造氛围
1.对沪宁城际铁路、高架路二期、高速公路两侧的绿色通道建设,以绿为主,以树为主,增加绿量和绿化景观。实施中原则上不拆迁,严重影响生态和景观效果的应考虑拆迁,具体由各区属地实施。
2.对主要道路沿线的绿化进行完善提高,逐步形成绿化带;对中心组团区域,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模式,营造四季常绿、色彩丰富的绿化布局。
(三)地块开发,提升形象
结合城市整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相关路段的城市设计,进行用地性质疏理。对道路沿线超红线的且严重影响市容观瞻的各类建筑物进行界定后按程序拆除,并以多种绿化和景观围墙等形式美化;对道路沿线一定范围内具备开发条件的要尽快进行收储,出让和开发改造,尚不能开发的要进行周边环境美化。
(四)街景整治,美化环境
1.对有碍市容的建筑物进行外立面出新;对标志性的建筑物进行统一设计,分段实施,营造“一路一主题”的街景风格。
2.组织景观照明的设计施工,使道路照明、建筑照明、绿化照明、景点照明和户外广告照明相互衬托、各具特色。
3.根据设计要求按路段不同对各类店招店牌进行统一改造和出新。
4.对沿线的乱张贴、乱涂写等各类有碍市容景观的现象进行整治;清理整治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现象;规范空调室外机的挂放;取缔、整顿、规范沿线道路的废品收购站(点)、车辆清洗站(点)、摩修站(点)等。
(五)设施完善,增强功能
对道路沿线的各类设施进行完善,提高各类设施的使用功能;路面、人行道板、盲道进行整修;公交站台位置设计改造,桥梁栏杆清洁出新,各类交通设施、环卫设施等进行改造提升。
(六)广告提升,规范设置
以“净化空间、美化环境、优化秩序”为总体目标,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规范和提升。其中,对公益广告采用统建统宣模式;对商业广告采用政府引导,带动提升模式,力争到省运会前初步形成布局合理、数量适度、设计新颖、具有文化艺术内涵并与城市环境相协调的户外广告体系。
(七)道路清扫,保洁到位
1.沪宁城际铁路两侧确保无暴露垃圾堆和白色垃圾。铁路范围内的保洁由铁道部门负责;铁路范围外的保洁实行属地管理。
2.高速公路两侧的保洁,由各区属地管理。
3.其余城市道路按照十三项长效管理要求实施,保洁到位。
武进、新北两区按本实施意见的提升标准,自行组织。
四、时间进度
2012年2月11日前完成沪宁城际铁路两侧提升工程;2012年5月1日前完成沪宁城际铁路站周边道路(竹林北路、永宁路、新堂北路、站前路)两侧提升工程;2012年9月1日前完成其余道路两侧提升工程。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协调
由城市主要道路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协调。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由各区主要领导负责,切实加强区属范围内道路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精心组织
按照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监管、统一考核、统一验收的整治原则,制订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整治任务、工作责任和进度要求,确保提升工作高标准、高水平按时完成。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强化责任,相互配合,形成高效的运作机制和强大的工作合力。
(三)落实资金
1.中心城区的路容路貌提升工程资金由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担;武进区、新北区范围路容路貌提升工程所需经费由两区各自承担。
2.具备条件的路段采取市场化运作,通过地块整体开发改造实施提升。
3.各杆线单位要始终本着“服务地方,多做贡献”的原则,杆线入地经费由各产权单位自行承担。
(四)严格督查
对各区、各部门和单位完成目标任务的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确保提升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加强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的督查,确实提高文明、安全施工和工程质量水平。
(五)做好宣传
要通过新闻媒体,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对路容路貌提升工程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形成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积极支持提升工作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