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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邮政运输任务工作意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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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邮政运输任务工作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村邮政物流的重要意义

为适应我市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近年来,邮政利用现有遍布城乡的网络优势,拓展服务功能,逐步形成了“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的综合服务模式,受到了广大农民和涉农企业的欢迎,得到了各级政府的支持。发挥好邮政企业自有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做好农村邮政物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降低流通成本,解决农民卖难、买难问题的有效途径,是宣传推广农业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的有效方式,是扩大国内需求、活跃城乡市场、繁荣农村经济的迫切需要。邮政企业在农村积极发展邮政“三农”服务网点,有利于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有利于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进邮政物流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省邮政条列》,贯彻实施以服务“三农”为主线,加强邮政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网络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农村邮政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发展目标。着力打造管理集约化、网络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现代农村邮政物流综合服务平台,解决影响和制约邮政物流服务“三农”的瓶颈问题,建设“布局合理、双向高效、种类丰富、服务便利”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国家对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成全市50个空白乡镇邮政所补建工作,为把乡镇邮政所改建为办理邮政业务外的农资配送中心创造条件。通过采取邮政直营网点和加盟代办网点相结合的方式,建立邮政农资分销服务网点,分期分批建成1个市级、6个县级邮政物流仓储配送服务中心,为全市物流配送提供支撑。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村村通”工程,完成村级邮政综合服务点建设。

二是加快网络建设。建设市、县、乡(镇)三级物流网络节点:以中心城市为全市邮政物流一级网络核心,辐射带动6县邮政物流发展;以各县城区(包括部分省级重点镇)为二级网络核心,辐射带动乡镇邮政物流发展;以乡镇行政中心为三级网络核心,全面覆盖各村、居民点的邮政物资配送。最终形成市、县、乡、村四级连锁经营网络。

三是提升普遍服务能力。总体按照“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的基本模式,根据各网点服务等级和范围,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及车辆,将农村邮政物流服务网点建设成为集农资、日用品、邮政、通信、科技信息、书报刊、金融等多类产品经营的综合性服务体系,不断提升邮政普遍服务能力,满足农民多元化需求。

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在自营网点建设邮政物流分销业务管理系统,实现联网管理。建立农村邮政物流信息平台,实现各邮政直营网点的物流信息共享,实现物资、信息、资金等各种“流”的有效融合。

邮政企业要积极在农村开展现代物流综合改革试点,争取在发展模式、机制创新、经营创新等方面有所突破。进一步拓宽和完善农村邮政物流服务功能,广泛参与经营化肥、农药、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和农膜等农资类产品,参与教材、教辅、医药用品等成熟物流配送品种的招标。进一步发展“将农民急需的高品质农资产品配送到户,将农民持有的农产品运送出去”的双向物流,促使建成通达城乡的农村邮政物流网络,逐步建成集邮政、农资、消费品等多种经营为一体的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

四、政策措施和部门职责

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从各自职能出发,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全力支持,形成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发展的合力。

发改部门要将邮政物流仓储配送服务中心、乡镇邮政所和邮政“三农”网点的建设与发展纳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支持重大农村邮政物流项目列入市、县(区)重点项目计划,并享受相关配套政策待遇。做好国家、省农村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抓好项目对接,争取更多支持。

国土和规划部门要按照公共设施建设用地政策,对乡镇邮政所和配套物流仓储中心等邮政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政策性扶持。对补建的非营利性乡镇邮政普遍服务网点,根据《省邮政条例》等地方法规和政策,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划拨用地,并免征建设配套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登记,完善监管,对邮政企业经营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按“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分类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属于危险化学品农药的,按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其它农药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对经营分装种子的,按照《种子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在“许可经营项目”中登记经营范围;对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托代销种子的,在“一般经营项目”中登记为“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同时强化对农村所有邮政物流服务经营网点的商品质量监督,保证配送产品和质量的售后服务。

农业部门要依法加强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管。做好业务和技术指导,支持邮政企业与农技推广部门开展合作,探索实践依托村邮站开展定期或巡回农技知识培训指导的新方式,提升邮政科技服务“三农”的水平。

交通运输部门要对邮政物流运输车辆给予政策支持,降低服务成本,打造畅通、高效的“绿色运输通道”。

商务部门要指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积极参与农村现代化流通网络建设,支持邮政企业开办具有邮政特色的连锁“三农”服务网点,进一步提高邮政服务“三农”的深度和效能。

财政部门要支持农村邮政物流网络的改造和提升,为空白乡镇邮政所补建项目、村级邮政综合服点建设安排配套资金。对符合农村邮政物流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的县乡邮政局(所)改造扩建农资配送中心项目,申请该项目资金专项补助。

邮政部门要抢抓发展机遇,切实发挥主体作用,抓紧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建设标准,包括邮政自办直营分销网点及村级邮政综合服务点的建设标准。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衔接,全力配合乡镇政府做好乡镇邮政所、村邮站的选址、设计方案、建设标准、设备配置、人员培训等工作,积极提供各项技术服务和指导,确保邮政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按时保质地完成。要积极为实力强、信誉好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提供贷款,做好涉农贴息贷款和涉农资金等业务,积极推进“信用村镇”建设,以优惠贷款政策促进农村金融物流发展。

五、有关要求

市县各级有关部门要从服务“三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农村邮政物流发展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简化手续,加大政策资金的扶持力度,支持邮政企业充分发挥品牌、信誉、网络和服务的行业优势。在全市邮政物流全覆盖推进过程中,可以采取先行在部分县区和企业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全面展开的做法。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工作分工、通力协作,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明确实施范围和进度,加强指导和监管,加快推进农村邮政物流发展。